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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研究》技术处理规定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2023-06-21 15:44:18

《抗日战争研究》技术处理规定

(2022年5月28日)

一、数字的用法

  (一)总的原则

  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遇特殊情况可以灵活变通,但应保持相对统一。

  (二)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

  1.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

  例:公元前8世纪 20世纪30年代 1946年2月1日9时30分36秒、道光年间(1821 —1850)

  (1)年份不应简写。

  例:1940年不应简作“四O年”或“40年”,1930—1935年不应简作“1930—35年”。

  (2) 中华民国纪年和日本年号纪年使用阿拉伯数字。

  例:民国38年(1949)、昭和16年(1941);1949年10月1日以后中国纪年统一使用公历。

  2.物理量值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非物理量值一般情况下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同一篇文章应统一)。

  例:876千米 600克 45万元 48岁 11个月 30名

  (1) 百分数不能简写。

  例:30%—60%不能写作30—60%。

  (2) 4位和4位以上的数字不分节;5位以上的数字,尾数零多的(需表明精确度的除外),可改写为以万、亿作单位的数;一般情况下不得以十、百、千、十万、百万、千万、十亿、百亿、千亿作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不应断开移行。

  例:345000000吨,可改写为3.45亿吨或34500万吨,不能写作3亿4500万吨或3亿4千5百万吨。

  (三)应当使用汉字的情况

  1.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用汉字。

  例: 八国联军 二O九师 第四方面军 二万五千里长征 五四运动 十月十七日同盟 相差十万八千里 七届二中全会

  2.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年月。

  例:丙寅年十月十五日 正月初五

  3.清代和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各民族的非公历纪年。

  例:天平天国庚申十年九月二十四日(清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1860年11月2日) 藏历阳木龙年八月二十六日(1964年10月1日)

  4.含有日月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和专用名词(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应用间隔号“· ”将表示月和日的数字隔开,数字部分用引号标示)。

  例: 五卅运动 九一八事变 五一国际劳动节 “一·二八”事变 “一二·九”运动 “一·一七”批示

  5.概数和约数。

  (1)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使用表示概数,须用汉字,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必用顿号隔开。

  例:二三米 一两个小时 一二十个 四十五六岁

  (2)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必须用汉字。

  例:几千年 十几天 几十万分之一 一百几十次

  (3)用“多”“余”“左右”“上下”“约”等表示的约数一般用阿拉伯数字。

  例:在去沧州的道路上,分布着大小不一的村落。一个名叫马营的村共25户,仔村仅3户,又有400余户的大村名王墟祠。

二、标点符号的用法

  (一)括号

  1.解释、说明,用( )。

  例1:“鲁(涤平)率部走平(江)、浏(阳),后入江西。”

  例2:例:《统一语言说》(佚名),《中外日报》,1906年9月23日,第1版。

  2.补充缺字,用[]。

  例1:“今与湘何键、滇卢汉面订计划,决于本[月]底湘滇兵力集中桂边。”

  3.标明衍字,用〈〉。

  例1:“它底基础一天巩固〈了〉一天,它底势力一天强盛一天……”

  4.改正错误,用〔〕。

  例1:“帝国主义对于它底势力一天寒〔害〕怕一天。”

  5.注明国别,用〔〕(此为正文区别作者国籍时用,脚注不需特别注明作者国籍)。

  例1:〔美〕费正清:《美国与中国》……

  (二)注释号与标点符号的顺序

  1.注释号与逗号、分号、顿号等句内标点符号的顺序:一律注释号在前。

  例1:早在1930年就有人提出,如何使中国“别出机枢,卓然有以自立”①,应当成为中国社会科学者努力的方向。

  例2:光绪二十四年七月底,光绪帝已有心要安置康有为、梁启超①;康有为一派也大发其攻势。

  2.注释号与句号、问号、叹号、删节号等句末标点符号的顺序:一律注释号在后。

  例1:孙中山迫于此种形势,也不得不向袁世凯表示“暂时承乏,而虚位以待”。①

  例2:金毓黻读皮锡瑞《经学历史》,感悟道:“皮鹿门……只知实事求是,不知有门户之争,是最可师法者矣!”①

三、注释规格

  (一) 原则与要求

  1.注释采用脚注,全文连续编码。

  2.每一条注释都要有独立的注文,不要将散在各处、出处相同的注合并标注,亦不用“同上”“同注①”等注法。

  3.一个自然段的引文引自同一出处,在该自然段的最后一并标注出处。连续几个自然段的引文引自同一出处,在每个自然段的最后标注出处;也可以在第一自然段最后的注释中注明:“本段及以下×段均出自……”。

  (二)注释方法

  1.普通图书。

  标注的项目及顺序为:①责任者姓名与责任性质;②书名;③卷、册数;④出版信息;⑤页码。著作分上、中、下时,根据出版信息注明上卷、中卷、下卷或上册、中册、下册或(上)(中)(下)。

  (1)责任者及责任性质。如果是撰著,在姓名后直接加冒号,如果是编、校注等其他形式,需在姓名后加编、校注等字样;责任性质不同的责任者,中间用逗号隔开;责任性质相同的两个或三个责任者,中间用顿号隔开;有三个以上责任者时,只取第一责任者名字,其后加一“等”字。责任者为机构、团体等时,表示方法与个人责任者同,但第二次出现时作者或编者可省略,外国文献也是如此。外文著作的中译本不需要标明原著者的国别,原著者作为第一责任者置于前,翻译者作为第二责任者置于后;再次征引同一著作时,省去译者。

  例1:胡绳:《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5页。

  例2:朱维铮主编,李天纲、陆永玲、廖梅编校:《马相伯集》,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3页。

  例3:丁名楠等:《帝国主义侵华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说明:原版权页题作者名为:丁名楠、余绳武、张振鵾 、沈自敏、李明仁、贾维诚、康右铭 著)

  例4.1:A.施阿兰著,袁传璋、郑永慧译:《使华记(1893—1897)》,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3页。

  例4.2:A.施阿兰:《使华记(1893—1897)》,第5页。

  (2)书名。书名内又含有书名,用单书名号标识;书名中有补充说明时间范围的文字,应放在书名号内;著作含有副题,在首次出现时应与正题一并标注,之后可省略副题;如书名较长,可在首次标注时加括注给出省略名称;不采用“前引书”的标注方式。

  例1:戴裔煊:《〈明史·佛郎机传〉笺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0页。

  例2:徐鼎新、钱小明:《上海总商会史(1902—1929)》,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35页。

  例3.1:桑兵:《国学与汉学——近代中外学界交往录》,浙江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6页。

  例3.2:桑兵:《国学与汉学》,第10页。

  例4:谢伟思著,王益等译:《美国对华政策(1944—1945):“美亚文件”和美中关系史上的若干问题》(以下简称“《美国对华政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7页。

  (3)卷册。部分图书的卷册后还有补充说明的文字,可以用括注的形式表示。

  例1: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4卷(明时期),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9页。

  例2: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 》第1卷(1921—1949)下册,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版,第613—624页。

  (4)出版信息。①同一著作含不同卷册,每一卷册第一次征引时均需注明出版者及出版时间。再次征引同一著作的同一卷册时,省去出版信息。②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出版的图书应标明出版地点。③影印出版的图书要标明是影印版。④出版者及出版时间不完整时,须将所缺项目说明。

  例1.1:丁名楠等:《帝国主义侵华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5页。

  例1.2:丁名楠等:《帝国主义侵华史》第1卷,第8页。

  例2.1:丁名楠等:《帝国主义侵华史》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0页。

  例2.2:丁名楠等:《帝国主义侵华史》第2卷,第15页。

  例3:刘寿林编:《辛亥以后十七年职官年表》,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年影印版,第3页。

  例4:参见冯玉祥:《我的读书生活》,三户图书刊行社,出版时间不详,第12页。

  2.析出文献。

  (1)文章。标注的基本项目和顺序为:①作者姓名;②篇名;③编者姓名,如与文章作者为同一人,可略去;④书名;⑤卷册数;⑥出版者及出版时间;⑦页码。

  (2)文件、档案、书信等。要在所引文档名后用圆括号标注成文时间。日记要在书名后标出所引内容的成文时间。

  (3)图书中序跋、前言、后记、按语、编辑说明等。如果其为作者自己所写,用引号标示于书名之后,如果由别人所写,或虽由作者自己所写,但有单独标题,应作为析出文献标注。

  例1:转引自罗志田:《林纾的认同危机与民初的新旧之争》,《权势转移:近代中国的思想、社会与学术》,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83页。

  例2:《中共中央最近政治状况报告》(1927年10月),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政治报告选辑(1927─1933)》,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年版,第20页。

  例3:《复孙毓修函》(1911年6月3日),高平叔、王世儒编注:《蔡元培书信集》(上),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99页。

  例4:曹伯言整理:《胡适日记全编》第3册,1922年5月14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666—667页。

  例5:李鹏程:《当代文化哲学沉思》,“序言”,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页。

  例6:李文海:《〈晚清政治革命新论〉序》,郭世佑:《晚清政治革命新论》,湖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6页。

  例7:黄仁宇:《为什么称为“中国大历史”?──中文版自序》,《中国大历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3页。

  3.古籍及方志。

  古籍的标注与普通图书基本相同,但成书过程比较复杂的先秦典籍,如四书五经;常用的基本典籍,如二十四史、《资治通鉴》,书名中含有作者姓名的文集,如《陶渊明集》;官修的大型典籍,如《明实录》《大清会典》等可不标注作者。极少数常用经典古籍可只标书名和篇名,用中圆点连接,如:《论语·学而》。有些书籍作者失传,用“佚名”标注。地方志一般不标注作者、版本,只注书名,前面冠以修纂成书时的年号(年代)。古籍及方志的卷次、页码也用阿拉伯数字标示。

  例1:光绪《代州志》第3卷,“地理志·物产”,第3页。

  例2:民国《番禺县续志》第9卷,“政经三·房捐”,第10页。

  4.期刊。

  标注的项目和顺序为:①作者姓名;②文章名称;③期刊名称,与其他刊物同名、流行范围较小的期刊以及港澳台地区的期刊应在刊名前注明出版地点;④出版时间、卷册号或期号,出刊周期短于半月者如旬刊、周刊、日刊等,出版时间精确到日;⑤页码,以栏目、文章单独编辑页码的,在页码后加括号注明栏页或文页。

  例1:费成康:《葡萄牙人如何进入澳门问题辨证》,上海《社会科学》1999年第9期,第10页。

  例2:蒋永敬:《孙中山先生晚年北上与废约运动》,台北《近代中国》第152期,2002年12月,第28页。

  例3: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调查部:《十年来上海现金流动之观察》(二),《银行周报》第16卷第41号,1932年10月25日。

  例4:《川东官话字母学堂招生》,《广益丛报》第5年第13期,1907年8月7日,第12页(栏页)。

  例5:顾颉刚:《中学校本国史教科书编纂法的商榷》,《教育杂志》第14卷第4号,1922年4月,第14页(文页)。

  例6:《苏联驻华全权代表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电》(1937年4月3日),李玉贞译:《〈中苏外交文件〉选译(下)》,《近代史资料》总80号,1992年1月,第189—190页。

  5.报纸。

  标注的基本项目和顺序是:①作者姓名;②文章名称;③报纸名称,有同名的报纸应在报纸名称前标明出版地点;④出版年、月、日;⑤版次。栏目名如需标示,放在出版时间后,用引号标出。影印版按图书方式标注。

  例1:天仇:《自由与秩序》,《民权报》,1912年3月28日,第2版。

  例2:《江苏省党务报告》,上海《民国日报》,1929年3月21日,第6版。

  例3:《科举谈》,《申报》,1912年2月12日,“自由谈”,第2张第8版。

  例4:《说国债》,《申报》第57册,1897年10月3日,上海书店1983年影印版,第195页。

同名报刊注法列表

报刊名称

地名标在外

报刊名包括地名

《中央日报》

上海、南京、重庆、福州

 

《民国日报》

上海、南京、北平(北京)

《汉口民国日报》

《天津民国日报》

《广州民国日报》

《大公报》

天津、北京、上海、重庆、长沙

 

《晨报》

北京、上海

《北平晨报》

  6.外文文献(以日文和英文为例)。

  原则上应以该语种通行的征引格式为准。

  日文:原则上全部使用日文及日文一般注释格式。

  (1)期刊文献。标注的基本项目及顺序为:作者名、文章名、刊物名、出版日期、卷号(或期数)、页码。

  例:菊池一隆「日中15年戦争論再考」、『歴史評論』第596号、1997年9月、4頁。

  (2)图书文献。标注的基本项目及顺序为:作者名、书名、出版社名、出版日期、页码。

  例1:小沢一郎『日本改造計画』、講談社、1993年、185頁。

  例2:防衛庁防衛研修所戦史室編『戦史叢書·大本営陸軍部(1)』、朝雲新聞社、1967年、447—463頁。

  例3:「中国政府に対してあらゆる挑戦的言動を即時停止し現地解決を妨害しないよう求めたわが方口上書(覚書)」(1937年7月17日)、外務省編纂『日本外交文書』(日中戦争)第1冊、外務省、2011年、20頁。

  (3)报纸。标注的基本项目及顺序为:作者名、文章名、报纸名、出版日期、版面。

  例1:「対独講和条項」、『東京朝日新聞』、1919年3月17日、2頁。

  例2:「外相の答弁速記(要旨)」、『東京朝日新聞(夕刊)』、1937年3月9日、1頁。

  (4)来自亚洲历史资料中心(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的资料,按该中心的要求标注,注意:若文档中含有多件档案,所引文献名须使用档案原名,而非资料中心为检索方便而新编的“件名”。

  例1:国立公文書館の資料「天津ニ領事館ヲ置ク」を引用する場合

  「天津ニ領事館ヲ置ク」、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A01000012800、太政類典?第二編?明治四年~明治十年 第八十五巻(国立公文書館)。

  例2:外務省外交史料館の資料「片山潜ノ寄稿ナリト称スル『先鋒』記事ニ関スル件」を引用する場合

  「片山潜ノ寄稿ナリト称スル『先鋒』記事ニ関スル件」、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B02030938800(第58画像目から)、共産党宣伝関係雑件/対日宣伝関係 第三巻(外務省外交史料館)。注意:该档案对应的“件名”是「2 昭和5年4月4日から昭和5年5月12日」。

  例3:防衛省防衛研究所の資料「国旗の制式及掲揚方法に関する件」を引用する場合

  「国旗の制式及掲揚方法に関する件」、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1004996400、自昭和5年1月~至昭和6年12月「來翰綴(陸普) 第1部」(防衛省防衛研究所)。

  英文:

  (1)图书。标注的基本项目及顺序为:①责任者姓名,名在前(可简写),姓在后;②书名,如书名较长,再次征引时可只标注书名主要部分,其余略去;③卷册数;④出版地、出版者及出版时间,用圆括号括起,同一著作只在首次出现时标注;⑤页码。

  (2)编辑图书。标注的基本项目及顺序为:①作者姓名;②篇名;③编辑者姓名,单个编者姓名后加(ed.),合编加(eds.);④书名;⑤卷册数;⑥出版地、出版者及出版时间;⑦页码。

  (3)期刊、报纸。标注的基本项目和顺序是:①作者姓名;②析出文献名称,用双引号括起;③期刊、报纸名称,用斜体;④刊物卷册号与期号;⑤出版年、月、日。

  所引文献在原书不跨页,表示方法为“p. ×”),引文跨页或散见两页以上,表示方法为“pp. ×—××, ××”);注释中纯系英文,句末用英文句点,如中英文混用,句末用中文句号。单词后面加括号时,与括号之间空一个字母格;单词与后面的逗号、句号之间不空格;逗号、句号与后面的单词之间空一个字母格;标点符号之间不空格。

  (4)档案。标注的基本项目和顺序是:①文件名称,不加引号;②时间;③藏所;④全宗名称;⑤档案编号;⑥页码。

  例1: D. H. Perkins,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China, 1368-1968 (Chicago: Aldine Publishing Company, 1969), p. 66.

  例2:Jin Qiming and Li Wei, “China’s Rural Settlement Patterns,” in Ronald G. Knapp (ed.), Chinese Landscapes: The Village as Place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2), pp. 17-18, 20.

  例3:转引自Timothy Brook, “The Tokyo Judgment and the Rape of Nanking,”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Vol. 60, No. 3 (2001)。

  例4.1: Michael Sheng, Battling Western Imperialism:Mao,Stalin,and the United States(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7), p. 186.

  例4.2:Michael Sheng, Battling Western Imperialism, pp. 186-188.

  例5:U. S. 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hereafter, FRUS, 1938, The Far East, Volume III (Washington, D. C.: U. 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54).

  例6:Conversation Between the Japanese Ambassador and Lord Halifax, April 27, 1939, The National Archives, British Foreign Office Files (FO), FO371/23561, F4055/456/23, p. 40.

  7.未刊文献。

  (1)档案。标注的项目和顺序是:①文件名称,加书名号;②时间;③藏所;④全宗名称;⑤档案编号,全宗号、案卷号与页码之间用逗号加第几页表示“第×页”。

  例1:《傅良佐致国务院电》(1917年9月15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北洋档案,1011/5961。

  例2:《张杜兰致阎锡山谈杜威演讲教育哲学》(1919年9月26日),台北,“国史馆”藏,阎锡山史料档案,116-010301-0001-012,第1页。

  例3: 《蒋中正电霍揆章即与唐署长飞浔详报一切至龙绳武龙绳曾应暂予监视》(1946年7月23日),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文物档案,002-020400-008-108。

  例4: 《三十四年陆军师编制表》(1945年),台北,“国史馆”藏,“陈诚副总统文”物档案,008-010704-00010-005,第2页。

  例5:中华民国驻日代表团日本赔偿及归还物资接收委员会编:《在日办理赔偿归还工作综述》(初稿上册),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驻日代表团档案,49-07-076。

  例6:《为据国立西北大学区党部呈请发给该部执监委员当选证明书转请查核颁发由》(1944年4月17日),台北,中国国民党文化传播委员会党史馆藏,会议记录,会5.3/230.9。

  例7: 《陈云致王明信》(1937年5月16日),俄罗斯当代文献保管与研究中心藏,495/74/290。

  (2)手稿或未出版的图书馆馆藏书。征引时要标明藏所,藏所后加一“藏”字。

  例1:陈序经:《文化论丛》(手稿),南开大学图书馆藏,第1页。

  例2:《国立北京大学附设内分泌学研究所一览》(1941年12月),中国国家图书馆藏,第1—4页。

  例3-1:《蒋介石日记》(手稿),1948年8月6日,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档案馆藏,下同。

  例3-2:《蒋介石日记》(手稿),1942年6月30日“本月反省录”,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院档案馆藏,下同。

  (3)学位论文。征引未出版的学位论文中的内容,要标明作者、文题、学位论文等级、学位授予机构、时间及页码。

  例1:方明东:《罗隆基政治思想研究(1913《罗隆基政)》,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2000年,第67页。

  例2:林振宙:《顾维钧与九一八事变》,硕士学位论文,台湾政治大学历史学系,2001年,第72页。

  (4)会议论文。征引未出版的会议论文中的内容,要标明作者,文题,会议名称(用双引号括起)、地点及时间。

  例:中岛乐章:《明前期徽州的民事诉讼个案研究》,“国际徽学研讨会”论文,安徽绩溪,1998年。

四、其他

  (一)课题项目

  课题项目名称用双引号括起,项目编号放圆括号内。

  例1: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近代中国人对日本的认识与态度”(06JJD770012)的阶段性成果。

  例2: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顾维钧抗战外交档案的整理与研究”(18AZS015)的阶段性成果。

  (二)几种常用而较特殊的注释法

  1.政协文史资料。各级“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全国政协”、“××省(市、县)政协”等,内部出版的政协文史资料须注明编印年。

  例1:张治中:《第五军参加淞沪抗日战役的经过》,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辑》第37辑,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5页。

  例2:曾克林:《回忆党中央对争取东北的战略决策》,《沈阳文史资料》第3辑,沈阳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2年编印,第16页。

  2.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及其续编、三编,须在书名后标出总顺序号。

  例:王照:《小航文存》,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265),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年版,第141页。

  3.梁启超《饮冰室合集》,须标出各集名称及卷数。

  例: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三十四,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57—58页。

  4.《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须标出辑数、编数及分类名称。

  例: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1),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6页。

  5.《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 第1—40册为编注;第41册以后为编。

  例:吴淑凤编注:《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14),台北,“国史馆”2004年版。

  6.《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

  例: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6编,“傀儡组织”(2),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1年版。

  7.《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有的版本没有“先”,根据实际情况定。

  例:秦孝仪主编:《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14卷,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4年版。

  8.《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

  例:秦孝仪总编纂:《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第4卷下册,1941年4月14日,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78年版,第671—672页。

  9.网络资料 。

  摘引互联网上资料,须标明网址及下载日期,引用者自行保留网页。

  例:《霍揆彰致国民政府军务局转呈蒋主席电》(1946年7月13日),转引自《台湾“蒋介石档案”中的闻一多被刺事件资料(二)》《闻一多研究动态》第85期,2010年6月,近代中国研究网:http://jds.cass.cn/Article/20100625102224.asp,2010年6月21日。

  10. 轮船名。

  欧美船只的中文名标引号,如“希望”号,日本船只标为“大和丸”;若有英文名,英文放在引号外面,如“希望”(Hope)号。同理,遇到引号中需要补充英文名称的,一般英文放在外面。

  例:ד和解(Conciliation)”

  √“和解”(Conciliation)

  11.个人印制的出版物,出版信息处只标出版年。

  例:姜铎:《学生·战士·学者:我的人生三部曲》,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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