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2月,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初称中国陆军
总司令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图为该法庭办公地址。
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
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法官合影。居中者为石美瑜,
其余四位为审判官宋书同、李元庆、葛召棠、叶在增。
1946年8月1日,南京大屠杀案主犯谷寿夫被引渡到上海。10月3日,军事法庭派法庭副官
率特务营班长及士兵七人,将谷寿夫由上海押至南京,关进小营国防部战犯管理处拘留所。
图为谷寿夫被押解至南京下车时情形。
谷寿夫在国防部战犯拘留所。
国防部战犯管理处为移解战犯谷寿夫致军事法庭函。
1947年2月6日,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南京中山东路励志社礼堂公审谷寿夫。图为励志社。
谷寿夫被押送到公审会场。
公审谷寿夫会场。
法官们在法庭审理谷寿夫情形。右起第二人为石美瑜。
以上图文选自《日本侵华图志》第十六卷《南京大屠杀》,曹必宏等编著,山东画报出版社2015年5月出版。本头条号目的在于用老照片佐证历史事实,并祈愿中日永远友好,再无战争之残酷。历史真相的复杂性不是用数字或照片能够全部揭示的,期望读者能够独立思考,理性看待历史与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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