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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中日装备对比
来源:简书 作者:老的山羊   2022-06-14 09:20:56

  抗战时期,日寇可以轻易侵略我国,抢占大片领土。与各国袖手旁观,意图渔翁得利;国内一盘散沙,刚趋统一,原军阀们(包括老蒋)各怀鬼胎等原因是分不开的。积贫积弱,国力太差,武器装备他落后也是重要因素之一。现在把抗战时期国军和日军以及八路军的装备综合对比,以正各种视听。

  一、装备综合:

  日军:

  日军战术单位通常为师团,一个师团标准配置为: 士兵21945人,马匹5849匹,步骑手枪9476枝,576具,轻机枪541挺。重机枪104挺,野山炮64门,步兵炮44门。

  鬼子每个班13人,每个班至少有1挺“歪把子”轻机枪,1名机枪手和副机枪手外加2个弹药手,1个指挥官,8人步枪兵。1个连还配有重机枪,和3个迷你迫击炮班。日军一个班的火力远高于国军的一个130人的连。

  日军单兵最少携带120发子弹。国军精锐部队单兵子弹配给量为30发。而精锐是少数,更多的是只带有5发或少于5发就上战场,几人共用一把枪这种情况也是常见的。

  国军:

  国军一般以师为单位,以精锐的中央军为例,一个师10923人,步骑手枪3831枝,掷弹筒243具,轻机枪274挺,重机枪54挺,野山炮12门(9门)。这种装备只有20几个德械师才达到。其他的连2/3都达不到。

  八路军:

  八路军抗日战争前期的装备仅有汉阳造、手榴弹和土地雷及大砍刀。

  抗日战争中后期八路军的装备:

  步枪:汉阳造。枪膛装弹5发,每打1发,拉一次枪栓。

  老套筒。枪膛装弹1发。

  三八大盖(缴获)。枪膛装弹五发,每打1发拉一次枪栓。

  卡宾枪,后期有卡宾枪。装弹30发,能单发,也能打连发。

  手枪:独眼龙,枪膛内只装一发子弹。

  铁公鸡,只装一发子弹。

  十子连,弹夹装10发子弹,只能单打,能自动退扳机,不用来栓,是半自动。

  德国撸子,性能和十子连基本相同。

  二十响,又叫快慢机,大肚匣子,匣子枪,驳壳枪,弹夹装20发子弹,即能单发,也能连发。

  左轮手枪装弹6发,弹夹在枪的中间,单打,每打1发子弹,弹夹转一弹孔。

  轻机枪:捷克式,弹夹装弹20发。

  歪把子,缴获日军的机枪。

  重机枪:主要是马克沁,水冷式。

  炮:60迫击炮。榴弹炮。

  二、中日步兵武器装备综合比较

  1、步枪

  日军:

  三八式步枪,为防止沙尘进入枪机内,枪机上设置了一个拱形防尘盖,故又被称为“三八大盖”。这种枪结构简单,射击时后坐力小,很少出现枪栓断裂的情况,安全性可靠。射击精度好,射程远,有效射程达460米;枪身长度为1280毫米,加上长度500毫米的单刃刺刀,

  国军:

  七九式步枪,俗称“中正式”步枪。这种枪缺点是有效射击距离只有150米,因枪身短,刺刀长达575毫米,但上刺刀后仍比日本三八式短10毫米左右。许多部队只好配发大刀,以利于白刃战。

  国产的“中正式”步枪数量远远满足不了部队的装备和作战需求。中国军队除中央军外,仍有半数左右的川军、滇军、西北军等地方军队士兵配发不上足够的七九式步枪,而大量使用的是清末生产的老式“汉阳造”。这种步枪“汉阳造”是漏夹弹匣,很容易卡夹。还有清光绪年间江南制造厂仿德国毛瑟枪制造的“江南造”步枪。由于使用时间太长,膛线磨没,打出的子弹没准头。还有部分从十几个国家购来的枪支,出现维修保障困难,子弹制约供应。

  2、手枪

  日军:

  配备和使用最多是南部十四年式8毫米半自动手枪,因该手枪的枪套外形像乌龟壳,被称为“王八盒子”。该手枪安全性能好,轻易不会发生“走火”事故;装弹数为8发,在60米的有效射程内射击精度高;结构简单紧凑,重量轻,仅0.9公斤,便于携带使用。但因弹簧钢质量差、供弹时常出现问题,曾因此在国际上受到诟病。

  国军:

  依赖大量进口德式毛瑟驳壳枪,此枪可装弹20发,在中国被俗称为“二十响”。

  敌后抗日军民:

  使用的自造手枪,又叫“独一撅”、“独角龙”,这种枪外形粗糙,射程不远,但携带方便,使用灵活。在游击战中曾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3、冲锋枪

  日军:

  “百式”冲锋枪, 1940年仿照德国米P-34冲锋枪定型,命名为“百式”冲锋枪,可安装刺刀。但是日本陆军认为,宁可要射击精准、百发百中的步枪,也不制造百发一中、浪费宝贵子弹的冲锋枪,所以,日本没将冲锋枪批量生产并列装部队。

  国军:

  中国军队从德国引进9毫米伯格曼MP18冲锋枪,俗称“花机关”。该枪重4.1公斤,长832毫米,弹匣容弹量32发,射速为每分钟500发,有效射程约70米左右。但结构复杂,成本高,体积、重量大,可靠性差.实际作战效能不行,只是初期配发给班长以上的士官。

  抗日战争后期,中国驻印军和远征军队使用美制M1A1及M3“喷油嘴”等型号的汤姆森冲锋枪,该枪口径为美军枪械统一标准的7.62 毫米,弹匣容量为15发或30发,采用导气式或回转闭锁式枪机;全长904 毫米,重约4.7公斤;射速为每分钟700 发,超过日军的三八式8倍多,与日军步兵武器在近战时火力密度上占明显优势。

  4、手榴弹

  日军:

  日式手榴弹有9种,包括:日式手榴弹有9种,包括:布尾式手榴弹、擦火式手榴弹、九一式手榴弹、九七式手榴弹、九八式手榴弹、九九式手榴弹、木柄式手榴弹、短柄手榴弹、手投燃烧弹等。其中九七式手榴弹是使用最多的一种,形状像香瓜,被戏称为“香瓜手雷”。九七式仍采用日本与各国不同的传统敲击式引信,除手投外,也可像九一式手榴弹那样枪挂掷弹筒抛掷。

  国军:

  手榴弹是抗战时期中国军队使用最多的杀敌武器之一。M24采用木柄设计,投掷距离远,且准确,这是世界上其他手榴弹无法达到的。M24还可将七枚手榴弹集束使用,去掉周围六枚的木柄以减轻重量,只保留一枚的木柄作为引爆器。

  在压制炮火质量和数量远不及日军的情况下,中国军队强调夜战近战,大量生产手榴弹。抗战八年间,共使用手榴弹3000万枚左右,给侵华日军造成了严重杀伤。据统计,有40万左右日军官兵是被手榴弹杀伤,占侵华日军伤亡人数近三分之一。

  5、轻机枪

  日军:

  侵华日军使用最多的轻机枪,是1922年正式列装的十一式轻机枪。为便于贴腮瞄准,枪托向右弯曲,被俗称为“歪把子”机枪。

  “歪把子”轻机枪使用子弹供应和使用方便;该枪配备可装5发子弹的弹夹,以及可容纳6个5发弹夹水平置放的供弹弹斗,弹容量为30发,超过中国军队普遍使用的捷克ZB26轻机枪的弹容量;射程较远,达600米;射速快,可达每分钟500发;弹道运行稳定,射击精度较高。但存在65毫米枪弹口径偏小,杀伤力不大;弹药装填繁琐,供弹不畅;枪管过热不能及时更换、容易出现故障等问题。

  国军:

  抗战时期,中国军队使用最广泛的就是捷克式ZB-26轻机枪。该枪口径为7.9毫米,有效射程为900米,实际射速为每分钟240发;弹匣内装弹数为20发,采取自动装弹的方式;被誉为二战中射击最为精准的轻机枪,基本可做到瞄准哪儿就打到哪儿;采用7.9毫米子弹,杀伤力超过日制机枪;具有持续射击性能,还可迅速更换发热的枪管,确保持续不停的射击能力,射击一二个小时也很难出现卡壳和炸膛等现象;枪身重仅9公斤。在实战中缺陷是装弹量过小,更换弹夹中断火力;上方装弹,影响视线及射击准确性。

  6、重机枪

  日军:

  九二式重机枪是侵华日军在战争中大量使用的兵器之一。该枪采用7.7毫米子弹,采用光学瞄准镜,命中率明显提高;枪口使用了消焰器,有利于隐蔽目标,提高了生存能力;枪管冷却方式为气冷式导气方式,可维护性增加。缺点是:枪身较重,达55公斤,不便于机动;靠金属弹板供弹,操作不便且易卡壳;发射速度比同时期其他国家的机枪慢,理论射速每分钟450发,实际射速每分钟仅200发;战时更换发热的枪管困难。

  国军:

  中国军队的制式装备是民国二十四年式马克沁重机枪,枪管散热方式为水冷式,可发射7.92毫米各种子弹,由100发或250发帆布弹链供弹。理论射速为每分钟600发,有效射程为1 0 0 0米,全枪不加水时重49公斤。

  作战性能比较:从射速及火力持续性看,在理论数据上,马克沁重机枪射速为每分钟600发,九二式射速为每分钟450发,马克沁重机枪的射速高于九二式。在实战中,马克沁使用100发弹链供弹,九二式使用30发弹板供弹,九二式供弹的使用速度远逊于马克沁重机枪。马克沁采用水冷式,在射击的同时可用水来吸收枪管热量,而九二式的气冷式只能频繁更换过热的枪管,造成射击间断。九二式选择了较低的射速和较高的自重,致使其自重超过马克沁6公斤多,在携带并实施机动方面再逊一筹。从射击精度上看,九二式的要高于马克沁重机枪,并且还可加装光学瞄具。

  7、掷弹筒

  日军:

  八九式掷弹筒也称“手炮”,发射筒长254毫米,重仅4公斤,便于携带,可随一线步兵行动,体积小,是50米到500米距离上火力杀伤的利器。

  日军发现,50米以内是手榴弹的有效杀伤区域;500米以上是火炮的有效杀伤区域,在二者之间却是压制火力的空白区域。为了解决50米到500米的距离上压制火力薄弱的问题,日本于1929年即日本皇纪二五八九年研制出八九式掷弹筒,并以其体积小、重量轻、机动性好等优点,被美、苏等国称为“日本陆军极具创意的一种步兵支援武器”。

  八九式掷弹筒射角大,弹道弯曲,可杀伤躲藏在工事和隐蔽物后的目标,随时提供曲射火炮支援,炮弹落入炮管底部后,手工操作发射装置,将榴弹推出炮管,操作方便简单;可发射手榴弹、燃烧弹等多种弹体;爆炸半径约10米,对50米到500米距离上的集群目标杀伤力较大。

  八九式掷弹筒也存在严重缺陷,它射速较慢,比不上轻型迫击炮;没有瞄准具,由炮手用手凭感觉和经验,概略瞄准;发射的榴弹没有尾翼,射击精度不高。

  国军:

  抗战期间,中国军队曾仿制装备掷弹筒,最终放弃,转而发展射击距离较近的轻型迫击炮。

  由于日军装备大量掷弹筒,中国军队一线步兵又缺乏相对应的近距离火力支援,常常在50—500米的区域内遭到日军掷弹筒严重压制。虽然中国军队此后开发了六O式超轻型迫击炮,仍难压制日军掷弹筒在超近距离上发扬火力。

  8、火炮

  日军:

  日军的火炮分别依据作战规模、攻击距离投入使用,其中使用较多的是:九七式迫击炮、九二式步兵炮及四一式山炮、九十式野炮等。

  九七式迫击炮,是侵华日军使用较多的火炮,被中国抗日军民称为“小钢炮”。日本改进出的一款新式81毫米迫击炮,定名为九七式81毫米迫击炮。该炮弹道弯曲,死角小;体积小,重量较轻,重量为67公斤,便于机动;发射硝烟及炮声较小;射速快,每分钟达20发。日军一线官兵对该炮评价良好,但因高射速的弹药消耗,与日军追求的以最低弹药消耗取得最大战果的作战目标相背,被陆军部限制生产。

  九二式步兵炮,它是侵华日军认为“理想”的步兵支援武器。该炮为70毫米口径,全重仅212公斤,对运输要求低,可畜力或人力、也可分解运输,可提供较及时、准确、有效的支援;炮身矮小,易于藏身;结构简单,便于使用和维护。

  日军四一式山炮、九十式野炮、重型火炮,日军相对于中国军队,在大口径重型火炮质量和数量方面都占有压倒性优势。其野战重炮兵联队就装备有:150毫米重型榴弹炮、105毫米加农炮、150毫米重型加农炮、240毫米重型加农炮、120毫米重型加农炮、240毫米重型榴弹炮等多种重炮。作为75毫米以上口径的重型火炮,射程远、威力大、精准度高,是日军师级以上作战规模的炮火支援主力,在多次较大规模战役中发挥重要作用。

  当时德国、美国和苏联军队的野炮和重炮已采取摩托化行进,日军在机械化方面大大落伍,基本上是用骡马牵引。但由于中国军队机动能力相当差,所以相较而言,日军野炮和重炮的这个弱点不值一提。

  国军:

  六O式迫击炮。为有效抑制日军一线部队大量装备的掷弹筒,从1941年起又装备了另一种超轻型迫击炮,就是民国三十一年式60毫米迫击炮,俗称六O炮,以解决八二迫击炮不直接支援班排一级作战的问题。其大部分性能优于日军掷弹筒:该炮重仅18公斤,一两个人就可背负行走,作为连一级支援火炮,可跟随步兵排作战,随时给一线步兵提供火力支持。只需一个人操作;射速快,每分钟18发,快于掷弹筒;特别是该炮有先进的瞄准设备,又有稳定的炮架,炮击精度远高于掷弹筒;60毫米炮弹重1.5公斤左右,装药量和威力比掷弹筒大得多,实际有效杀伤半径在20米左右,而掷弹筒榴弹的杀伤半径一般在10米以内,使中国军队近距离压制炮火得到大大加强。

  八二式迫击炮。普通射速为每分钟18发,必须时可达36发。

  比较:六O式迫击炮初速、射速、射程均高于日军九七式迫击炮及其制式装备九二步兵炮,日军九二步兵炮射速为每分钟10发,八二式迫击炮的压制火力明显强于日军九二炮及九四式90毫米迫击炮;射击精度比日军九四式甚至九七式迫击炮强;重量轻,相当于日军九四式迫击炮的三分之一强和九二炮的四分之一,日军九二式步兵炮需拆卸成3部分由马匹运输,或拆卸成10个部分由10名士兵背负,而八二迫击炮则可拆卸成3个部分, 3个人扛着走,便于步兵携带。因机动性强,部署快,开炮快,转移快,日军火炮很难捕捉并有效压制住它。缺点是因装药量仅半公斤,引信触发就炸,攻坚破垒能力差。适合中国军队通常采取的防御作战,弹片可扩散几十米,对于人员具有相当杀伤力。

  抗战期间,中国共自制六O迫击炮约5000门,八二迫击炮约7500门,自产迫击炮弹550多万发,而日本九七式迫击炮仅生产2000多门,这使得国民党中央军步兵团装备的迫击炮,远超过日军大队装备的迫击炮和九二炮数量,成为抗战时期中国军队绝对的炮兵火力支柱。据统计,该炮杀伤的日军占其伤亡总数的半数左右,致使日军士兵对迫击炮极为恐惧,听到类似开啤酒瓶盖的发炮声,争相卧倒。

  中国军队的山炮、野炮和长身管重炮中国军队的山炮、野炮和长身管重炮比较少,1944年之前,中国军队重型火炮总数不到日军几十分之一,仅有的40多门德国克虏伯重炮在淞沪战役一战就基本打光了。有的战区长身管重炮数量还不如日军一个师团的装备,而且基本上来自外购,还有部分是清朝留下的大炮。另外,中国军队的重型火炮常常遭到日军陆空、海空火力协同打击而损失惨重,无力和日军正面对抗,只能将重炮分散配置,一门一门零星使用,白天不敢开炮,晚上才开炮,无法形成有效的压制炮火。

  在抗战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军队缺少并很少使用与日军四一式山炮、九十式野炮相对应的重型火炮,难以进行比较。

  由于重炮在战役战斗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又由于中日双方火炮实力、特别是重型火炮及空地协同火力实力相差悬殊,迫使中国军队在作战中大多采取防御战的形式,并在实战中形成了以迫击炮为主体的独特近距离炮火体系。

  重武器如装甲车、坦克、飞机、军舰,中日相差不是一个等量级,就不一一列举。

  三、中日两国经济差异比较

  两国军队武器装备的巨大差距,主要体现在日本雄厚的经济基础以及发达的军火工业,日本军队的各种武器装备在20世纪30年代就全部实现了自给,并可源源不断地补充战场的损耗。抗战全面爆发时,日本的钢铁产量是中国数十倍;轻重武器生产量也是中国的数十倍,而中国只有部分步兵轻武器包括迫击炮可以仿造自产,还远远满足不了战场的需求,至于重型火炮、坦克、飞机、军舰等武器装备只能仰赖向外国购买。

  1937年,日本当年生产了大口径火炮744门,中国连一门也造不了;日本当年制造坦克330辆,中国1辆也造不了;日本当年造了汽车9500辆,中国仍是一辆造不了;日本当年生产军舰52400吨,中国连一吨也造不了。

  据统计,1937年至1938年12月,正面战场的中国军队共消耗步、机枪子弹达7.2亿多发,而当时中国各军工厂年产量不足1.2亿发。1939年之后,因弹药库存耗尽,且弹药补充能力极为有限,中国军队弹药消耗量骤减。这也是战事长期被迫处于防御态势的关键。即使到抗战后期,受原料减少、钢产量降低等因素影响,1945年前8个月,日本仍然生产了4万支机枪,超过中国战时8年的全部产量。

  日本飞机、坦克与舰船的生产,更是全部依赖外购的中国所不能比。战争期间,日本生产了飞机5.5万架、坦克4800辆和舰船244艘。中国战时所使用的少量飞机、坦克等则全部来自于进口,且各国迫于日本压力对华实行限购军售,战场一直处于敌强我弱的不利态势。

  抗战时期敌后战场的八路军、新四军的武器装备状况,比正面战场的国民党军队更差。八路军出师到抗日前线的3万多部队,只有1万多支过去缴获的杂式枪,每支枪平均只有子弹30发,更没有火炮、坦克、飞机等重武器。仅有的12门75毫米山炮,还是八路军在山西拾到阎锡山部国民党军丢弃的,而这些火炮又因为炮弹来源匮乏,只能在关键性战斗中偶尔使用。

  抗战时期,八路军、新四军的枪支弹药共有4个来源:

  1、国民党当局发放。1937年和1938年这两年间,国民党当局每年只象征性地发给八路军、新四军几十万发子弹,1939年以后停止弹药供应。

  2、战场缴获。八路军、新四军很大程度上靠对日作战中的缴获装备自己。与日军作战,弹药消耗很大,而缴获则较少。八路军129师上报中央军委的一份抗战前四年战斗缴获和损耗统计表中指出的:在枪支方面,从1937年至1940年这4年,缴获与损失的比例,依次为:3/1、8/1、5/1、1/1(强)。而在弹药方面,缴获与损失的比例,依次为:1/3、4/1、1/8、1/4。除1940年因日军“扫荡”而导致枪支缴获与损失入不敷出外,其余3年,枪支的缴获,一直大于损失;而弹药则恰恰相反,除1938年外,其余年份,弹药的缴获,远远跟不上消耗。

  陈赓率领的太岳纵队在参加百团大战的“榆辽战役”后给八路军总部的战报所述:此役,该纵队共缴获日军步枪21支,迫击炮1门,八音手枪1支,步马枪子弹1240颗;损失步枪45支,手枪1支,驳壳枪1支,消耗步马枪弹21236颗,驳壳弹1130颗,轻机枪弹14971颗,重机枪弹6727颗,手枪弹1002颗,迫击炮弹58颗。损失的枪支,是缴获的两倍,而损失的弹药,则是缴获的30余倍。为此,直至1941年,中央军委在给各根据地的指示中,仍强调:“与日寇作战,弹药消耗很大,而缴获则较少,这与国内战争大不相同”。数量有限的战利品,根本无法满足各部队的作战需求。

  3、自己生产。努力发展自己的军火工业。在八路军总部成立了领导机关军工部,从总部到各部队、各根据地都组建了兵工厂,其中120师在1942年有兵工厂7个,太行区有兵工厂4个,晋察冀边区有兵工厂12个。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43年7月,八路军、新四军共生产武器装备数量如下:步枪和掷弹筒近1万支(具),炮弹十万发、地雷和手榴弹几十万枚,步枪子弹近100万发。从质量上看,步枪、迫击炮弹、无烟药和炸药与大兵工厂的产品差不多;掷弹筒、掷弹筒弹、步枪子弹、手榴弹和地雷有改进。但从军队发展和作战需求看,自产的武器装备供不应求。造成了八路军、新四军部队武器的多样性,既有“汉阳造”的,也有三八式,还有用大刀、长矛的。

  4、苏联援助。抗战初期,在1937年12月至1938年,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和新疆办事处先后3次接收过苏联46辆汽车军备物资(包括步枪、轻机关枪、子弹、手榴弹、炮弹等)。随着1938年下半年国民政府对苏联军运车队加强管控,苏联对八路军的军援物资无稽可查。

  武器装备数量上的严重缺乏,决定了八路军、新四军在作战形式上只能采取灵活机动、适时出击,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的游击战术,并在持久战中不断积小胜为大胜。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军队凭借其先进的武器装备大肆侵略践踏我国。忻口会战,日军动用一个师团就击溃了中央军、晋绥军布防的31个主力师;台儿庄大捷,我军动用了两个集团军才击退日军两个师团的进攻;万家岭大捷,为了围歼106师团,我军光是主攻就投放了超过十万的兵力,包括第四军、74军这样的王牌部队。在敌强我弱的不利态势下,中国军民绝不屈服!以劣势武器装备抗击日本侵略者,先辈们在正面战场和敌后战场,用自己的血肉之躯阻挡日军的侵略。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赴后继,不怕牺牲,英勇杀敌,最终打败了日本帝国主义!

  武器是决定战争胜负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决定因素。战争的正义与否,民心的向背,组织领导,动员培训,装备配置,正确的战略战术以及反法西斯同盟国的声援等等,才是决定抗日战争胜负的决定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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