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隘口村晋冀鲁豫军区军工部兵工七厂创办地遗址
西隘口村晋冀鲁豫军区军工部兵工七厂创办地遗址位于晋中市左权县桐峪镇西隘口村。
1946年11月,晋冀鲁豫军区军工部(1945年由八路军总部军工部改称)之化学厂更名为兵工七厂,并在左权县西隘口村开始扩建新厂。次年,兵工七厂建成并开始生产。随着形势的发展,兵工七厂先后奉命改称为第七药厂、第十药厂、隘峪口二分厂等名称。先后以生产硫酸、炮弹发射药为主,新中国成立后才陆续迁往长治等地,其七节锅炉等笨重设备直至1958年才全部迁走。
西隘口兵工厂从测量、设计到施工全部由曼丘(四川水利专科学校毕业)主持进行。由张浩(河北工学院化工系毕业)负责火药生产线总体设计和生产准备工作。化工厂从办公室到工作房,其主体都是砖木结构,厂房高大明亮,通风性能好,式样美观,属太行区第一流的工业建筑。以致杨立三主任看后称赞是“太行山的乌拉尔(时为苏联最大的重工业区)”。
在兄弟厂的支援下,兵工七厂设备比前大有改善:制造火药原料的硫酸装置7套(其中浓硫酸装置4套),硝酸装置5套,酒精装置3套,以脱装置4套,火碱装置1套,共20套。有制造火药的专用机具弹花机、胶化机、切药机、打光机、压片机等28台套,有2.5~7.5千瓦发电机、20马力电动机、30马力蒸汽机等动力设备12部。再加上自制的打浆机、蒸煮桶、脱脂锅和从敌区搞来的化验仪器,工艺装备比较齐全,比迁址于此之前有很大的改观。1947年5月,工厂根据上级命令扩建的无烟发射药生产线完成并投入生产。这时,工厂的名称定为晋冀鲁豫边区军政联合财政经济办事处军工处兵工第七厂,也称七药厂。按建厂时设计,生产能力可月产火药4吨。
兵工第七厂共有职工600余人,投产后,当年即生产枪弹发射药2098公斤,炮弹发射药7930公斤。随着全国解放战争形势的发展,兵工第七厂于1949年6月与第九药厂合并更名为第十药厂,为中国人民赢得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做出了贡献。
该遗址坐北朝南,原为三进院落。
西隘口村晋冀鲁豫军区军工部兵工七厂创办地遗址于1994年被左权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左权县文物保护单位。(资料来源:中共山西省委党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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