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1933年初,日军攻占山海关,占领热河,进攻长城一线,直逼平津,国民政府被迫在长城一线布置兵力进行抵抗。由于中日双方实力的差距,战事渐渐难以支撑。国民政府一面寻求国际援助,争取各国出面调停,一面秘密开展对日直接交涉。不过英、美、法等列强并不愿意出面调停,日本则在战争目的达到的情况下,试图迫使国民政府与其单独谈判。最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北平军分会与关东军直接交涉,签署《塘沽停战协定》。长城抗战期间的对外交涉活动表明,国民政府开始尝试绕开通过国联解决的框架,实现中日在无第三方力量介入下的单独交涉,这对之后国民政府对日政策产生了重要影响。
关键词
长城抗战;国民政府;对外交涉;对日政策。
长城抗战是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到全面抗战前,国民政府进行的规模最大的一次反抗日本侵略的战役,它对九一八事变后国民政府对日政策的转变有着重要影响。九一八事变后,国民政府的对日政策由最初的“不抵抗、不交涉”逐渐演变为“一·二八”事变时的“一面抵抗、一面交涉”。长城抗战期间,国民政府亦是抵抗与交涉并行,但与“一·二八”事变不同,是中日两国在国联之外、无第三方介入情况下进行的单独交涉。中日单独交涉标志着国民政府开始尝试绕开九一八事变以来冀望国联解决中日问题的框架,这也极大影响了之后中日关系的走向。
学界关于长城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对外交涉活动的研究主要如下:肖前将《塘沽停战协定》签订前中日之间的交涉分为上海秘密谈判、北平秘密议谈判、塘沽停战谈判三个阶段,并逐一进行探讨;江绍贞指出,在长城抗战中,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自始至终推行“一面抵抗,一面交涉”的对日方针,这也决定了这场战争的走向和结局;陈群元以长城抗战期间黄郛的对日交涉活动为中心,考察了日本外务省在《塘沽停战协定》缔结前处理中日关系的整体态度与内部分歧。总体来看,以往相关研究大多着眼于国民政府的对日妥协和被动抵抗,长城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对外交涉活动的转向仍需要进一步探究。
一、 国民政府争取国际力量调停战事的努力
1933年初,日军挑起山海关事件,随即进攻热河,中日间战事再起,这一紧张的形势也引起西方各国的注意。英国主流媒体《泰晤士报》发表社论:“日本最后目的在取得热河,殆无疑问。但各国所最为关心者,厥为此项战事应限于局部,而不应蔓延至中国本部。若战事果延至平津一带,则列强决不容再行坐视,必将由国联共筹行动。”此番社论表明列强对日军侵占热河持默许态度,但对其入侵华北尤其是平津则较为在意。另据前线东北军将领称,英国领事馆代办表示愿出面调停中日冲突,仿照沪案成例,由英、美、法、意四国出任调停人。美国驻华公使詹森(Nelson T. Johnson)在山海关事件后即致电美国国务卿表示,鉴于事态的严重性,他和法国公使、英国公使馆临时代办、意大利公使馆秘书考虑出面进行调解。法国前总理赫里欧(Edouard Herriot)在热河沦陷后发表谈话,呼吁国际社会调停中日战事,以免战事波及平津,“日本新采之行动,改变远东均衡,殊足危及世界和平。此次事变显系预有计划,北平之安全问题,迟早恐必有发生之一日。……咨询委员会应设法决定,是否尚有调解之可能,减少双方之冲突,并反对武力之复活”。
国际社会的反应让国民政府对借助国际力量解决中日问题继续抱以期望。1月26日,在欧洲休养的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汪精卫在国联发表宣言,称中国始终信任国联,呼吁国联制止日本的侵略行径。2月2日,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罗文干晤谈英国驻华公使蓝普森(Miles Lampson),请求转告英国政府,不要袒护日本,以维护国际条约。热河沦陷后,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以下简称“北平军分会”)代理委员长张学良辞职下野。其后中日战事主要沿长城一线展开,军政部部长何应钦代表中央北上主持华北战事。国民政府在进行军事抵抗的同时,进一步谋求各国出面调停。3月14日,北上保定的蒋介石与驻日公使蒋作宾及天津《大公报》总编张季鸾会谈。蒋作宾与张季鸾认为日方有缓和之意,蒋介石表示“如能从此缓和,则必使缓和为有益于国也”。3月26日,蒋介石与汪精卫商议外交问题,认为除侵略国日本外,应当尽量与其他各国谋求亲善,以缓解日本的侵略压力。何应钦到任后于三四月间先后接见美国、比利时、英国驻华公使及意大利代办。至4月中旬,长城各口相继沦陷,前线军队被迫退到关口内布置阵地进行防御。4月18日,何应钦分电蒋介石、汪精卫,报告华北危局,请求利用外交手段解决中日战事:
敌精我窳,终少胜算,平津若失,敌必利用汉奸,组伪政府,复演东北之故事;或移溥仪来平,更作扩大侵略,亦在意中。纵兹华北堂奥即失,大河以北亦危,军事政治之益感威胁,更无论矣!纵云敌方对于平津,暂无占据之野心,仅施恐吓之手段;但华府再度会议,行将开幕,对于远东问题,或提讨论。敌以先占平、津作退让地步,似亦日人外交素来之狡计。故职意一方固宜力尽军事之可能,一方尤须利用外交之救济,由中央向外交团谋一暂时缓兵之处置,以待宋部长到美后,运用外交方法,期得国际有力援助。
对于此建议,蒋介石表示已电汪精卫要其“加意运用”。4月19日,为顾及国际影响,日本天皇突然下令,要求关东军主动撤出滦东地区。4月21日,日军开始从滦东全线撤退,“敌除留一部日伪军在安山、卢龙、迁安等处对我军警戒外,其大部日军均撤至长城各口附近”。日军的暂时撤退,让国民政府看到通过交涉缓和战事的希望。4月22日,何应钦请北京大学校长蒋梦麟出面与英国公使蓝普森商洽,斡旋调停。蓝普森虽同意调停中日战事,但要求中国政府主动向日方提出交涉,并将交涉范围限定在长城一带的战事,不涉及九一八事变以来的东北问题。“本日蒋梦麟晤英公使,谈及日军将犯平、津,英美各国,不应坐视,使华北糜烂,可否用私人资格,出面调停,使双方停止战争。英使答:为中国友谊及人道计,如中、日两方愿意,渠愿担此任。但(一)鉴于前次上海协定,中国人士对于英国多所误会,此次必须由两当事国发动,免蹈覆辙。(二)所谈问题,以华北停战为限,不涉‘满洲’及其他问题。(三)中国方面之接洽者,必须为中央政府所指派,可先非正式的密探,交换意见。(四)单独或邀同他国,俟考虑后再定。(五)即电英政府询问意见等语”。
战事压力之下,国民政府非常希望蓝普森出面调停。对其表达的疑虑,汪精卫表示:“1.中国人非常感激英国公使在中日淞沪停战中所做出的努力,如果这次英方同意采取行动,绝对不会再有任何误解产生;2.关于协议的范围,同意限于停战,但倾向于与日本达成口头而非书面的协定,否则中国人民可能会认为政府默许将‘满洲’割让出去;3.考虑由外交部次长刘崇杰和军政部部长何应钦一起在北京进行交涉谈判。与《淞沪停战协定》不同,华北停战必然会涉及东北问题,所以国民政府于此十分谨慎,尽量避免形成文本协定。英国外交部随即同意蓝普森出面调停中日战事,但明确表示只限于停战交涉,而不涉及九一八事变以来的“满洲问题”。
蒋介石也对调停一事表示同意,“蒋梦麟与英使所谈调停问题,自属可行。其进行步骤,如何乃能适当,已加电汪院长妥筹详示,但下列四点应加注意:一、此事应由社会有力份〔分〕子先向国际方面酝酿进行,在尚未具体成熟之时,政府中人,不宜出面参加。二、大体方针,应先略征华北军人之意见,军长以上可先行个别召其试谈,然后再密集讨论,以求一致。三、社会领袖及军人均接洽成熟后,应由彼等建议于中央,使中央处于被动地位。四、凡好沽名钓誉爱说官话之军人,不必直接约谈,可由酝酿此事之社会有力分子,先以间接向其陈说可也”。蒋有意借第三方力量进行调停,但考虑到国内抗日舆论压力,对于调停一事颇为谨慎,尽量避免走漏风声,力求以秘密方式进行,避免形成国民政府主动寻求妥协之象。为此蒋介石特意提醒汪精卫,嘱咐其对日妥协活动须以秘密、非官方的形式进行。
4月26日,何应钦召集在北平各将领举行谈话会,征求华北军人对于请求第三方调停中日战事的意见。到会者有万福麟、徐永昌、于学忠、俞飞鹏、钱大钧、秦德纯、宋哲元、商震、蒋伯诚、庞炳勋、王树常等人。会上东北军将领于学忠发言表示:“值此平、沪危急之时机,平津名流主张缓和,对于华北暂行休战事,认为如于国家地方无大影响,似乎可以进行。至于和战问题,军人只有服从命令,完全听中央及分会之命令。”27日,何应钦致电蒋介石说明商讨结果:“一、极力准备平津方面之军事布置;二、用外交手段使敌人之进攻迟缓,俾我之准备得以完成。同时延长时间,以待华会结果,另寻国际解决之途径。”蒋复电称:“决定二项均极妥洽,即依此方针继续酝酿,务使高级将领完全了解,如内部意见,已大体一致,自饶有运用之余地。一切前进步骤,此间正与汪院长往返电商,已略有端绪,当陆续电告,但北平附近及各线工事仍应如期完成也。”虽然蒋介石、汪精卫有意谋求对日和缓,但在形势不明的情况下也不得不做守卫平津的准备,以拖延时间等待国际干预。
不过,蒋梦麟出面请求蓝普森斡旋调停的努力最终以失败告终。国民政府内部关于邀请第三方出面调停中日战事的意见并不统一,如外交部部长罗文干虽同意通过第三方调停,但反对由中国主动向日本求和,更反对在第三方牵头下的中日直接交涉。4月23日,罗文干曾致电在北平的刘崇杰说明不能向日方求和以及与日本直接交涉之缘由:
(一)不论外交或军事当局,均不宜向任何方面乞怜求和。(二)不论外交或军事当局,不能签订任何停战协定。因一签此项协定,在法律上永不能以自己力量收复失地。(三)我方与第三国接洽时,只可晓以利害,动以感情,请其警告日方阻止再行进攻。(四)如第三国问我愿否停战,可密告就我方现在实力,只可坚守未失领土,倘敌犯平津,决与周旋。如彼不来,则拟集中力量,专心整理华北民政。至整个中日问题,仍听国联及根据国际条约为适当之解决。(五)现在我军既无反攻力量,只得坚守现有阵地,不向敌人挑战。如敌人不前进,则可知日方确无攻取平津之意。如此可暂时造成事实上之休战状态,静待华盛顿谈话之发展,或其他国际间之机会。(六)如我方不攻而日军仍节节进逼,则可证明日方必取平津,纵与约定停战,亦属无效。
罗文干仍期待国联解决中日问题,担心与日本直接谈判必然会涉及“满洲国”的承认问题。另外,当时中国的舆论也一致反对对日直接交涉。
4月25日,鉴于罗文干的态度,刘崇杰请求蓝普森出面向日方提议停战。蓝氏表示:“如系停战,中国政府应将希望要点明白见示,以便探询对方意旨,为避免种种误会,及足以妨碍根本问题者,当然亦应预先言明,或书明此事,本人只可从中斡旋,不愿自动提议。”刘又要求英方出面对日方进行警告,并最好不要有文字协定。蓝普森也表示拒绝:“各国对日劝阻一节,目前恐难做到……彼亦认此情形与上海不同,又以为斡旋停战较劝阻为宜,但恐须用文字。”刘崇杰沟通无效后,罗文干于4月26日晚亲自会见蓝普森,表示蒋梦麟没有国民政府外交部和其他任何人的授权,且中国属于受侵略一方,在道德和法律上没有义务主动寻求停战。同时,罗表示将致函英国外相,请求其在私下场合以个人身份向日本外交官声明,基于正义和人道主义应当停止武力行动。罗文干之意是中国不主动提出议和,而由英国以第三方身份出面劝说日本停止侵略。这在当时是不可能办到的。
不同人物的不同表态导致蓝普森无法确认中方的真实态度,故而他决定不采取行动,除非事态有新的发展。另一方面,英国政府虽乐意看到中日停战,但并不愿意为此担负任何责任。热河沦陷后,国民政府驻国联代表顾维钧曾向英国首相麦克唐纳(James R. MacDonald)寻求支援。麦克唐纳表示:“唯英国不能单独作任何诺言,必须获得美国合作方可。现在总须寻出一新路径,以调和中日。采取行动固属上策,唯恐益日本之怒,而将来妥协益感困难耳。”出于自身利益考量,对于调停,英国媒体也有反对声音。伦敦《每日先驱报》发表外交评论称:“严重责难兰浦森(蓝普森)努力之调停行动,因完全与国联所取之原则相违反。照大势而观,日本急欲稳定南方局势,俾对付北面之俄国。”可见,英国政府对调停中日战事态度极为谨慎,生怕伤及自身利益,这自然也影响到蓝普森的调停活动。
美国对国民政府寻求调停的态度也颇为困惑。詹森表示:“蒋梦麟的表态和外交部次长刘崇杰的发言表明汪精卫与外交部当局之间缺乏一致意见。因此,我们提议在这件事上不采取进一步行动。”詹森还对国民政府外交部亚洲司司长沈觐鼎说:“我会向华盛顿转达南京政府希望我们对日本发出警告的请求,但我不相信华盛顿会向日本发出这样的警告。”美国拒绝调停的深层次原因还在于,一方面美国在华北所关利益甚少,另一方面美国作为非国联会员国,并不想在中日纠纷上承担更多责任。正如美国国务院远东司司长亨贝克(Stanley K. Hornbeck)所说:“尽量减少和限制远东地区的冲突取决于国联和国联会员国,而不是美国,这是因为国联会员国之间,即使是其中有争议的国家,也彼此承诺了一些特殊的权利和义务,而美国没有承诺。因此,我们一再表示,倡议应该来自这些国家,而不是我们。”4月下旬,日军主动从滦东撤军后,短期内未再进攻,形势的缓和也使第三方调停活动趋于停顿。4月26日,沈觐鼎向法国驻华公使韦礼德(Hehry A. Wilden)询问英、法、美出面调停一事。韦礼德称:“当时华北情形更为严重,极堪忧虑,确有意斡旋。返平后首与蓝、詹晤谈,唯因余等未审日方是否同意,亦未明双方对于停止冲突之具体条件如何,故未积极进行。现在似有转机,日军正在撤退,似无须进行商议。”
对于中方寻求第三方调停一事,日本方面态度蛮横,极力反对,这也预示着国民政府期求国际力量出面解决问题的希望会落空。4月26日,韦礼德会见了日本驻北平领事馆代办中山详一。中山指责中方对于停战的请求欠缺诚意,“在古北口方面,过去两周内发生了三次袭击事件,中国方面现在就像左手拿枪狙击的同时又伸出右手求和”。中山进一步表示如果中方希望停战,可以直接向他提出要求。言外之意,日本希望中国直接向日本求和,以中日直接交涉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通过第三方调停。4月28日,法国驻日大使玛德(Damien de Martel)直接向日本外务次官有田八郎探询对中日战事的态度。日方回答:“(1)今日的事态发展是由于中国的挑衅行动引起的,如果中国军队停止对日军的挑衅,则可以通过停战协定解决现时事态。(2)关于停战协定,已经确定由我方根据华北目前的局势进行协商缔结,但现在中国没有能够和我们商议协定的对象。”日方对于停战条件的答复是明确的,不仅要求中国军队停止抵抗,而且需中国政府出面与之直接签订停战协定。换言之,中国必须主动向日本求和,官方派定负责人,由中日双方直接签订有法律效应的文本协定。
二、 国民政府对日直接交涉的尝试
九一八事变爆发后,日本为淡化侵略行径,一直试图将其作为地方事件由中日直接交涉解决。《淞沪停战协定》签字后,犬养毅内阁派有吉明出任驻华公使,中日直接交涉之说法再次浮现,“关于中日直接交涉问题,自新任日本驻华公使有吉明抵华后,日来又甚嚣尘上,日使固声明中日两国有直接交涉可能,然我国朝野,则表示时间尚早”。山海关事件后,日本同样试探与国民政府开展直接交涉的可能。1933年1月2日,日本外务大臣内田康哉在给日本驻国联代表的电报中指出:“如果将中日问题全部交由日本处理,我国一定会朝着实现中日交涉的方向努力。”2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馆参赞须磨弥吉郎会见曾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的黄郛称,“近日情形异常严重,东亚大局将至不可收拾之地步,唯有中国能谅解,允以长城为界,则日方可以人格相保,对关内决不加一兵”,并请黄转告蒋介石。须磨此举是希望通过黄郛试探国民政府对中日直接交涉的态度。
在争取第三方调停的同时,国民政府也在试探与日本进行直接接触的可能。战事期间,蒋介石在给李宗仁的电文中即表示国际援助可能落空,不得已只得单独对日,“盖目前欧洲局势严重,美有金融风潮,俄则埋头建设,对于世界大战,皆迟回审慎,力避旋涡。似去爆发之期尚远,恐只我国与暴日周旋”。汪精卫也表示可以以不承认“满洲国”、保存平津及华北为最低限度考量,在此限度内尽可能谋求与日和解。
3月中旬关东军迫近长城一线时,日本驻沪武官岩松义雄和根本博奉关东军之命斡旋停战。他们首先会见曾任国民政府上海市市长的张群,同时电邀军政部次长陈仪来上海晤谈。陈仪到沪后,岩松、根本即向其提议停战,并称为谅解国民政府立场,无须有文字协定,彼此默契,各不相攻。国民政府虽原则同意,但因岩松、根本仅是校级军官,对其权限产生疑虑,故仍命张群在沪继续接洽。4月19日,张群、黄郛会见岩松、根本。岩松二人表示,关东军原定占领长城各要口后不再进犯,之所以造成现在的局面,是因为中国政府的排日运动和中国军队的挑衅行为,同时表示日方军事行动能否停止须看中方能否造成缓和气氛,并要求中方在华北确定负责停战谈判的人选。鉴于此,张群以战事紧急、国际援助缓不济急,向蒋介石提议由蒋、汪共同商议办法,早日结束战事。蒋介石虽表同意,但对日方诚意仍有所怀疑。而此时由于英国公使可能出面斡旋,且中日直接交涉会面临较大舆论压力,故国民政府的主要方略仍是仿照淞沪停战引入第三方调停,对中日之间开展直接交涉的态度并不积极。
至4月下旬,国民政府请求第三方出面调停之事进展并不顺利,同时关东军从滦东撤兵后,抽转兵力集中进攻南天门,经过七昼夜战斗,中国军队被迫放弃南天门阵地。战场形势转趋紧张,使中日双方重启秘密交涉。4月28日,陈仪奉汪精卫之命赴上海,与日本武官进行秘密接触,据陈仪称:
奉汪院长名赴沪,昨日与根本密谈(岩松患病),要旨如下:甲、日本绝不攻略平、津及察哈尔。上次所谈一切,一则因关东军以为两军距离太近,常有互相对击之事,停战殊多困难,故有击退我军至滦河之举。二则因我中央军到北平后,反日标语甚多,排日空气转较张学良时代浓厚,于是有主张攻平、津者。然此非东京政府之本意,现在东京已本上次所谈,严令关东军放弃滦东地区,撤退至长城之线,其退出之地,请我军务勿前进。乙、古北口方面,亦因两军相距太近,关东军之意,拟进攻至密云附近后,再行退回长城之线,故有最近数日之攻击。仪已嘱根本迅行处置,停止进攻。唯渠之意,可否请我军以改变配备为名,离开之炮弹不能射到之地,彼军决不出击。以上所谈,彼此均守秘密。此事曾得荒木、真崎同意,决不至于失信。仪意缓冲之事,既能办到,英、法、美方面可不再与提及。再北平所贴各种反日标语,拟请饬令除去,并嘱党部及政训处勿为无益之宣传。盖爱国在实行,不在空言也。
此番会谈日方已明确亮出底牌,要求中国军队撤出滦东及长城一线,设立非军事区作为缓冲区,以确保“满洲国”安全。蒋介石获知后表示同意,指示何应钦,“即希与季宽(黄绍竑)兄斟酌核定,并盼守秘密,妥为运用为盼”,并表示国民政府内部对此意见一致,“政府主张,连日与汪先生熟商,渐有一致之可能。其二、三两项,请兄切实注意,分别办妥”。汪精卫也认为:“利用国际,牵制日本,固不为无效,但其分量,恐不如所期。而一意抵抗,又不能持久,又在吾人意中。故第三途径,不能不酌量采用。”蒋与汪共同商议,有意与日方进行妥协。
4月下旬日军退出滦东后,中国军队重新向滦东进发,第五十七军“骑兵出击部队,于4月23日夜开始攻击,驱逐石门镇之敌,于24日晚恢复安山。是日王(王以哲)军已恢复卢龙,商(商震)军亦恢复迁安”。5月1日,何应钦致电前方将领停止出击,以便与日军达成停战默契。同日,陈仪又电何应钦转告日本武官再次要求中国军队撤出滦东及长城一线的意见,“据根本云,接关东军电云,二十八日不幸事,虽系时间关系,然必须兴隆县我军自发的撤回长城以内,又滦东我军自发的停止前进,始认我有诚意,则关东军立即自发的停止军事行动。但为尊重我方起见,暂时停止行动,故对新开岭防线,不取攻击等语。拟请钧座再严令滦东及兴隆方面我军,立即停止前进,并撤回长城以内,一面并乞派员驰赴前线察看,以明真相”。
关于撤军一事,何应钦认为,“密云至新开岭间,我军已构有数线阵地,足以限制敌人重兵器之使用,碍难再行撤退。盖撤至密云,则门户洞开,无异将北平让出也。日人如有诚意,彼可撤退至古北口长城外,当严令各军不行追击也”。因南天门后方的新开岭阵地已是古北口通向北平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按日方要求撤兵至密云,则会直接威胁北平,这显然是中方不能同意的。对此,陈仪再次转达日方关于撤兵的要求:“根本接关东军电如下:(一)南天门华军激战后始撤退。(二)兴隆附近之华军,向长城以北前进中。(三)滦东之华军,有继续前进之形势。依前述情形,第一项虽系时间关系,不能直认华军方面有诚意。(四)最好华方将长城外军队速撤长城内,且将各军撤回滦河、玉田、密云,防两军之冲突,但撤退时关东军决不攻击之,如此则关东军立即自发的停止军事行动。”此时日方提出明确的停战线,即长城以内的密云—玉田—滦河一线,这意味着中国军队将完全退出长城地区,大幅度后撤,平津的屏障尽失。何应钦回复称,军队可以撤出兴隆和滦河以东,但无法同意后撤至密云、玉田。
为配合日方要求,何应钦命令第十七军军长徐庭瑶停止夺回南天门西方425高地的军事行动,并令在兴隆包围且准备歼灭日军之萧之楚部撤至长城关口以内,同时承诺在滦河以东日军撤出之区域,只派少数部队至昌黎、抚宁、迁安等处,以维持治安、恢复秦皇岛交通。基于此,何应钦要求日军撤至长城一线无冲突处,以示诚意。对日方要求的密云、玉田撤退线,何应钦则表示难以接受,认为日军属攻击一方,如果停战,日军应当先撤,如日军撤至古北口、长城及滦平一线,中国军队始可撤至瑶村、石匣。
不过此时日本为达到其战略目的,对停战兴趣并不大。日本驻北平武官就希望关东军能继续对古北口方向进行军事施压,以配合日方在华北策动的分离活动,并希望关东军不要因中方主动提议后撤而接受停战,认为这样就不能将中国军队从“满洲国”边境驱除。5月6日,日本参谋本部对关东军下达《关于华北方面应急处理方案》,对长城沿线战事重新表现出强硬姿态,以进一步压制中国军队,要求关东军把中国军队驱除出长城一线,同时配合日本在华北的谋略活动,以达到其战略目标。5月8日,根本表示限期已过,奉东京训令,中止交涉,对于中方撤军、日军不主动攻击一事,也不再保证。至此,中方与日武官的秘密谈判无果而终,日军重新进入长城以内并占领滦东。
日方的强硬态度,暂时使中方关于交涉停战的期望落空。5月9日,何应钦致电蒋介石分析内外情势,并判断日本后续的企图:“一、其根本国策仍欲造成组织华北亲日政府,使伪国基础稳固,边界不须多派驻兵,所有停战撤兵等缓和策略,俱不足信。二、其进行方法,拟于最近期间由滦东及古北口,再取攻势,同时利用汉奸,以巨金收买军队,俾前后呼应,以变换华北局面。其举动似着重后方工作,至前方攻势,及种种恫吓宣传,皆不过助成其后方工作耳。三、昨日汉奸首领张敬尧已在东交民巷被刺甚重,其参谋长亦被兜捕,并搜获其计划,拟俟日内开始总攻击。二三日后,其所收买之军队,即行暴动。”如何应钦所言,日方目的在于策动华北成立亲日政府,制造第二个“满洲国”,这是国民政府无论如何不能答应的,也预示着中日长城战事的延续。
三、 国民政府对日直接交涉的深入开展
虽然关东军重新发起攻势,但此时日方仍乐意看到中国政府的妥协。日方真实目的在于以军事行动逼迫国民政府求和,使中国军队后撤,在华北建立军事缓冲区,维护其侵占东北所得的权益。故在达到其主要目的的情况下,日方可以同意停战,但其前提是中日直接交涉,排斥第三方的介入。参谋本部关于停战问题即表示“反对第三国对协定的实质性介入”,同时明令将与中方交涉及停战行为限定于军事方面,不以外交及其他方式解决,“鉴于停战纯属作战行动的一部分,其交涉由关东军亲自担当,不许军部以外的第三者置喙”。另外,英、美、法各国出于自身利益考量也都表示无意调解中日冲突。5月13日,据在北平开展对外交涉的外交部次长刘崇杰电称:
一、日方宣传我军挑战,故复进攻,外人颇为所惑。日前特约英美法三使馆武官,与何柱国分别作非正式晤谈,由何按图说明前后军事,及维持地方治安各情形。各武官皆言经此说明,益证日方缺乏诚意,杰已请其详达各使。二、自日飞机来扰平后,英馆某参事来称,蓝使由医院嘱其来询近事,并谓个人意见,华军倘不后退,战局或将扩大,只须两方军队自行接洽,深知文字规定,中国政府办不到。又谈及国联,彼谓国联于完成议案后,其任务可算告一段落,况日本今已脱离国联乎。杰言除非各国明白表示不能履行应尽之义务外,中国不变其政策,如日本果有诚意,则战事本可避免。三、美使谈称倘日军进攻平津,就个人观察,美政府与国联相同。言外之意,似亦只能做道德上之后援,不欲卷入旋涡。四、各使皆查询黄委员长北来,是否已有准备与日接洽,结束现在局面,及新设政委会各委员有无合作之可能,当经逐条说明或加申辩。五、各外人谈话,首须切实研究,是否可视为各国政府意见之暗示。唯国人一般所推测,倘日本扰及平津,必引起国际干涉,证以日来敌机迭次盘绕平空,旁若无人,各国态度沉寂,以前之推测及希望,恐成幻影。
由此可以看出两点:其一,日本退出国联后,英、法、美各国虽对华表示同情,但不愿介入,态度趋于冷淡;其二,英、法、美各国希望中日双方直接进行交涉以早日结束战事。英、法、美态度如此,苏联则因集中精力于国内建设,更不愿意与日本在远东发生冲突。苏联驻华公使馆参赞巴尔克夫(Vladimir Barkov)就曾打电话给美国驻华公使詹森表示:“苏联任何企图以武力抵抗日本在‘满洲国’的活动,都会在东亚引发一场世界冲突。……为此,苏联必须离开‘满洲’,因为现在留在‘满洲’,与日本的麻烦和纷争是不可避免的。”在世界各大国漠视旁观的情况下,国民政府只得被迫与日本开展单独交涉以停止战争。此时蒋介石也认识到不能一味依赖西方列强,在对日问题上必须寻找现实的解决方案,“列强纵出而助我制日,亦纯为世界和平及远东利害打算,原非独厚于我,如其仅在道义上之责任而为之,则何年何月方能实行有效之制裁,总属疑问”。
如前所述,日方也意在逼迫国民政府与之直接交涉达成停战。5月17日,日本驻华公使馆发言人称:“日本将长城视作中国和‘满洲国’的边界,日军攻入长城以内只是为了迫使中国军队远离‘满洲国’边境。如果有负责任的中国领导人出面能够保证中国军队停止敌对行动,从而防止战争蔓延到北平,日本的军事行动就会停止。”18日,日本参谋本部指示关东军,设法在一定条件下达成停战协定:
一、关东军继续追击至密云、平谷和蓟运河(三河东面的运河)一线。二、北平武官应于最近对何应钦代表说明,以日军不从目前战线前进为条件,使中国军队于一定时间内(尽量在五天以内)主动后退,到顺义、宝坻、芦台一线以西,同时,如有可能,使热河省内的中国正规军和非正规军一律停止行动。请驻华军司令官派遣在北平及天津的日本陆军军官查明以上撤退情况。三、查明上述情况时,日本军队主力则撤退至石匣镇及遵化附近。四、在进行上述各项期间,从中央机构及关东军速派必要人员到北平,着手签订停战协定。缔结停战协定的主要当事者为关东军。
在第二项实现后,再进行第四项。
日方之所以于此时谋求与国民政府停战,一是日军已全面攻破长城各口,中国军队被驱赶出长城一线,作战目的已经达到,此时停战有利于争取国际舆论;二是日方担心战事拖延下去,中方可能恢复战力,到时再发动军事行动难以取得预期的作战效果。
长城抗战中后期,中国军队已呈全面退守之势,国民政府有意谋求与日本直接交涉停战。蒋介石也开始物色谈判人选,最后选定与日本政界有深厚关系的黄郛,邀其出山并北上斡旋。为此国民政府以黄郛为中心设立行政院驻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专职负责对日交涉。5月17日,黄郛抵达北平。蒋介石指示黄郛与何应钦共同担负对日交涉之责。与之前中日间的秘密接触不同,此时黄郛成为国民政府授予全权的中方谈判代表。据时任北平军分会参事的陶尚铭回忆,日本驻北平领事馆代办中山详一向何应钦表示,如果中方来人求和,日本政府可以接受,并称之前接触的中方代表都是以个人身份,不能代表中国政府,询问谁可代表政府进行和谈。何应钦当即回复请其找黄郛会谈。中山也认为:“黄郛此次之所以以极大决心出面处理北方时局,毋庸赘言,其背后存在着蒋介石和汪精卫之坚定决心。”5月19日,汪精卫致电何应钦与黄郛,指出英、美、法外援不可奢望,对日态度应当谦下,以免刺激日本。此时国民政府中央蒋、汪之对日求和态度已表露无遗。蒋为集中精力“安内”,有意实现停战,但对中日交涉顾虑较多,妥协更多是出于策略考虑。汪一方面出于现实考虑,一方面受其观念影响,认为中国实力不足以支撑对日作战,长城战事难以持续,必须寻求停战,对日妥协几乎成为唯一可行的选择。
在黄郛北上的同时,北平军分会与日本驻北平武官永津佐比重展开接触。应日方要求,何应钦主动将军队撤至密云以南及北平东部的芦台、蓟县一线。不过此次撤军并未得到日方认可,日军仍在前进。关东军之意不仅要中国军队后撤,还要求由中方主动派代表向日方求和,以谈判达成书面协定。5月21日,日军分别从东、北两个方向攻陷香河和怀柔,距北平已近在咫尺。何应钦情急之下向蒋、汪直言华北对日作战已难以维系,言外之意在督促国民政府设法与日本妥协以达成停战。22日,何应钦电蒋、汪,报告永津关于停战之意见:“关东军因尊重彼此之意见,对于北平、顺义、通州方面,临时中止爆击,并停止大规模之追击,须视中国军所言有无诚意。”对此,汪精卫回复道:“如日军对于北平、顺义、通州方面,此时中止爆击,并停止大规模之追击,则可视为无意即攻平、津;我方宜就现有阵地,沉着设备,不宜作小规模之夜袭及零碎冲突。”同日,汪精卫获知关东军参谋长小矶国昭关于日军无意进攻平津的谈话,进一步坚定与日本达成妥协的信念,特电示何应钦:“如对方提出条件,除签约外,皆可商酌。”国民政府主动停止军事行动,以寻求与日方进行停战谈判的契机。
因日军逼近北平,通州、顺义两县告急,北平军政机关已做迁移准备。5月22日晚,汪精卫指示黄郛向日方问明条件,以便进行停战谈判,并称除签字承认“满洲国”、割让东北四省外的其他条件皆可答应。黄郛接到指令后当夜与中山详一、永津佐比重、海军武官藤原喜代间彻夜谈判,最后双方达成停战谅解并拟定备忘录,确定了停战协定的大体内容和谈判程序。至此中日停战谈判开始进入实质性阶段。
5月24日,汪精卫电告何应钦、黄郛国民政府对于中日交涉之原则:“与对方商洽停战,以不用文字规定为原则。如万不得已,只可作为军事协定,不涉政治,其条件须经中央核准。”虽然此时国民政府已确定通过谈判与日本达成停战的方针,但仍坚持上述原则。对此,蒋介石也甚表同意,特致电黄郛、何应钦与北平军分会参谋长黄绍竑,指示他们:“事已至此,委曲求全,原非得已,中正自当负责。唯停战而形诸文字,总以为不妥,且将来协议条款,必有种种难堪之苛求,甚或东北三省及热河字样,亦必杂见其中,无异割据之承认,尤为可虑。顾停战协定既非议和条约,最宜题界划清,此则唯赖兄等悉心运用耳。”虽然国民政府急于对日妥协,但仍希望尽量在形式上将停战谈判作为军事协定处理并力求不形诸文字,以免形成正式条约文件,这样在法理上依旧保有对东北三省及热河的主权。
5月25日,国民政府正式决定中日直接交涉停战。汪精卫再次电示在华北前线的何应钦、黄郛:“今日国防会议议决如下:在前方停战谈判,已经开始。逆料对方进行方针,不出两种:(甲)对方以强力迫我屈服,承认伪组织,及割让东四省。如果出此,我方必毅然拒绝,无论若何牺牲,均所不避。(乙)对方鉴于我方牺牲之决心,与列强之环境,此次停战目的,在对方军队退出长城以北,我军不向之进击,保持相当距离,以免冲突。如果出此,则我方鉴于种种情形,可以接受,唯以不用文字规定为原则。若万不得已,只限于军事,不涉政治,并须留意协定中‘不可有放弃东四省、承认伪组织之疑似文字’。”在接到国民政府许可令后,何应钦即电告前方将领与日方协议内容,并下令如日方派飞机侦察,应设法隐蔽,不得向之射击,以配合停战协定的签署。
不过日方态度明确,坚持要以正式协定来规定停战界线,以划出中日间缓冲地带,文字协定难以避免。5月26日,何应钦电蒋介石认为停战难以不用文字协定,并向蒋表示对守卫平津没有把握,且军费支绌,战事已难以支撑,希望尽早签署停战协定。5月27日,黄郛也向蒋介石表示停战不会涉及中日间政治问题,国际援助不可靠,请蒋信任其艰苦谈判之成果。在何、黄二人表态下,国民政府中央终于下定决心。汪精卫与蒋介石商议后,5月28日关于停战协定指示如下:“关于成文协定,至关重要,能避免最好,若不能避免,祈参照国防会议决议:(一)限于军事,不涉政治;(二)不可有放弃长城以北领土之类似文句;(三)先经中央核准。”国民政府的底线是仅缔结军事协定,不能有政治方面的内容,这样便不涉及九一八事变以来的东北问题,不涉及“满洲国”承认问题。正如美国驻华公使詹森所言:“中国希望把谈判限于停止军事冲突上,而把有关‘满洲’和热河等所有问题和有关事项留待以后解决。”5月31日,中国方面首席谈判代表、北平军分会总参议熊斌与日本关东军副参谋长冈村宁次在天津塘沽签署停战协定,史称《塘沽停战协定》。
结语
1933年初,日军入侵山海关。华北危急之下,国民政府的对日政策依旧是抵抗与交涉并举,一面在长城沿线布置军队抵抗、阻止日军深入,一面依靠国联和寻求大国干预。热河战事时,蒋介石即指出:“此后对日作战,唯有以运用外交为重心,使倭寇时受精神上之打击,为第一要义。”1933年2月24日,国联大会通过十九国委员会依据《李顿报告书》起草的《国联特别大会关于中日争议报告书》,确认了中国对东北三省的主权,表示不承认日本在中国东北之一切组织。随即日军占领热河、进兵长城,日本政府宣布退出国联。形势的发展表明,国联决议并不能真正制裁日本。美国驻日大使格鲁(Joseph C. Grew)指出,国联决议“在理论上也许还不错,但问题在于,由于不切合实际,实行起来不会有效,至少在目前是行不通的”。长城抗战开始后,国民政府虽被迫抵抗,但在日军咄咄攻势及中日实力悬殊态势下,战事越发难以坚持,前方将领电请中央早定和战大计。如山西省政府主席徐永昌所言:“近且寇入益深,军力将竭,平津之失与不失,只恃敌来与不来,情况如此,断非依违不决所能渡过。”
战事之下,国民政府仍寄希望于仿照淞沪停战案例,由国际力量出面调停。但彼时情形不同,各国态度冷淡,加上国民政府内部对日强硬派和国内舆论对此的抵触,尝试终告失败。与此同时,国民政府也不得不与日方秘密开展接触,但对中日直接交涉仍非常谨慎。日军一度并未理睬国民政府的求和举动,参谋次长真崎甚三郎即声称,日方主要目的是在国民政府屈服退让的基础上,实现实质性的停战,因此对于中方为维持面子而提出缔结协定暂取静观其变的态度。战事后期,关东军全面突破长城各口,中国军队不得不大幅后撤,平津失陷已近在咫尺。关东军在作战目标已达成的情况下同意与中方交涉,此时国民政府也派黄郛北上负责对日谈判,最后在完全满足关东军要求下达成停战协定。这反映出在中日实力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中日间战事之发展趋向完全以日方态度为转移,中方只能处于被动防守、疲于应对的境地。此后至七七事变前,在处理中日华北冲突过程中,国民政府始终保持委曲求全的态度,极力避免军事冲突,而日本却得步进步,最终走上全面侵华的道路。
《塘沽停战协定》的签署,是九一八事变后中日双方第一次在无第三方介入下进行的直接交涉。九一八事变后,国民政府特种外交委员会即向国联大会提出:“中日将来一切交涉必须[在]国联照拂之下进行。”“一·二八”事变中的中日停战谈判是在国联大会许可下进行的,其协定草案也通过了国联大会的审议。长城抗战期间,国民政府教育部部长王世杰、外交部部长罗文干及国民政府驻国联代表团等都力主维持九一八事变以来的外交政策,反对中日直接交涉。就在停战协定签署前后,国民政府驻国联代表团仍根据外交部的指示否认中日谈判正在进行,也否认中国当局将要或可能放弃领土。最终协定出笼后,罗文干即提出辞呈。
也正因为此,与《淞沪停战协定》不同,《塘沽停战协定》并不是由外交人员达成的,而是由中日地方军事负责人签署的。这样就在形式上不与国联决议相冲突,从而将中日协定限定在地方性、军事性层面,避免了政治性解决。究其缘由,国民政府为保全华北,被迫与日方交涉停战,但仍旧力求在表面上不与通过国联解决的框架相冲突。正如停战协定签署前夕顾维钧所言:“比以抵御力穷,设法局部休战自属不得已。但如间接、直接有承认日本因侵略所得之结果,则我既先违约,影响所及,此后国际地位,诚如汪院长所言,不堪复问。假使此项协定果只限休战,似宜将原文通知国联,以示我方并无违背大会报告避开国联单独进行妥协之举,而免误会。”即便此时日本已退出国联,国联决议也未对中日纠纷产生实质性影响,国民政府依旧希望维持既有的解决体系。这一方面是由于国民政府仍期望国联及大国出面干预,取得国际社会的声援。另一方面,九一八事变后国联在解决中日问题过程中形成一系列决议案及法律性文本,这在国民政府看来是日后收复失地的合法性依据。不过就国联本身而言,此后在中日问题调解上的作用已微乎其微。而且,虽然国民政府有种种说辞,但《塘沽停战协定》的内容实际已与两国政府间的正式协定无甚差别。
总之,《塘沽停战协定》的签署虽然暂时保全了平津,但长期来看对国民政府非常不利。日本关东军即认为该协定使“中国方面意识到间接的以长城作为‘满’、华国境的意思”,且协定取消了“中国方面对长城线以北的发言权,以使其间接承认‘满洲国’”。国民政府被迫尝试绕开国联单独对日交涉,既属无奈,也符合现实,但它只能暂时缓解紧张局面,更大的危机很快接踵而来。
作者:马瑞,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来源:《抗日战争研究》2023年第2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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