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题为:《陈独秀重回党内的阻力》
大革命失败后,陈独秀离开中共中央领导岗位,并于1929年11月15日被中共开除出党。1932年10月15日,陈独秀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入狱。
全面抗战爆发后,陈独秀于1937年8月23日在南京获释。出狱后,他多次写文章、做演讲,积极宣传抗日,同时委托其秘书罗汉面见中共在南京的代表,表示自己“愿意回到党的领导下工作”,并在不久后与中共代表叶剑英、博古见面,表示赞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9月中旬,他又会见了董必武。
正当陈独秀准备重新“回归”党内时,王明等由苏联回国到达延安,极力反对中共联合陈独秀等一起抗日的主张,还诬蔑陈独秀是“汉奸”。与王明一道从苏联回国的康生,随后写了《铲除日寇侦探民族公敌的托洛茨基匪徒》一文,公开诬陷陈独秀等人与上海的日本特务机关“进行了共同合作的谈判”。而日本给陈独秀的“托匪中央”每月300元津贴,均由托派中央的组织部长罗汉领取。如此一来,陈独秀重新回到党内的大门被关闭了。
对王明、康生等人的造谣诬陷,陈独秀非常愤慨。他于1938年3月17日写给《新华日报》的公开信中辩说,“近阅贵报……说我接受日本的津贴,充当间谍的事……是否汉奸应该以有无证据为断”,要求拿出真凭实据来。当事人罗汉也在汉口《正报》上发表公开信辩驳:“以这样严重的卖国谈判,参加者又有当时政府要人在内,而结果乃以300元代价成交。真可谓廉价之高峰。”他还指出:“康生君说去年六七月间我和独秀曾与美国侦探接洽……只管造谣的高兴。竟连陈、彭(彭述之)那时尚在南京狱中的事实也忘记得干干净净了!”但陈独秀重新回到党内工作的愿望终究未能实现。
据《党史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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