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传谋(1914 一1937),湖南醴陵县人。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李传谋考入陆军军官学校,随后转入中央航空学校第六期甲班。毕业后,任空军第二大队第十四中队少尉飞行员。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发生时,中国空军大部集中在南昌。为统一指挥空军作战,国民政府成立空军前敌总指挥部。8月上旬,淞沪一带形势日趋紧张,总指挥部将空军9个大队31个中队 转移到京沪杭一带,李传谋所在的第二大队驻安徽广德。
8月13日下午6时,日本军舰向上海闸北地区炮轰,其陆战部队向我第八十八师袭击,中国军队奋起抗击,舱沪会战爆发。
14日凌晨2点,我空军指挥部颁布了“空军作战命令第二号”,令空军轰炸上海日军司令部、军械库,以及游弋海面之日军军舰。3 时30分,第五大队第二十四中队中队长刘粹刚率领9架霍克瓜型 驱逐机,从扬州机场起飞,沿长江往东搜索敌踪,于川沙县(上海郊区,黄浦江以东)白龙港附近发现日舰,我空军开始轰炸,八一四空战开始。
8点40分,第二大队副大队长孙桐岗率领“架诺斯罗普2110 轻型轰炸机携带250千克炸弹I4枚、50千克炸弹70枚, 从广德机场起飞,轮番轰炸上海吴淞口一带公大纱厂、汇山码头等地,炸毁了公大纱厂以西日军正在筹建之飞机场。下午2时40分及3时40分,中国空军第二大队再次出动21架诺斯罗普2EC轻型轰炸机分两批轰炸上海公大纱厂、汇山码头及日海军陆战队司令部。
空战中,第十四中队李传谋的座机诺斯罗普2EC轻型轰炸机1408号被日军军舰的防空炮火击中。李传谋驾着受伤之座机返航时,在江苏常州坠地牺牲,年仅23岁。
湖南《大公报》以特大字号标题《湘飞行家李传谋驾机炸敌不幸殉国光荣战死中外同钦》报道了李传谋牺牲的经过。其遗体被安葬于南京航空烈士公墓,后被国民政府追赠为中尉。
摘自《湖南抗战阵亡将士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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