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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江苏——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来源:中华英烈网   2017-12-21 09:40:42

  1937年12月13日,日军侵占南京后,烧杀淫掠,在短短六个星期中,屠杀无辜市民和放下武器的中国士兵达30万人以上,发生2万多起强奸、轮奸妇女暴行,无数住宅、商店、机关、仓库被抢劫、焚烧和破坏,全市约三分之一的建筑物和财产化为灰烬。为悼念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南京市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江东门集体屠杀遗址和遇难者丛葬地,建设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1985年8月l5日纪念馆落成开放,后经1994年、2005年两次扩建,新馆于2007年12月13日建成开放,新馆占地面积约7.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达2.5万平方米,展陈面积达1.14万平方米,是一座全面展示南京大屠杀特大惨案的纪念性遗址型历史博物馆,场馆分展览集会区、遗址悼念区、和平公园区和馆藏交流区等4个功能性区域,陈列分广场陈列、遗骨陈列、史料陈列三大部分。广场陈列由悼念广场、祭奠广场、墓地广场等3个外景陈列场所组成。悼念广场内有刻南京大屠杀事件发生的时间的标志碑、“倒下的300000人”的抽象雕塑、“古城的灾难”组合雕塑及和平鸽等;祭奠广场有用中英日三国文字镌刻的“遇难者300000”的石壁;墓地广场有灰色石刻浮雕、17块小型碑雕、大型石雕母亲像、遇难者名单墙、赎罪碑等。遗骨陈列有从江东门“万人坑”中挖出的部分遇难者遗骨,是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的铁证。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于1997年被中央宣传部公布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5年被全国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公布为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2010年被国家旅游局公布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从葬地于200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0年被国家旅游局公布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悼念广场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内景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墓地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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