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岫岩发现一本日伪时期印发的《岫岩县条例规则辑览》。该《辑览》由当时“安东省民政厅行政科”印发,右上角印有“康德四年十月”字样,书内记载了日伪统治时期官署如何戒律民众内容,属于训令类书籍。
据史料记载,日寇于1932年侵入岫岩,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岫岩县志》记载:“日本侵略军实行残暴、野蛮的殖民统治,数以千计的无辜群众,死于日军屠刀之下,数以万间的茅屋房舍,被日军纵火化为灰烬,无数的妇女同胞惨遭日军灭绝人性的凌辱。”但英勇的岫岩人民没有屈服。有近两万人参加抗日义勇军团,先后在邓铁梅、刘景文、苗可秀、赵同、白承润等领导下,不屈不挠,前仆后继,运用游击战术,给日伪军以巨大打击。
正是在这种情势下,为了维护反动统治,1935年,由日寇操纵的伪县公署,强行制定并发布了用以奴化民众的所谓条例。《辑览》中规定多达200余条、6000多款,内容均是强迫民众服从伪满统治。如“青年训练所细则”规定,“为求保甲精神之彻底,养成将来运用保甲制度之人才,教育科目如左:保甲法、满州国建国精神、日语、警察与保甲。”保甲连坐,是当时日寇为清除所谓“匪共”等抗日力量所用的残酷手段,即一人通“匪”全甲(屯)受诛。而强令青年学习“满州建国精神”和日语,则意欲让人们自小接受奴化教育。书中“复兴工作委员会章程”的条款中,还规定对牲畜、茧蚕、车船、土布收取大量税捐。很多民众被苛捐杂税逼得走投无路,甚至家破人亡。史载,时“县公署抓丁拉夫,增收苛捐杂税,致物价上涨,贫苦农民生活无路。”就是一个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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