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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期间,中日双方使用和生产对方弹药的情况:盘点抗战中的主力步枪弹(四)
来源:轻兵器   2021-11-04 10:34:35

  6.中日双方使用和生产对方弹药的情况

  需要指出的是,不管是中国还是日本,在抗战期间使用的武器相互交叉,互有装备。特别是6.5mm有坂圆头弹和配套的三十年式步枪,早在清朝末年国内就曾经引进,其相对于7.92mm口径表现出的小口径与轻量化的优势,曾引起来国内有识之士的高度关注,并促成了1905年前后6.8mm毛瑟步枪弹在国内的昙花一现。一战之后,日本将大量三十年式和三八式步枪销售到中国,更促进了这一口径在中国的扩散。到抗战之前,已有上海、太原、济南等若干家兵工厂生产过6.5mm有坂步枪弹,以供外购及自行仿制的6.5mm日式步枪使用。国内的装备列表中,也一直有“六五枪弹”这一品种。其中,晋系军阀控制下的太原兵工厂从1924年开始仿制三八式等日式步/机枪,该枪使用的6.5mm步枪弹也是旧中国产量最大的。抗战爆发后,由于缴获的日军武器日益增加,后方的各兵工厂在全力生产各种7.92mm毛瑟步枪弹的同时,也在少量生产6.5mm有坂枪弹供缴获和自行仿造的日式武器使用。加上俄式的7.62×54mm R步枪弹、英式的7.7×56mm R步枪弹以及美国的7.62×63mm步枪弹,中国军队在整个抗战中使用的主要步枪口径至少有5种之多。

  日本生产的专供九八式航空机枪使用的九八式7.92mm毛瑟枪弹外包装纸盒

  国内解放后生产的6.5mm有坂尖头弹和7.92mm毛瑟尖头弹弹头对比。从左至右依次是:沈阳厂6.5mm尖头弹、20厂7.92mm“S”尖头弹、321厂7.92mm“S”尖头弹和671厂7.92mm“S”尖头弹。其中,除20厂弹头被甲材料为覆铜钢外,其余均为黄铜

  国内解放后生产的3种7.92mm毛瑟枪弹外观和相应的剖面、弹底对比。从左至右分别为:20厂7.92mm“S”尖头弹、321厂7.92mm“S”尖头弹和671厂7.92mm“S”尖头弹。其中,20厂的弹壳有2个传火孔,321厂和671厂均只有1个传火孔,且黄铜材质被甲的厚度明显较大

  与此同时,战争期间的日本由于缺乏武器,不得不在部队中装备部分掳获的7.92mm口径步/机枪,加之为解决包括大量伪军在内的仆从军队的弹药供应问题,从昭和十四年(1939年)开始仿制7.92mm毛瑟步枪弹,当年便生产1149万发。日本仿制的这一口径枪弹弹种也不少,除了“S”轻尖弹外,还有穿甲弹、曳光弹、爆炸弹等弹种,统称为“试制九八式步枪弹”,其中,特种弹主要供日本根据德国MG15、MG30仿制的一式和九八式航空机枪使用。但这两种机枪都是陆军航空兵的装备,而日本海军与陆军装备不尽相同,在武器装备开发上也是特立独行,除了6.5mm有坂步枪弹外,还根据英国7.7×56mm R步枪弹仿制了了八九式步枪弹,配用仿自刘易斯轻机枪的八九式轻机枪以及海军航空兵的多款航空机枪,考虑到八九式步枪弹有凸缘,在自动武器上使用受到一定限制,后来海军方面又研制出一种无凸缘的7.7mm海军用九九式步枪弹,专供战争末期研制的五式半自动步枪使用。此外,海军使用的7.92mm毛瑟尖头弹与陆军的也有所不同,其底火直径较大。

  321厂生产的25发纸盒装7.92mm毛瑟尖头弹,不带桥夹,专供机枪使用

  出口美国的库存原箱671厂产7.92mm毛瑟尖弹,包装箱上的绿漆是出口时重新涂刷的,内部也采用25发纸盒包装、不带桥夹

  1950年4月沈阳兵工厂生产的6.5mm有坂尖头弹外观和相应的剖面、弹底特写,可见其弹头黄铜被甲前后厚度一致,弹壳所用底火尺寸与毛瑟步枪弹相同,传火孔也只有1个,与日本原产的有明显区别

  因此整个二战期间,日军实际使用的步枪弹种类也是比较多的,给生产和后勤补给造成了很大不便。尤其是到战争后期,由于枪械种类较多,所用供弹具均不相同,同一种枪弹既有要配用桥夹的,也有要预装在弹板上的,还有纸包包装的枪弹以便装填弹匣使用,仅此一点就已经足够麻烦。

  7.二战后7.92mm与6.5mm

  步枪弹的延续

  日本战败投降后,其军队和军事机构全部裁撤,但不久朝鲜战争爆发,其军事力量及相关工业又借助这一机遇得到恢复和发展,只是整个装备体系均改为向美军看齐,因此放弃了6.5mm等原有的制式口径。而在中国,抗战结束后紧接着是三年解放战争,随着国民党军队步步失守,各大兵工厂相继被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所接管。最后国民党剩余力量退守台湾岛,依靠美援维持对峙状态,其轻武器体系也转而向美式靠拢,7.92mm和6.5mm两种口径逐步消亡。而在大陆这边,直至朝鲜战争结束后军队正规化建设基本完成、彻底换装苏式武器弹药系统之前,仍在继续生产这两种口径步枪弹,供给当时各种老式枪械使用。

  1951年第五三工厂生产的25发纸盒包装专供机枪使用的6.5mm有坂尖头弹,枪弹加工质量和表面处理工艺均属上乘

  出口美国的库存原箱第五三工厂产6.5mm有坂尖头弹。铁盒内上层为供步枪使用的带桥夹的枪弹,下层为供机枪使用的不带桥夹的25发纸盒包装,这种混装方式极为少见

  二战结束后装备7.92mm毛瑟步枪弹时间最长的国家当属南斯拉夫。图为南斯拉夫1992年生产的专供M75狙击步枪使用的M75 7.92mm狙击弹

  这些枪弹中,产量最大的仍旧是毛瑟“S”轻尖弹,只是各家兵工厂根据实际生产条件的不同,在产品具体细节上略有差异。其中,以原20兵工厂(解放后更名为791厂)生产的枪弹最接近于德国的原始设计,其弹头采用覆铜钢被甲,发射药为经石墨光泽过的方片无烟药,配用黄铜弹壳、伯尔丹式底火,传火孔为2个,底火周围无铆窝,建国初期产品底部仍带有铜元局标志。而沈阳兵工厂、东北军工部以及后来的321厂生产的黄铜弹壳略有区别,沈阳兵工厂、东北军工部的枪弹弹壳底火以环铆方式固定,而321厂生产的枪弹弹壳没有铆窝,同时沈阳兵工厂和东北军工部生产的轻尖弹头采用相对较厚的黄铜被甲,弹头也略长一些,弹头质量达到10.4g,比一般的“S”轻尖弹重0.4g。此外,沈阳兵工厂和第五三工厂还生产了6.5mm有坂步枪弹和7.7mm九九式步枪弹,一直持续到1951年底,这些枪弹的弹头被甲和弹壳均为H68黄铜制造,外部特征是底火周围涂无色虫胶漆,弹壳口部涂绿色密封漆,特别是被甲前后厚度一致,与日本的初始设计明显不同。这两个厂由于使用的是全新模具,因此生产的两种枪弹加工质量均属上乘。

  随着1950年代中期人民解放军统一换装苏式装备,国内各兵工厂转为生产苏式轻武器及枪弹,原先生产老旧枪弹的模具和工装全部停产封存。因此,沈阳兵工厂和第五三工厂生产的6.5mm有坂步枪弹也就成为最后一批由正规兵工厂生产的该口径的军用级枪弹,此后仅有个别民用枪弹公司少量生产过。与之相比,7.92mm毛瑟步枪弹的生命力要更顽强一些,二战结束后埃及、南斯拉夫、伊朗、意大利、罗马尼亚和前东德都曾生产装备过,特别是南斯拉夫M75狙击步枪配用的7.92mm M75狙击步枪弹进入21世纪之后仍有少量生产。从这点来看,7.92mm毛瑟步枪弹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是相当大的。(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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