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體版 正在载入当前时间...
首页 > 日本投降 > 中国受降 > 包绥地区受降(受降地点:归绥) > 内容正文

包绥地区受降史实疑误考辨
来源:   2023-03-26 09:54:39

  摘 要:“包绥地区”是二战时期中国战区第十二战区受降区的确切名称。1945年9月24日,驻蒙军第四独立警备队独立警备步兵第二十四大队、包头宪兵分队、第一九八兵站病院、独立警备步兵第二十一大队下属第二中队及士兵补充教育队,正式向第十二战区投降。1945年9月28日,驻蒙军参谋长中川留雄作为驻蒙军司令官根本博的代表在归绥向第十二战区司令长官傅作义投降。

  目前学界对于包绥地区受降史实的研究成果并不多,仅有黄力民先生《中国战区接受投降的日本陆海军单位与人数考订》( 《民国档案》2005 年第 3 期)与《中国战区各受降区史实疑误及辨析》( 《日本侵华史研究》2014 年第 3 期) 两文对包绥地区受降史实有所涉及。包绥地区作为二战时期中国战区设置的十六个受降地区之一,其受降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然而一些常见文献资料对包绥地区受降的有关史实记载和表述却多有舛误和疏漏。厘清包绥地区受降的相关史实,订正有关文献资料中的错误,对于推动抗日战争史研究、民国史和军事史研究有着重要意义。

  一、第十二战区受降地区之名称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国战区最高统帅随即任命第十二战区司令长官“傅作义为受降官,指挥原辖各部,负责接收热察绥三省地区”[1]21。对于第十二战区受降地区名称,《中国战区受降纪实》等文献中使用的都是“热察绥三省地区”一词[2]。

  我们认为,第十二战区受降地区名称应为“包绥地区”。“热察绥三省地区”所指应当是中国战区陆军总司令部最初划分的第十二战区的接收范围,而不是受降地区的名称。在初步划分各战区受降范围后,由于局势的变化发展和复杂程度远超中国战区陆军总司令部的预期,以致第十二战区的接收范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又有所调整。

  1945年9月3日之前,在中国陆军总司令部的有关文件中虽无明确表述,实际上用的是“( 战区)受降地点或接收地区或受降区”等说法,但是对各受降地区并无明确命名。至 1945年9月3日“受降地区”一词首次出现在《中国陆军总司令部规定各受降地区接受敌人投降时之训令方式》电文中[1]33。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军字第 1 号命令》(1945年9月9日) 进一步规定: “依据本部中字第二十号备忘录所区分之各地区日本投降部队长之原有司令部,着均改为地区日本官兵善后联络部,其投降代表长官原有名义,着一律取消,改称地区联络部长。兹分别规定如附表( 附表四) 。”[1]89-90但《中国战区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处理日本投降文件汇编(上)》中未收录该附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国战区受降纪实》一书中,我们发现《中国陆军各地区受降主官姓名、日本官兵各地区善后联络部及联络部长姓名表》,该书编者对此表注称“原件无时间,此时间( 指1945年) 是根据内容推断出来的。”[3]505-506根据该表标题及内容,我们推断,该表即为“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军字第1号命令》之附表四”,发布时间为1945年9月9日。根据该表,第十二战区司令长官傅作义为“包绥地区日本官兵善后联络部”之受降主官,而驻蒙军司令官根本博则为“包绥地区日本官兵善后联络部部长”。这显示了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对各受降区进行了更加规范的命名,而第十二战区所负责的受降地区名称规定为“包绥地区”,为中国战区十六个受降地区之一。据以上分析,“热察绥三省地区”这一概念非中国战区陆军总司令部对第十二战区受降地区的命名。故以“热察绥三省地区”指称第十二战区受降地区实际上并不够准确,“包绥地区”这一名称应更为确切。

  二、包绥地区日军投降单位

  包绥地区日军投降单位随着日本投降前后中国战区形势的发展演变和驻蒙军所属各单位调动,从最初划分到最终确定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动和调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中国战区初步确定第十二战区受降日军单位为驻蒙军[1]21。

  中国战区陆军总司令部进一步明确“日军投降单位为第一一八师团、独立混成第二旅团、第四独立警备队及热河省内部队,集中地点由傅作义决定,日军投降代表为蒙疆军根太〔本〕博,办理投降地点在归绥。”[1]31

  其中,第一一八师团( 作战代号惠兵团) 于1944年编成,同年该师团划归驻蒙军。该师团于1945年4月调驻上海附近,划归日军第十三军管辖。1945年8月9日奉命向张家口行进,准备阻止苏蒙联军的南下,鉴于东北形势紧迫,1945年8月13日午时又下令该师团先调往“南满”; 入夜,因苏蒙联军已进入“德化”,又下令第一一八师团仍调“蒙疆”。

  1945年8月14日,因张北吃紧,再次命令该师团紧急开往张家口。1945年8月15日该师团先头部队抵达张家口南郊待命。1945年8月21日在狼窝沟抵抗苏蒙联军的独立混成第二旅团撤走后,该师团先头部队也随后撤向大同[4]1745。该师团一部于1945年9月在大同向第二战区投降,主力于1945年10月10日向第十一战区司令长官孙连仲投降[3]511。中国战区陆军总司令部当初将第一一八师团列入向第十二战区投降日军部队序列,应该是出于对该师团已经隶属第十三军尚不知情的缘故。

  至1945年8月上旬,驻蒙军下属部队只有独立混成第二旅团和第四独立警备队[5]59。

  独立混成第二旅团( 作战代号响兵团) 司令部驻张家口,于 1938 年编成并加入驻蒙军战斗序列,所辖部队驻防张家口地区。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该旅团主力集结在张家口以北狼窝沟既设阵地,抵抗苏蒙联军的进攻,1945 年8月21日撤往北平[4]1745。1945年10月10日,该旅团在北平随驻蒙军军部向中国第十一战区司令长官孙连仲投降[6]。

  至于日军热河省内部队,《大东亚战争全史》中《中国方面部队停战时态势要图》只标记出“承德支队”。1945 年8月9日,日军大本营“把新编入(中国)派遣军指挥下的承德支队配属于华北方面军”[5]60,以加强对苏蒙联军的防御力量。根据《中国方面部队停战时态势要图》,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承德支队在平津地区集结[4]1744。但在《第十一战区受降工作报告书( 下) 》中平津保地区日军投降部队序列中并无承德支队,另有一支伊藤支队[6]。据此推断为承德支队投降日期、地点尚无法判定。而伊藤支队是否为承德支队有待进一步考证。

  第四独立警备队( 作战代号至诚兵团) 于1945年在大同编成,司令部驻大同,担负晋北至包头广大区域的警备任务。该部编成后即加入驻蒙军战斗序列,由坂本吉太郎少将任司令官。第四独立警备队相当于步兵旅团的编制,下辖第十九、第二十、第二十一、第二十二、第二十三、第二十四等六个独立警备步兵大队。第四独立警备队主力在大同于 1945年9月1 日向第二战区缴械[3]511。

  这样,驻蒙军在包绥地区投降部队实际上只涉及第四独立警备队所属独立警备步兵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四大队,其中:独立警备步兵第二十二大队驻防厚和、武川、平地泉( 集宁) 、察素齐一线。该大队未见于《中国战区日本陆军及海军陆战队缴械情形一览表》包绥地区和山西地区日军投降部队序列。《第二战区日军投降纪实》(1945年8月) [7]和《第二战区司令长官司令部受降工作报告书》(1945年10月) [8]亦未注该大队是否随第四独立警备队主力在大同投降,故我们认为其缴械投降时间、地点尚无法定论。

  独立警备步兵第二十一大队: 大队长丸尾三男大尉,日本投降时驻防托克托县、清水河县、和林格尔县、凉城县及喇嘛湾、萨拉齐一带[9]。

  独立警备步兵第二十四大队: 大队长梶原丰一少佐,日本投降时驻防包头、安北、昭君墓、中滩一带[9]。

  而另据《中国战区日本陆军及海军陆战队缴械情形一览表》载,驻蒙军缴械部队为“21Ks、24Ks”[3]512。然日本投降时侵华日军序列并无第二十一独立警备队和第二十四独立警备队,此应系独立警备步兵第二十一大队和独立警备步兵第二十四大队之误。

  归绥、托克托方面,1945年8月5、16日,丸尾三男率独立警备步兵第二十一大队所部五百余人与第十二战区马占山部接触后,于17日向归绥逃窜[10]。《大公报》载: “第十二战区司令长官部发布公报称: 朱师长大纯( 第十二战区暂编十七师师长)奉命办理接受绥远日军缴械事宜,至九月二十九日全部办理完毕日军缴械后已集中指定地点。”[11]

  包头方面,驻蒙军驻“包头的部队,9月24日在投降仪式上正式投降。”1945年9月24日,包头日军正式向第十二战区投降,具体番号为第四独立警备队。《何应钦电蒋中正据傅作义报告接收包头日番号兵员武器种类数量等相关情形》( 1995年10月27日) 记载: “独(立)警(备)步(兵)(第)二十四大队、包头宪(兵)分队、第一九八兵站病院、独(立)警(备)步(兵)(第)二十一大队属二中队及士兵补充教育队等。”

  包头日军于1945年9月26—27日交出了武器,然后分成两个梯团开往大同。“第1梯团10月5日从包头出发,6日到达大同,第2梯团6日从包头出发7日到达大同,全体在大同集结完了。包头侨民的大部分先于10月2日集结到大同”[5]84-85。驻包头日军“由我朱师长大纯负责接收。日军各项仓库等亦已接收完毕,计驻包头日军共有一千七百余名,日侨六七百名。”[12]

  三、包绥地区受降仪式双方代表

  如前所述,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中国战区陆军总司令部任命第十二战区司令长官傅作义为包绥地区受降主官,规定驻蒙军司令官根本博为包绥地区日军投降代表。但是根本博本人并未出席包绥地区受降仪式,而是派代表向傅作义投降。根据《伟大胜利——中国受降档案》第二十二集的说明,1945年9月28日,第十二战区司令长官傅作义将军在归绥接受驻蒙军司令官根本博的代表中巽的投降[13]。但它并未指出中巽的身份。据天津《大公报》载:“日蒙疆军司令官根本博中将之参谋长中巽少将,遵照第十二战区傅司令长官电令,九月二十八日午由(北)平飞抵归绥,请示绥远日军缴械事宜。傅司令长官除面示一切外,并交付训令一件,中巽敬谨接受,于受领证上签字盖章遵照执行。”[14]由此可知,中巽为驻蒙军参谋长,军衔为少将。然而在《侵华日军序列沿革》中,日本投降时驻蒙军无中巽此人,时任驻蒙军参谋长为中川留雄少将[15]。以此推断,“中巽”应为“中川留雄”之误。

  《中国抗日战争大辞典》指包绥地区受降仪于1945年“9月26日在归绥举行,由傅作义主持。傅将第1号命令及命令授领证令人交给根本博,他签字盖章后恭呈于傅作义,傅检视无误,即令其退席,受降仪式结束。”[16]该观点有两处明显错误,一是受降仪式应于1945年9月28日举行; 二是根本博本人并未到场,而是派代表出席受降仪式。

  《中国战区受降始末》指出,傅作义将军在归绥“主持受降仪式。并将第 1 号命令及命令授领证令人交给根本博,根本博在命令授领证上签字盖章,恭呈傅将军,傅检视后,令日军投降代表根本博等人退席。受降仪式结束。”[17]该观点明显有误。

  综上,我们认为1945年9月28日,驻蒙军参谋长中川留雄代表驻蒙军司令官根本博在归绥向第十二战区司令长官傅作义投降。

  〔参考文献〕

  [1]中国陆军总司令部.中国战区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处理日本投降文件汇编: 上[G]//沈云龙,主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一编( 819).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

  [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国战区受降纪实[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143.

  [3]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国战区受降纪实[M].北京:春秋出版社,1989.

  [4]服部卓四郎. 大东亚战争全史[M].张玉祥,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5]日本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研究室. 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译稿昭和二十(1945) 年的中国派遣军: 第2卷:第2分册[M].天津市政协编译委员会,译.北京: 中华书局,1984.

  [6]第十一战区. 第十一战区受降工作报告书: 下(1945年10月) [R/OL].(2014-09-01)[2021-04-15].ht tps://www.saac.gov.cn/zt/2014-09/01/content_64986_619.htm.

  [7]第二战区. 第二战区日军投降纪实(1945年8月)[EB/OL]. (2014-09-01) [2021-04- 15]. http//www.saac.gov.cn/zt/2014-09/01/content_64981. htm.

  [8]第二战区司令长官司令部受降工作报告书(1945年10月) [R/OL]. (2014-09-01)[2021-04-15]. http://www. saac.gov.cn/zt/2014-09/01/content_64981.htm.

  [9]王龙胜. 侵华战争中的日军“驻蒙军”[J]. 民国档案,2005( 1) : 95.

  [10]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军机密作战日记: 下[M]. 北京: 中国档案出版社,1995: 1978.

  [11]绥远日军缴械完毕[N]. 天津大公报,1945-10-08(2) .

  [12]察绥受降在布置中[N]. 天津大公报,1945-09-30(2) .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 伟大胜利: 中国受降档案: 第二十二集[EB/OL].(2014-09-05) [2021-04-15]. http://www.saac.gov.cn /zt /2014-09/03/con tent_65311. htm.

  [14]绥远日军即遵令缴械[N]. 天津大公报,1945-10-06(2) .

  [15]李惠,等编. 侵华日军序列沿革[M]. 北京: 解放军出版社,1987:255.

  [16]万仁元,方庆秋,王奇生,编. 中国抗日战争大辞典[M]. 武汉: 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549.

  [17]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京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战区受降始末[M].北京: 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 157.

  作者简介: 刘晓堂(1985-) ,男,内蒙古赤峰人,包头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讲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研究。刘静静(1984-) ,女,山西大同人,包头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讲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研究。

Copyright ©2014-2023 krzzj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8022032号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31-85531328 19118928111

纠错电话:15116420702(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