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女警察最早出现于1931年,当时根据内政部的命令开始试设女警。
最初北京女警察的人数还不到20人。
当时对北京女警的管理从日常生活到工作都有章可循,并有着严格的考核制度。
设有女警长一名,女副警长一名。她们两人主要负责对女警进行工作安排,记录考勤,监督警容风纪,并按月向上级汇报。
女警每个月事假不能超过三次,且每次的时间仅有两个小时,病假则需要医院证明按照规章办理。
女警的作息时间为早餐6点起床,晚上22点睡觉。
卢沟桥事变以后,北京沦陷。这些女警又由投靠日本人的伪警察局长余晋和全部留用,继续维持治安。
为了需要日伪对北京女警还进行了扩招,到1940年的时候,伪北京警察局下女警人数达到了75人。
女警全部要求剪短发,制服为木棉质地。
这些女警在日伪统治下的首要任务便是学习日语,听从日伪指挥,负责搜查和逮捕女性。
这些女警也成为了日伪宣传的重要“政绩”,在1940年5月,日本侵略者出版的《北支画报》上曾以《新秩序的中国女警》做了专题报道。
正在城门下负责盘查的伪北京警察局女警
伪北京女警正在检查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