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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军校队长招考规定
来源:载1924年7月26日《广州民国日报》   2018-11-02 19:03:59

  中央执行委员会通告招考陆军军官学校工兵科分队长一节、经纪前报、现该会已拟定招生办法数条、兹采录于下:

  一、投考之资格。

  (甲) 中国国民党党员(其他对于国民党有同情而未入党者、姑准应考,但于考取后须加入本党、始许进校)。

  (乙) 年龄由二十岁至二十七岁。

  (丙) 身体各部健全者。

  (丁) 曾在旧制中学或新制高中毕业、及在各军干部队与军士养成所毕业者。

  二、报名方法及期限。

  凡具有投考之资格,并得国民党员二人之介绍者、应备四寸本人半身照片及亲笔填具之本人详细调查表一纸,于八月一日以前报名、听候召集考试。

  三、考试科目。

  (一) 国文。

  (二) 三民主义。

  (三) 算术。

  (四) 典范令。

  (五) 实兵指挥(单人教练、班教练)。

  (六) 身体检查。

  四、考试及格入校后之待遇。凡经考试及格者、即由本校编为工兵学生队之分队长、与学生同寝食、共起居。所有服装书籍文具等一概由校供给、其月饷按照上士二十元、中士十八元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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