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我强的我不怕,比我弱的我不欺;人有我无不嫉妒,我有人无不张扬。”出川抗日前,饶国华给家人留下28字家训,这是他从饶氏宗训三十五则中提炼而来。
饶国华是川军第145师师长,生于资阳市东乡张家坝(今资阳市雁江区宝莲街道)。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全面爆发,饶国华主动要求率部抗战。9月21日,第21军奉令出川抗日。12月1日凌晨2点左右,饶部所在十字铺(现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境内)阵地被日军包围,饶国华举枪自尽,以死殉国,时年42岁。2014年9月,饶国华被民政部收入第一批国家级著名抗日英烈名录。
自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宣传部主办的第二届“天府好家规”征集活动启动以来,收到了许多各地家风家规故事,其中就包括资阳饶氏家训。7月11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饶氏家族后人。饶国华的曾孙饶华刚说,如今28字家训已写入族谱,也被后世子孙落实在行动上,“过去这个家训饱含民族大义,现在更多是在工作和生活中,指导我们如何待人处世。”
提炼宗训 出征之前留下28字
资阳市雁江区天生花苑小区,今年87岁的饶清燮已在此生活多年。他是饶氏家族移民入川的第七代人,“按辈分来排,饶国华应该是我爷爷辈。”
饶清燮身体还算硬朗,只是听力有所下降。知晓记者的来意后,他从卧室拿出一本清咸丰年间撰写的宗谱。纸张虽已泛黄,但经修补后字迹仍清晰可见。
清乾隆元年(1736年),饶国华的太祖父饶文德从福建省漳州府直隶龙岩州船巷大吉村(今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红坊镇)举家迁移入川,到饶国华已是第五代。
记者注意到,饶氏宗谱的第一页写有宗训三十五则,上面记录着该如何对待国家、父母、子女等内容,教育后人要团结友爱、遵纪守法、勤劳自律。
“我小时候就知道他(饶国华),家里的人都称他为饶师长。”饶清燮回忆道。
饶国华的父亲名叫饶思鸿,他遵奉家族重教的传统,再穷也要让孩子读书,把饶国华送入私塾上学。此后,饶国华无论走到哪里,背包里总少不了砚台、笔墨和书籍。
看到清朝政府腐败无能,饶国华决心救国救民,投笔从戎。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他主动请缨。出征前,他从宗训三十五则中,总结提炼出“比我强的我不怕,比我弱的我不欺;人有我无不嫉妒,我有人无不张扬”,并把这28个字留给家人。
“我从小就知道28字家训。”饶华刚说,这些字在当时体现了民族大义,意思是我们不怕敌人,抗战一定能取得胜利。
身体力行 出川前夜为母亲洗脚
身体力行是家风最好的传承方式,饶国华也不例外。
饶国华的女儿饶毓琇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父亲教我们立身为人,家训外还有很多不成文的规矩,第一条就是孝。”
1937年,饶国华出征前,曾回乡与家人告别。临离资阳时,他特地拜访了启蒙老师伍鋆老先生,说:“此行为国抗战,不成功便成仁。学生如幸得马革裹尸还,学生之家属,尚望恩师照拂也。”此外,他又嘱咐妻子蓝紫仙说:“余此去,为国而战,义无反顾。自古忠孝不能两全,老母年高,望尽心奉养。”
饶毓琇还讲述了一个父亲孝顺的细节,“离家前一晚,他专门打了一盆水,亲自端去给我的奶奶洗脚。”饶毓琇说,当时父亲单腿跪地,动作轻缓,慢慢地给奶奶洗好脚,剪好指甲,擦干,再穿好袜子。
传承家训 家中老小均烂熟于胸
1937年12月1日凌晨2点左右,饶部所在十字铺阵地被日军包围,饶国华举枪自尽,以死殉国。
1983年,饶国华被四川省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2014年被列入民政部公布的第一批3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
“他给我们留下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饶氏家族每3年会办一次清明会,最近一次是在2021年,除了祭祖外,饶华刚还会在墓前讲述饶国华的事迹以及28字家训,“虽然很简单,但内涵很深,我们一定会传承践行好。”
饶华刚今年已50岁,他经常用28字家训来教育后人,“通俗点讲,就是对待同事、同学或邻居,都不要嫉妒、不要害怕,要虚心学习,也不要拿自己的长处和别人的短处比。”
家风如春雨,润物细无声。时光荏苒,饶国华所处的战争年代早已过去,但他留下的28字家训和他生前言传身教的淳朴家风,却如一种坚定向上的力量在饶家代代传承、生生不息。现在的饶家后人们,都会讲述饶国华的故事,家中小孩自懂事起,不仅会背诵28字家训,更是在潜移默化中用实际行动去践行、铭记和传承。(陈远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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