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六十七烈士殉难处保护标志牌
汾阳六十七烈士殉难处位于吕梁市汾阳市区英雄中路。
1945年8月,晋绥野战军独立第3旅接到接受日军投降的命令,由吕梁山向晋中地区挺进,17团为先头部队首先开赴汾阳。
汾阳城是日军在晋中的一个大据点,驻有日军青木旅团新相大队300人,伪军200人。城南关驻扎着赶来与八路军争夺汾阳的阎锡山的晋军第42师一个团。晋军到达后,已与日军达成默契,城内日伪加强城防,拒不向八路军缴械。3旅指挥所当即命令17团攻城,迫敌投降。17团接到命令后,迅速进行了战斗准备。1营3连负责突击任务,计划由2名内线指引,从城西北一个暗洞进城,向敌发起攻击。同时,利用城内中共地下党组织策应,打开北城门,由3营向里冲击。3连连长薛春荣当时刚被任命为3营副营长。战前,团首长让他去3营报到,他坚决表示:“主攻汾阳是我连的光荣,怎能在这个时候叫我离开,等打下汾阳再去吧”。
汾阳六十七烈士殉难处纪念牌楼
8月29日,部队按计划行动,3连迅速接近了城墙,在西北角一人多高处找到洞口。薛春荣带2个排的战士从梯子爬了进去。就在这时,暗洞进口处突然遭到城墙垛口上日军火力的封锁,里面出口处也遭到阻击。洞内3连战士曾一度冲出洞口,但洞外是一片开阔地。无法立足,不得不转入洞内同守。日伪见强攻不下,竟将柴草堆放洞口点燃,扔进毒瓦斯,用扇车往里送烟。原联系好开北城门接应3营的伪军在关键时刻暴露。北城外后续部队有敌猛烈火力拦阻,无法前进。洞内67名战士在毒烟熏呛下壮烈牺牲。汾阳人民群众将该事件俗称为“洞口事件”。
1985年汾阳县人民政府在“洞口事件”发生地遗址兴建纪念牌楼。牌楼建筑面积51乎方米,纪念牌楼与洞口依1日城楼而筑,东向为牌楼,南向为洞口,保存完好。
汾阳六十七烈士殉难处于1991年6月被汾阳县人民政府公布为汾阳县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1993年12月被汾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为汾阳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资料来源:中共山西省委党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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