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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勇 :近代日本殖民主义与琉球复国问题研究
来源:《抗日战争研究》公众号   2024-07-12 14:55:16

  内容提要

  近代日本对外扩张以吞并琉球王国为起点,逐步炮制“大东亚共荣圈”殖民帝国。日本战败投降后,由于国际因素交叉支配,琉球未能像朝鲜等殖民地那样实现民族自主,仍陷于日本县政与美军占领“双重殖民地”状态。琉球民族坚持其复国愿景与实践,长达一个半世纪。国际社会应该坚持《开罗宣言》等国际原则,吸收处置日本殖民地的经验与教训,尊重琉球人的民族自决权,真正解决琉球主权归属这一国际化问题。

  关键词

  中日关系 日本 琉球 殖民主义 民族解放

  发生于1879年的琉球灭国事件,是近代日本对外扩张并实施殖民统治的起点,琉球民族的复国思想与行动就此萌发与展开,受到国际社会持久而深切的关注。二战前后对于日本殖民琉球问题,曾有开罗会议讨论,随后是美军占领以及旧金山和会委托管制等国际性处置,但问题仍未解决。现今琉球群岛被分割,其北部奄美大岛等约1/3面积被划入日本九州南部的鹿儿岛县辖区,剩余2/3约2600平方公里的冲绳本岛及中南部岛屿等被设置为日本冲绳县,处于新的“双重殖民地”状态。

  从广域角度考察亚太地区反抗殖民主义的民族解放运动,在二战后实现民族独立和建国的有东亚的朝鲜民族独立运动、南亚的印度非暴力抵抗运动等。琉球虽未能达成“救国”“复旧”目标,但并未停止努力,进至21世纪更有新的“琉球独立”“主权再议”“自主决定权”等政治吁求。琉球人的复国愿想及其实践,事关一个千年民族的存灭以及亚太区域政治大事,并非通常的批评者所言“居酒屋的独立论”。琉球问题一开始就具有国际化性质,也是21世纪中日共同历史研究的讨论问题之一。国际社会应借鉴二战结束以来处置日本殖民地的基本原则,以及处置琉球问题的经验与教训,重新探讨对其主权归属等问题的解决方式。

  “琉球所遭受的殖民地统治,持续140年以上,在世界范围也是最长的”。与琉球问题相关的中外研究成果相当丰富,本文在梳理21世纪前后出版的学术成果与史料文献基础上,探讨近代日本殖民主义与琉球复国问题,敬请各位方家批评指正。

  一、 琉球灭国与日本近代殖民主义形成

  古琉球所在的琉球群岛分布于亚洲东端、太平洋西部海域,南北绵延上千公里。岛上居民源流尚无定论,但已发现有多种古人类化石,如冲绳本岛发现多具完整化石的港川人,推断距今22000年以上,早于日本本土的滨北人(距今约14000年)。琉球群岛的地缘物产等诸多自然条件,对于群岛人类活动“不单提供了文化与历史形成的场所、舞台,还是规定其文化与历史存在方式的基本条件”,造就了独具特色的古琉球文明。

  古琉球人在先古村落、分散性城寨的社会基础上,自15世纪前后由尚氏王朝统一,开始了琉球人“自为一国”的历史。统一后的15—16世纪是琉球国对内发展、对外交流的黄金年代。高良仓吉指出,无论是中国皇帝的册封,还是日本国家的权力操作,都没有改变琉球王国独立国家的特征。以统一后的琉球国王“作为君临‘琉球世’唯一之主而保持其存在地位,也就是说,琉球王国是拥戴这一‘主’为顶点的纯然独立国家,这在古琉球时代即已成立”。

  琉球人之国家认识及其政治文化表现,可从1458年尚氏王朝铸造“万国津梁钟”看出,其上有汉字铭文“琉球国者,南海胜地也。钟三韩之秀,以大明为辅车,以日域为唇齿,在此二中间涌出之蓬莱岛也。以舟楫为万国之津梁,异产至宝充满十方刹”。该铭文被广泛引用,也被写入冲绳县厅屏风。“万国津梁”成为琉球群岛居民身份认同、琉球历史文化存在的表征用语。

  进入17世纪后,1609年发生萨摩藩藩主岛津家久“萨摩入侵”事件,琉球国王被俘,不愿投降的大臣郑炯等人被杀害。在其后200年间,琉球国不断受到萨摩的经济掠夺和政务操控。一些日本学者依据萨摩的入侵与控制,强调琉球“属于”日本。但非法暴力侵略不应作为领属的理由,且琉球人实际保住了相对于“大和”(日本)的独立国地位。18世纪,日本兵学家林子平的《海国兵谈》《三国通览图说》等著作,以朝鲜、琉球、虾夷地(今北海道)为“日本的三邻国”。19世纪中叶的琉球国,先后与美国、法国、荷兰缔结国际条约,由此可见国际社会对琉球国政治主权的承认。

  19世纪后期,日本从根本上改变了琉球的历史轨迹。同为亚太地区岛国,日本国在19世纪亦曾遭受欧美殖民势力的压迫,其后历经1868年前后的王政复古、明治维新,重建国家政权,渐次确立军国主义体制,制定“布国威于四方”的对外扩张政策,走上与西方列强为伍并侵略东亚邻国的战争之路。

  明治政权羽翼未丰,却迅速对外开战,第一步就踏上岛国琉球。对于没有武装力量的弱小琉球国,日本军警的开进几乎是兵不血刃,这是琉球民族悲剧的揭幕。日本于1872年强占琉球,1879年改琉球为冲绳县。作为后起的殖民主义国家,日本对琉球的掠夺与压榨较老牌帝国远甚。为严密控制琉球殖民地的名分与思想,日本幽囚琉球国王尚泰于东京,掠走国王内府涉外条约原本、户籍等全部文书,再按官史“皇纪”模本快速出版大批史书,以宣传其殖民统治的合法性,如大槻文彦编著《琉球新志》(1873年)、小林居敬编《琉球藩史》(1874年)、伊地知贞馨著《冲绳志》(1877年)、松田道之也编《琉球处分》(全3卷,1879年)等。这些论著大力宣传琉球人是日本人之一部分,否定琉球人之民族个性,宣称琉球历史是日本历史之组成部分,是地方史与全国史之关系等,其目的是为将琉球人同化为日本人的灭琉政策服务。

  面对日本的侵略,有“温和文化”“非武文化”特征的琉球国展开军事武装之外的救亡历程。其中最为激烈的抵抗是在1879年前后。琉球政府一方面向日本政府请愿保存旧制,同时向中国和英美各国政府请求援助。1878年,琉球三司官毛凤来、马兼才等在东京向各国使馆提交请愿书:“窃琉球小国自明洪武五年入贡中国,永乐二年我前王武宁受册封为中山王,相承至今,向列外藩。遵用中国年号、历朔、文字,惟国内政令,许其自治……自列中国外藩以来,至今五百余年不改。”宣叙“敝国虽小,自为一国”,呼吁各国斡旋:“今事处危急,唯有仰仗大国劝谕日本,使琉球国一切照旧。阖国臣民,戴德无极。除别备文禀求大清国钦差大臣及大法兰西国全权公使外,相应具禀,求请恩准施行。”

  琉球还另派使节向清政府求助。1879年,使臣紫巾官向德宏致李鸿章请愿书表示:“生不愿为日国属人,死不愿为日国属鬼。”向德宏其后客死中国。另一使臣林世功1880年10月20日在北京“血谏”殉国,遗下绝命诗:“一死犹期存社稷,高堂专赖弟兄贤。”林世功“享年40岁。清朝悲其志,赠银二百两,以补棺衾之资。二十二日挽灵柩,葬于张家湾”。林世功以死抗议日本而唤醒同胞,他与1905年在日本蹈海表示抗议的中国人陈天华,还有1909年刺杀首任韩国统监伊藤博文的韩国义士安重根,同为东亚地区反抗日本殖民主义的英雄人物典型。

  清政府对琉球问题,有过多种讨论,虽未能直接发兵,但始终认同林世功的“存社稷”主张,支持“使琉球国一切照旧”,及“存球祀”的对日交涉。琉球国士族发动的“琉球复旧运动”和“琉球救国运动”,坚持多年后终告失败。琉球王室仍坚持抵抗立场,没有同日本签订有关国家主权的条约。琉球多方努力,终没能挡住日本军警的铁蹄。“日本政府的‘征服’结果,消灭了琉球国,成立了冲绳县这样的殖民地政府”。原本“自为一国”的琉球王国成为日本对外扩张的第一块殖民地。

  对于吞并琉球的扩张政策,日本国内的军国主义、民粹主义的支持力量十分强大,不过也有民权、民主派思想家明确反对,其中影响力较大、有代表性的是社会主义者河上肇。1911年,河上肇到访琉球进行演讲,强调琉球人拥有与帝国主义国家日本对抗的权利,遭遇当地亲日报纸的强烈批判并被赶走。河上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反对殖民琉球的思想影响深远,促成原本主张“日琉同祖论”的琉球本土学者伊波普猷“觉醒”。同时期的思想家植木枝盛认为,“应该在亚洲诸国之间推进主权平等(同等主义),排除武力主义,施行‘开明主义’”,并提出“琉球独立构想”。柳田国男将琉球状况描写为“地狱”“破灭”“饿死”。广津和郎指出,世界各国关注朝鲜等殖民地的悲惨遭遇,却无人知道琉球人的悲苦。

  上述反对吞并琉球的主张处于劣势,无法抗衡当时日本的对外扩张思潮。且民主派中也分化为支持合并琉球的“处分派”和反对吞并的“非处分派”。还有激进论调攻击琉球民族是“琉奴”、琉球国王是“酋长”,要求“讨琉”等。可见,日本殖民主义吞并琉球的思想与行动,获得国内多种政治力量支持,形成朝野合作的优势。

  在琉球灭国过程中,虽不乏林世功那样以死相拼的民族英雄,以及日本民主派反战和平人士、中国清政府等外部力量的支持,却受限于琉球贫狭的地理条件和弱小的人口力量,未能直接阻止日本建立殖民统治。之后,琉球民族的抵抗运动进入更加艰难的殖民地时期。

  日本吞并琉球,直接影响其后来的国策决策与发展方向。1887年,哲学家中江兆民发表《三醉人经纶问答》,该著作影响巨大,在中国也有多种中译本。书中描写三个人物的国策论战,一是“豪杰君”,主张全面兴兵,对外征战并割占邻国领土;二是“绅士君”,主张洋学,实施全面民主的非武装政策;三是“南海先生”,主张以商业贸易为主,适度保持军备。日本研究者认为,“南海先生”的主张“是明治20年那个时代的日本民众最为支持的意见”。但日本内外政策的发展轨迹显示,自吞并琉球开始,日本即在战争道路上狂奔,“豪杰君”完全压制着“南海先生”和“绅士君”,不断侵占邻国领土、掠夺他国财富的霸权政策,加速了日本国家殖民主义体制的完成。

  围绕琉球问题的和战之争,在此后数十年的日本政界不断重复出现,且多是反战民主派失败,特别是到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日本侵华战争时期,更是掀起举国一致的战争狂热。

  日本侵占琉球是其近代殖民主义的起点而非终点。还在吞灭琉球过程中,日本即有宣扬更为激进的扩张理论,觊觎更加广阔的地域。如1873年出版的《琉球新志》便“举十证以辩之”,强调不仅琉球,东亚大范围都应该归属于皇国日本:“呜呼!今日开明之隆,自千岛桦太,以至冲绳诸岛,南北万里,环拥皇国,悉入版图中,而风化之所被,无有穷极,骎骎乎有雄视宇内之势矣。”基于如此霸道理论,日本每隔5—10年就要发动一次对外侵略战争,抢占殖民地。在吞并琉球后,台湾岛、朝鲜半岛连续被日本侵占,至二战时期又炮制“大东亚共荣圈”,这就是战后日本右翼引以为傲的近百年的所谓“东亚解放战争”。日本“豪杰君”叫嚣的“骎骎乎有雄视宇内之势”,为亚太地区带来沉重的战争灾难。

  综合考察日本在19—20世纪对外侵略战争的历史,有助于深入认识琉球灭国对于日本近代殖民主义的启动作用。琉球群岛是日本殖民帝国之战争起点,也是日军国内动员和对外征战的战略基点。又吉盛清指出:“日本国获得了琉球国与台湾领土,进行殖民地统治,国名也由‘大日本’膨胀为‘大日本帝国’,成为东亚唯一的帝国主义国家,开始一次又一次对东亚的侵略战争与殖民统治。”换言之,日本吞并琉球之举,是明治维新之后,国家社会全面走向军国主义、殖民主义过程中,具有对内、对外双重作用的大事件。

  近代琉球人的灭国、救国及战后复国愿景,历程长达一个半世纪。琉球人从未停止过抵抗,只要琉球人的复国意志没有被摧毁,日本终不能独自消化其殖民主义战果。琉球民族的伟大在于坚持正义,而日本无法洗刷的是其侵略无道的耻辱。以有道胜无道,是为琉球民族复国愿景之内生底色,也是国际社会给予认同的道义基点。

  考察现今琉球问题,不能忽略19世纪以来历史演变的诸多场景。琉球国存灭是一个国际化问题,不能受控于日美两国。具有千年传统的中琉关系以及世界性和平力量,正在提升处置琉球问题的话语权。由多边力量加以协调,有助于琉球人摆脱殖民主义的压迫,实现民族的自主决定权。

  二、 “琉球学”及其复国理论的战后发展与实践

  在始于2006年的中日共同历史研究项目中,琉球问题被列入共同研究的要点。中方认为,日本侵占琉球是暴力征服;日方则肯定吞并琉球合理,强调“清朝则处于劣势,逐渐接受了日本的主张”。琉球人的抵抗运动确实在灭国后转入低潮,清政府也确实“处于劣势”,失去谈判实力。但是,“接受了日本的主张”说法违背史实,清政府从来没有认同日本对琉球的领属。在甲午战争后的东亚格局之中,琉球群岛主权问题仍然属于无外交承认的日军强占状态。

  由“琉球处分”而灭国的琉球民族,失去清政府在外交领域的协助,处境更为艰难。直至1945年春冲绳战役日军战败,琉球被美军占领,这一段殖民地时代方告结束。对于殖民地时代琉球人的处境,伊波普猷等称之为“苏铁地狱”,即长满苏铁植物的人间地狱。琉球人尽其所能推进复国愿想,从未停止抵抗。虽然琉球人的抵抗不如朝鲜三一运动、印度非暴力不合作运动那样宏大壮阔,但也展现出不逊于其他民族的光荣抗争史。在各类抗争形式中最为成功、具有长远历史意义的是,琉球人在思想理论上的建树,即建构出反映琉球民族文化努力的琉球学。

  琉球学也被部分日本研究者称为“冲绳学”,按琉球学者解释,其主体内容是主张“琉球人是为纯然自主之民”,旨在坚守“琉球史像”。琉球学的建构突破了日本的同化政策;打破了日本殖民主义史观,即日本宣传的琉球人是日本人的分支,琉球群岛是大日本帝国之领土的谬论;解决了何为琉球、何为琉球人等民族独立所需要的身份认同问题;顺应了林世功期望的“存社稷”,以及王国政府“照旧”“自为一国”等政治要求。

  伊波普猷是琉球学创建者,被誉为“冲绳(琉球)学之父”,著有《古琉球》(1911年)、《孤岛苦的琉球史》(1926年)等著作。伊波是在日本强占并同化琉球30余年之后的大正年间,使用“琉球民族”概念,主张“琉球人是为纯然自主之民”。伊波区分琉球人和阿伊努人、大和(日本)人之间的人种界限,指出“琉球民族这一个迷儿在其两千多年间,并没有在东中国海上彷徨,不是像阿伊努及生蛮那样的‘人民’(people)存在,而是作为‘民族’(nation)而共同生活着。他们以首里为中心经营政治生活,传世的《思草子》可与《万叶集》相比较”。伊波将琉球文学作品与日本顶级文学作品并列,认为琉日关系是国家民族的对等关系,而不是日本国内居民部落或种族分支的关系。在大正及昭和那样的战争时期,伊波顶着殖民主义暴政,批判日本政府对琉球人的暴行:“我想说的是南岛今日的穷困状况——世人谓之苏铁地狱,其原因,可以说古有岛津氏所为,近是中央的榨取政策。反正,从岛津的奴隶状态下解放出来的南岛人,现今犹在疲劳挣扎于濒死状态。”

  伊波为保存琉球文化而在殖民地条件下艰苦开拓,其学术贡献实有公论,但学界对其政治立场则有不同评价。伊波早期曾提出“日琉同祖论”,被批评是为日本的同化政策服务。按高良仓吉的归纳,在日本吞并琉球设置冲绳县之后的近现代,对于琉球史的研究模式可以划分为“日本之内的冲绳”与“日本之外的冲绳”两种架构。伊波的政治立场大体属于前者。这个问题当然值得继续讨论,但无论如何,不能否定伊波创建的琉球学及其关于琉球文化、琉球民族的诸多研究的历史意义。

  琉球人命运最为惨烈的悲剧,是在被殖民统治近70年之后,仍被日军视为异国人或被作为异邦间谍加以迫害。1945年春冲绳战役期间,琉球人或被日军剥夺口粮,或被推至战壕之外抵挡美军火力,或被强迫集体自杀,以断绝美军占领之后的人力资源。冲绳战役后,琉球人口锐减1/4,主要原因在于日军的直接屠杀与强迫自杀。日本殖民主义的反人道罪,在琉球人心中留下永久的伤痛,促进战后琉球民族在身份认同方面加速觉醒。

  琉球民族复国之梦发展新阶段,无疑启动于二战结束前后。伊波普猷率先看到这一点,在战后提出“冲绳之归属问题”新思考。1945年春,美军攻占琉球群岛,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投降。在琉球群岛的战争废墟之上,伊波引用占领军总司令麦克阿瑟的说法,指出“冲绳人不是日本人”。伊波继续发展“苏铁地狱”批判论,希望琉球摆脱“殖民地”身份,实现琉球人的终极愿望:“从‘不幸时代’中解放出来,在‘幸福时代’的充分快乐中发展其个性,并能够为世界文化做出贡献。”可惜两年后伊波去世,未能继续观察琉球人的战后命运。

  美军占领琉球群岛后,实施扶植琉球人脱离日本、脱殖民化政策,促成战后琉球人在身份认同方面的革新认识迅速发展。20世纪50年代,金城朝永强调其身份认识,指出在前近代“冲绳人既不是中国人,也不是日本人,而是不属于任何一方的、有着正式装扮的一个民族‘琉球人’”。按这样的认识,琉球人可以解脱“日本之内”的依附禁锢,实现自己的对日与对华政策。20世纪60年代,“港川人”等古人类化石出土,也支持了日琉两族群对等的人类学观点。

  可惜的是,琉球民族命运多舛,战后的复国愿景仍然遭受外部力量的严重束缚。美军自攻占琉球群岛后,于1952年再获旧金山和会确认的托管统治,成为战后琉球群岛上的支配力量。冷战以及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朝鲜战争、越南战争爆发后,美国政策发生变化。为将日本纳入对抗中苏等国的战略范围,美国对日政策由管制转换为扶持。1972年,美国和日本缔结条约交接琉球行政权,日本恢复设置冲绳县。于是,琉球经由美治时代转入美军基地与日本县政的共管时期。按大城立裕等专家评论,这是在1609年萨摩入侵、1879年日本吞并、1951年旧金山和会托管之后,日本对琉球的第四次“琉球处分”,是日本殖民主义再度殖民琉球人的重大历史事件,造成琉球今天的“双重殖民地”状态。

  在这第四次“琉球处分”前后,日本政府为实现其“本土化”民族同化企图,宣传琉球人归属日本是“回归祖国”。围绕日本“回归祖国”这一战略性口号,在琉球人社会分化出反对归入日本的“反复归派”与愿意回归日本的“复归派”,而后者又包含有真心回归日本或急于脱离美国而暂时回归日本的区别。如此而出现了新的社会性对抗。1971年10月,日本政府召开的通过冲绳复归相关重要法律的“冲绳国会”上,当佐藤荣作发表施政演说时,本村纪夫等三名冲绳青年联盟的成员在旁听席上点燃爆竹并散发传单,宣布“日本人没有决定冲绳命运的权利”。这一行动是非常具有象征意义的,它仿佛在宣告即将到来的冲绳复归并不是冲绳问题的结束,而是另一种形式斗争的开始。

  从1945年春的美军军事占领,到1972年起至今的美军与日本县政的“美日共治”,琉球民族始终处于“双重殖民地”状态。而战后琉球人的抗争与殖民地时期相比较,其不同之点在于战后的社会政治行动方面。战后涌现出吁求“独立”或“自治”的政治团体,改变了原来组织薄弱的状态。战后琉球人的社会政治行动刷新了近代琉球的政治纪录,这是在“双重殖民地”严酷环境中,琉球人值得骄傲的伟大历史。

  据修斌、胡冬竹等学者研究,早在1941年5月,即有琉球青年同志会在琉球和台湾两地成立。其宗旨是:“倡议革命,解放琉球,归属中国,启发琉球之民族思想,击破日本之侵略政策。”后来该会领导人赤岭亲助等2人被捕,日军以武力解散该会。战后赤岭亲助出狱,与蔡璋(喜友名嗣正)等合作,琉球青年同志会恢复活动,其后蔡璋继任该会会长。1947年初,琉球青年同志会更名为琉球革命同志会,成员发展至6800余人。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日协商交接琉球行政权期间,具有代表性意义的政治团体还有琉球独立党。琉球独立党成立于1970年,第一任党首是野底武彦,2005年选举屋良朝助为第二任党首。2008年3月3日,琉球独立党召开记者会,更改党名为嘉利吉俱乐部,确定党旗为三星天洋旗,并作为设想中未来的琉球共和国国旗。琉球独立党还制定了自己的纲领及《琉球共和国宪法》。

  战后一段时期是琉球人最接近复国愿想之胜利时期。琉球人政治团体活动持续不断,却未能实现复国目标。究其原因,与对手之力量差异固不待言,也有其自身存在的短板,即领导与组织力量不能稳定持久,战略与战术“停留在对于来自日美攻势的反射性处置”。相对于社会运动方面的抗争,琉球人更为显著的胜利还是在思想学术领域。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前后,在美日共管琉球的复杂形势下,出现“反复归派”与“复归派”,琉球人需要思考何谓“祖国”,以及自己究竟是日本人还是冲绳人的问题。于是,由自我身份认同的论战“诞生了‘新冲绳人’”。他们从多方面持续批驳日本的殖民地史观,提升琉球学的学术高度,取得以“新琉球史”为代表的涵盖历史、政治、法律、经济诸领域、全方位重大成就。在日本政府“祖国回归”宣传刺激之下,琉球复国学说反而向纵深发展并获得阶段性成果,新垣毅称之为琉球社会的“二律背反性质”。

  “新琉球史”代表著作之一是20世纪80年代宫城荣昌、高宫广卫编著的《冲绳历史地图》(全2卷)。该书以其十分丰富的地理资料,从独特视角证实琉球国与日本国之间是国与国关系而非中央与地方关系。该书借助图示表达,在琉球群岛上建立的统一的琉球王国,是一个包括北部奄美群岛在内“独自的王国”,是“与日本中世纪大体相当的时代,和日本社会有区别的独立的国家”。该书以中日琉三方对比视角,以直观的图表将琉球史划分为五大历史阶段:“先史冲绳—古琉球—近世琉球—近代冲绳—战后冲绳”,充分表现了琉球历史不依附于日本的独立发展线索,以及与中国历史的密切关联。“近代冲绳”和“战后冲绳”时段与日本历史线索横向交叉,生动揭示了日本通过“琉球处分”强行改变琉球历史方向的征服性质。

  其后的标志性成果是由20余位学者编撰的《新琉球史》(全4卷)。其编写宗旨十分明确:“旧有的历史形象、历史观已经被大幅度地改写,必须要编纂新的琉球史、冲绳史,这一时刻可以说已经开始了。”全书坚守琉球史固有理论与概念,将被日本吞并后的“冲绳县”时段,书写为“《新琉球史》(近代·现代编)”,保持了全书琉球表述的统一性。《新琉球史》在历史分期以及全书内容表述方面,不遵守明治初年《琉球藩史》及《冲绳志》等官史模式,也突破了日本史学《古事记》和《日本书纪》的“记纪”或“皇纪”模式。该书影响力很大,其中近世编(上)至1999年共发行了7版。《新琉球史》摆脱日本史叙事框架,采纳琉球学人对琉球史的历史分期思想、体裁与方法,提出“先史时代—古琉球—近世琉球—近代冲绳—战后冲绳”的琉球历史五阶段论,这也成为其后诸多琉球史研究著作,以及当地纪念馆、博物馆通用的叙事框架。

  《新琉球史》是一套集体性著作,作者队伍并不都是琉球复国论者,但其研究倾向及社会政治意义重大。该书作者之一的高良仓吉指出,琉球史并不是日本正史下属的地方史,琉球史具有与日本史并列的学术地位。他还强调,“就现研究史之大势而论,大多将琉球冲绳史形态无批判地嫁接到日本史形态上。这样放弃警觉性而在‘乡土史’范围论述历史,是不可想象的。我们的工作目标之一就是要明确解答:与日本历史形态相对应的琉球冲绳史之课题”。《新琉球史》标志着琉球学的成熟发展,是琉球灭国以来,重新确立琉球民族史观的代表性成果。

  进入21世纪之后,琉球复国思想从历史学领域扩张到社会、政治、法律诸领域,并与社会民众运动和国际社会紧密连接,进入一个全方位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发展新阶段。发表这些新理论、新研究成果的阵地有《琉球之弧》《琉球》《琉球独立学研究》等刊物。学术成果方面,后田多敦出版多部研究琉球复国独立运动的著作,波平恒男发表有关“琉球合并”问题的研究,高良仓吉多部著作直接以“琉球”为题,还有梅卓木人的《新琉球国的历史》、又吉盛清有关东亚殖民主义体系的研究、友知政树对美军基地的经济分析等。在国际法、社会政治领域,上村英明(惠泉女学园大学教授)和阿部浩己(神奈川大学教授、国际人权法学会理事长)“从国际法观点揭示‘琉球处分’是‘不正确’的”。上村指出,“‘琉球处分’违背了维也纳条约法案第51条”。此外,还出现了一些新式的政治团体。其中,琉球独立研究学会的《总则》规定该会是“扎根于琉球诸岛,为琉球民族所有、琉球民族所立、琉球民族所用之学会”,要为琉球复国而奋斗。

  关于琉球建国方式,琉球大学教授岛袋纯提出一部《联邦案》,建议通过扩大琉球人自治权力,进而设置投票机构,最终以和平投票、制宪等渐进步骤,建立一个“与日本对等的主权国家”,并与日本国实现“以欧盟为模本的联合国家”。松岛泰胜对琉球“复国”“独立”两个概念做出区分:“冲绳县就是过去的琉球国,从日本分离出来不是独立,而是‘复国’。而且琉球不是要恢复过去的国王或天皇,应该是成立一个立宪、人民民主的‘共和国’。”松岛著有多部与琉球建国相关的著作,其中一部《琉球独立宣言——可以实现的五种方法》于2015年由讲谈社出版,书中引征日文、英文多方资料及日本著名学者柳宗悦等多种论著,强调“琉球人和日本人是完全不相同的民族”,要求琉球复国,建立多民族“非武装中立的联邦共和国”。

  客观说来,21世纪的琉球复国诉求,业已达到理论化、社会化、普及化的完善境界。其关键词可以提炼出“自治”“自立”“自决”“琉球独立”“琉球共和国”“恢复自主决定权”“1879年琉球处分非法”“1972年美日协定未解决主权归属”“不做军事殖民地”“1863年的美琉等三条约证明琉球是独立国家”等等。其中,“琉球独立”是各类书籍和各种集会场所普遍使用的口号。具有国际法条款依据的“恢复自主决定权”,则是近年叫得最为响亮的口号。据笔者所见,与之相关的著述有著名艺术家喜纳昌吉的《冲绳的自己决定权》(2010年),琉球新报社、新垣毅主编的《冲绳的自己决定权》(2015年),历史学家伊佐真一、后田多敦等著《琉球的自己决定权的行使》(2022年)等。

  由上可知,21世纪以来,涵盖领域广泛、吁求琉球民族“自主决定权”的著作潮呈井喷式涌现,说明日本殖民主义统治琉球的合法性已经在琉球民族的抗争面前渐至丧失。琉球人经由灭国之困,仍坚守正义的复国愿想,逐渐突破殖民史观之禁锢,实现了战后之涅槃局势。

  琉球复国之社会基础,在于当地经济界、大学、媒体等知识层以及市民社会的认同与支持。当地社会屡屡出现的数万、十余万民众参与的各类抗议活动,显示了独立复国运动的深刻民意基础。2007年抗议日本右翼教科书集会人数高达11万人,即每10人中即有1人上街抗议。再如2014年《琉美条约》160周年,全域召开一系列大规模集会,抗议主题包括条约问题、琉日关系以及美军基地等。《琉球新报》自当年5月1日起发表《道标追求——琉美条约160年叩问主权》的系列文章,持续至翌年2月15日,连载数量达100余篇。特别是在7月11日纪念日当天,刊载文章标题鲜明指出“‘琉球处分’不具备国际法效力”,强调琉球“现今仍有恢复主权之可能”。对于琉球独立和美军基地等琉美关系问题,有研究强调可以参考《琉美条约》,以及美国放弃在菲律宾的殖民权益那样,“美国也应该欢迎(琉球)独立”。

  日琉之间两世纪以来之对立焦点,在于日本政界坚持其右翼扩张、殖民主义,不承认琉球民族的存在,而琉球民族则通过思想理论与各时期社会实践,证明了琉球文明的生命力不可遏制。琉球人的复国诉求占有政治与道义制高点,也获得“大和”族和平人士,如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大江健三郎、前首相鸠山由纪夫等人的同情与支持。琉球人以原住民人权等多种相关议题,争取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关注,获得了可观的国际性成就。

  琉球人复国思想与实践相结合的发展轨迹是清晰的。从灭国期间林世功“存社稷”绝唱,经由殖民地时代琉球学建构,二战后“新琉球史”勃兴,再到21世纪以来“自主决定权”著作潮涌现等发展阶段,琉球民族已经成功建构其政治理论,社会实践的条件也日趋成熟。

  在琉球学术研究领域,日本殖民主义史观已经走向衰败,但政治上的日本右翼、殖民主义势力不会躬身退让,琉球人能否在对决中实现自主决定权,尚需假以时日观察,并有待诸多国际因素的博弈变化。

  三、 战后琉球复国的国际外交与处置日本殖民地原则

  二战后,日本的殖民体系土崩瓦解,琉球群岛被美军攻占,这是琉球民族战后复国的最佳时期。却未料正义在握的琉球民族命运多舛,由于冷战、朝鲜战争等世界性因素,美军改变对日政策,使日本收渔翁之利,重获琉球施政权。如今在日本县政与美军基地的双重控制之下,琉球群岛进入日美双重殖民时期。日琉两个民族之间的斗争,必然牵动美国以及中国等亚太国家之政治与道义博弈,个中研究具有特殊意义。

  琉球复国问题之所以复杂难解,源于其自身力量弱小却居于“万国津梁”地缘位置。灭国之前琉球是中国的藩属国家,拥有与朝鲜、日本等东亚国家大致相同的“自主”地位,受到以中华文化为中心的华夷秩序保护。随着清政府力量衰颓,逐渐失去对周边地域的影响力,琉球国先后受到美英西方列强和后起日本殖民主义的全面冲击。特别是日本在灭琉之后大批迁入“大和”族人,迫使琉球人大量移民拉美等地,并持续推行殖民同化政策。“大和”族势力全面控制了琉球群岛的政治与经济命脉。

  当时能够牵制日本扩张的只有西方大国。其中,美国自南北战争结束之后日渐强盛,在亚太地区的支配力剧增,逐渐发挥出主要作用,必然要全面介入琉球问题。在19世纪中后期,美国曾力压日本与琉球国缔结不平等条约,也曾同情并支持过琉球王国的保存。进入20世纪后,受到日本军国主义崛起挑战,美国一度采取绥靖政策。1945年春,美军攻占琉球群岛,在琉球推行“去日本化”政策。综合看美国在各时期对琉、对日政策,确实兼有扶持与限制、稳定与变化多重表现,在今后也不排除美国重新支持琉球复国的选项,即松岛泰胜所判断“美国也应该欢迎(琉球)独立”。因此,有必要考察两个世纪以来的美国政策变化历程。

  首先需要追踪琉球灭国之前的国际环境。19世纪中叶,美国佩里(Matthew Perry)舰队到访,迫使琉球王国于1854年7月11日签订《美琉修好条约》。条约正文采用汉英两种文字,美方签署者为“合众国全权钦差大臣兼水师提督被理”;琉球方签署者为“琉球国中山府总理大臣尚宏勋、布政大夫马良才”。签署时间美方使用公元纪年,琉方采用宗主国清廷年号,分别为“纪年一千八百五十四年七月十一日,咸丰四年六月十七日”。继该条约之后,琉球国还以相同方式与法国、荷兰两个国家签约,这就是19世纪中叶琉球王国对外的“三大条约”。琉球灭国后,“三大条约”原件和大批琉球文书被日本掳走,现存于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

  日本幕府及萨摩藩对“三大条约”的签署情况并非不知,依据日本学者绪方修对《佩里提督日本远征记》等美方资料的综合整理,佩里率舰队抵达江户湾与幕府展开谈判,要求日本五港开港,其中也涉及那霸的问题。而“日本方面当局以‘琉球地处远海,那霸之开港不在我方管辖范围’之说反驳佩里。依据这样的说明,佩里的理解是,日本国皇帝对琉球列岛权限是有限的,琉球王国是独立国家,拥有主权,日本权责不能触及这里”。当时,不仅美国认同琉球国的政治地位,1855年琉球与法国间签订的《琉法条约书》、1859年琉球与荷兰间签订的《琉荷条约书》中,也都有相同认识和实际的条约签署。

  通过对19世纪《美琉修好条约》等“三大条约”的历史回顾,思考琉球国与中日两国以及美欧西方国家的近现代关系,可以得出三点深刻启示。第一,美法荷等国家和国际社会认同琉球王国作为国家的政治地位。第二,东亚地域关系正在加速融入世界外交体系,但是传统的东亚政治格局还没有完全改变,琉球与中国的藩属关系是相对稳定的,琉方的文书签署也合乎清廷礼制。第三,日本政治外交对当时的琉球确有影响,但在涉及琉球国外交包括中琉关系领域,日本无力干预,琉球国拥有不受日本政治外交约束的自主地位。

  有关“三大条约”资料的最新动向,据《琉球新报》载,一批有关1855年《琉法条约书》的文献史料在东京拍卖,因要价过高而流拍。神奈川大学教授后田多敦发表文章指出,本次所见史料证明,在当时的东亚和国际社会,琉球王国政府表现了“作为主体取向的琉球国之觉悟与行为”。后田多敦还依据其中使用“琉球国印”的情况指出,中国皇帝册封琉球曾赐予“琉球国王之印”,琉球的国内政务常用“首里之印”,而“琉球国印”是琉球王廷自制,专为琉球国和欧美世界交往所用。使用这些印章的史料极少见,目前在全日本只有“三大条约”原本中可见,却被日本收走,在琉球当地已经完全看不到了。这批史料的意义在于,可以说明“琉球国作为(东亚)册封体制中之一员,也是另一世界条约体制中的国际性主体(国)”。后田多敦还表示,这批史料具有重大历史研究价值,希望能够回到琉球当地安置。

  日本吞并琉球后,“三大条约”签约国的对琉政策及其与琉球国条约关系的延续性,以及中国与国际社会和琉球的关系等问题也值得关注。

  第一,在琉球灭国期间的国际外交动向。美国应琉球王国的请求,在美日之间进行调解。1872年,驻日美国公使德隆(C.E.Delong)致信日本外务卿副岛种臣,说明“1854年7月11日美利坚合众国与琉球王国缔结的规约”,其中对于琉球的称谓是“Kingdom of Lew Chew”。副岛的回函则表述为“关于1854年7月11日贵国与琉球之间决定的规约”,将琉球国简称为“琉球”,不附加美方所用的Kingdom(国、王国)一词,极力淡化琉球历史上曾经实际拥有的独立国地位。显然,美方从《美琉修好条约》至其后的对日交涉中,一直认同琉球所拥有的“国”(Kingdom)的政治地位。

  该时期最为重要的外交事件还有美国卸任总统格兰特(Ulysses Grant)参与调停。目前史学界对于格兰特调停有不同的记载与评价,但可以肯定的是,当时清政府的“存球祀”方针,与格兰特调停目标基本一致,故而两国在对日交涉中多有配合。在后来的访美旅程中,李鸿章还专程到格兰特墓前凭吊。可以说,李鸿章与格兰特合作的,中美两国历史上共同的“存球祀”外交,是一份极富研究价值的历史遗产。

  第二,二战时期国际社会的共识。随着日本殖民主义范围的迅速扩张,琉球殖民地问题逐渐与其他日本殖民地问题融为一体,成为全世界反法西斯阵线共同关注的对象。1941年12月7日,太平洋战争爆发。翌年1月1日,由美、英、苏、中四国领衔,26个国家签署《联合国家共同宣言》,国际反法西斯联盟正式形成,奠定了处置包括琉球在内的日本问题的国际法政治基础。1943年开罗会议期间,中美会谈事项共18条,第八条为“香港·琉球事项”,据记载,会议期间“罗斯福再三询问,中国是否欲得琉球,蒋主席答称愿将琉球先由中美占领,再按国际托管办法,交由中美共同管理”。其后“罗斯福自德黑兰会议散后,归至华府,则在太平洋战事会议上宣称,琉球应归中国,已得史太林完全同意”。蒋介石对琉球政策基点在于:“琉球乃一王国,其地位与朝鲜相等。”开罗会议虽然未能正式解决作为殖民地的琉球群岛主权归属问题,但是会议确定的将琉球与日本相分离的思想是明确的,中国政府支持琉球作为独立国地位与朝鲜相等同的构想是完整的,中美等国将琉球从日本分离出来的战略构想是一致的,这些都为其后对琉球问题的继续讨论奠定了坚实基础。

  《开罗宣言》规定,“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1945年7月26日发表的《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发表广播讲话,宣布接受盟军公告投降。1947年6月19日,远东委员会制定《远东委员会对投降后日本之基本政策的决议》,强调“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可能决定之附近岛屿”。这再次明确解除日本对殖民地的占领及重新划定其领土的基本原则,琉球群岛主权属于再议的范围。

  第三,美军攻占并托管琉球的美治时期。1945年春,美军付出巨大伤亡代价攻占琉球群岛。在美国主导之下,1951年9月4日,《旧金山对日和约》规定将琉球交由美国托管。在美国20年的占领及托管时期,管制琉球的政府称为“琉球列岛美国民政府”(United States Civil Administration of the Ryukyu Islands),简称“USCAR”。政府最高首脑称“琉球列岛高等弁务官”(The High Commissioner of the Ryukyu Islands)。两者均采用“琉球”(Ryukyu)二字。琉球大学和《琉球新报》也是在这一时期重建和创刊。

  美国在托管时期,配合其铲除军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政治需求,推进“脱日本化”以及回归“琉球化”等诸多措施,取得了相当程度的改造当地社会政治的成效。这与美国在19世纪《美琉修好条约》签订时期使用琉球概念等决策,具有相通的政治认同意义。

  第四,日本重新控制琉球治权的“双重殖民地”时期。战后对琉球主权归属的总体认识,美国曾有军方的“军部理论”,以及曾任国务院政策企划部部长的凯南(George Kennan)的“凯南理论”。这两种理论都明确要求清除日本影响,树立美国在当地完全的统治权(事实上的主权)。麦克阿瑟说:“冲绳人不是日本人,可以通过美军基地得到的收入,过上愉快的生活。”凯南则强调:“冲绳并非日本所固有之一部。”如同罗斯福在战时提出的将琉球交予中国等主张一样,美军要求从地缘政治方面消除和限制日本在琉球的存在与作用。

  但是,随着美军在朝鲜战争、东南亚战场上迭遭挫折,美国急需假手日本等国,发挥多边力量以对抗苏联、中国。而日本通过战后的“军需景气”,增加了对美外交筹码。美国政策最终转向。1972年5月15日,美日双方关于琉球群岛的行政协定《美日冲绳协议》生效,琉球列岛美国民政府被废除,日本再度设置冲绳县,任命县知事,获得对整个琉球群岛的实际控制权。

  按梁敬錞分析,美国放弃琉球行政权,“不特与开罗会议、德黑兰会议之了解不同,且亦非罗斯福之本意”。《美日冲绳协议》只是美日之间的双边行为,没有获得国际法的确认,美日私自授受琉球行政权不能了结其主权归属问题。总之,没有联合国和相关国际会议的认同,殖民地琉球主权的归属问题依旧是悬而未决的国际议题。

  本来,美日两国作为亚太战场的对手,美国不仅有国力与兵力优势,更有反击日军侵略的道义优势。但美国在主导战后日本民主改革过程中,为应对苏联和中国问题,急于对日媾和,放弃原本的分离琉球与日本,或在琉球实施非日本化的战略目标。这种重务实而轻道义的策略,放纵日本右翼势力逐渐坐大。在日美军基地被视为“外来”霸道势力,不断受到日方巧妙而实在的、越来越大的挑战。战败国日本反客为主,随时借助美军违纪暴行事件扮演被占领、被强暴的哀兵角色。日本重获琉球群岛控制权,也极大提高了战后日本在东亚的战略地位。对于目前的琉球社会政治问题,美退日进的态势似乎仍在继续。

  当然,日本政府对琉球人权益的压制,也受到包括美国在内的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战后国际社会通过《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1960年)、《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1993年),以及《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2007年)等多个国际条约,规定殖民地人民“拥有自决权”,这对战后琉球民族的复国愿景具有重大意义。据琉球学者松岛泰胜研究,自20世纪末以来,有80余名琉球人赴联合国人权会议等各类会议,控告日本政府推行殖民主义,践踏琉球原住民的权利。与之同时展开的还有关于琉球原住民遗骨问题的法律诉讼。琉球人的吁求取得了积极成果。

  琉球复国思想及其社会运动呈现出国际化趋向,并逐步获得越来越多的国际性关怀与支持。但是,“日本政府继续地无视联合国的劝告”。留学夏威夷并多次参加联合国活动的青年学者亲川志奈子写到,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琉球原住民会的代表多次往返于琉球群岛与联合国会议之间,他们的发言得到联合国的认同。“2008年之后,联合国废除人种差别委员会和自由权规约委员会数次劝告日本‘应该承认琉球冲绳民众为原住民并保护其权利’”,多次批评日本政府压制琉球人和阿依努人的行为。日本政府则辩称,“冲绳县出身者属于日本民族”,强调冲绳人和日本人“不存在人种差异”,继续坚持其统治琉球民族的殖民主义立场。

  从琉球民族力量来看,其未来前景离不开国际社会的关怀。国际社会也不应无视琉日关系今后的演变。伊波普猷在战后率先提出“冲绳之归属问题”的同时,指出冲绳人虽然有表达愿望的自由,但命运并不能完全由自己决定,“所有一切,只能听凭后来者之意志,别无选择”。伊波夫人冬子也曾说:“冲绳以一人自我独立是不可能的。世界的弱小民族没有解放之际,冲绳也得不到解放。”

  正因为琉球人的复国之梦如此艰辛,自殖民地时代以来,在伊波普猷等琉球史家笔下,琉球历史即为“孤岛苦的琉球”。真境名安兴等著史书《冲绳一千年史》中附有咏怀古迹的汉诗“停筇抚古胸怀塞,泣听中山城外钟”,正表达了灭国后的悲伤心情。琉球人之悲苦持续于今,世界各国和平人士不能无视琉球人的正当情感与期盼。

  琉球问题一开始就是国际化问题。国际社会应该在尊重琉球民族自主决定权基础上,借鉴20世纪为解决东亚问题而召开的华盛顿会议、太平洋会议、开罗会议、旧金山和会等历史经验,适时联络相关国家,或通过联合国相关机构,召开新的国际会议,公平公正处置远东军国主义时代的遗留问题,重新讨论琉球主权与琉球人的人权问题。这不仅有必要性,也具有可能性。

  四、 传统中琉关系之变化及其学术交流动向

  中国与琉球隔海相望,经过上千年的往来交流,凝固有不可分离的全方位历史关联。学界关于明代三十六姓移民的大量研究成果,证明琉球人与中国人是亲戚关系。因此,对于近代琉球民族之灭国和现今琉球人之复国愿景,也直接牵动中华民族之关注。换言之,中国人对于琉球问题抱有天然的关怀情结。

  对比日本侵略并掠夺琉球之史实,传统中琉关系则是一部没有战争,唯有人与物的友好交流史。按伊波普猷所考,1609年,萨摩入侵琉球劫掠,造成群岛的赤贫与饥饿,琉球人一度处于灭绝边缘。幸亏从中国引种甘薯成功,甘薯产量大而且不利于萨摩的掠夺运输。伊波认为,中国甘薯免除了琉球人全面“饿死的恐怖”。

  伊波还指出:“在萨摩方面是无穷尽的榨取,从中国来的总是恩惠,岛民的中国崇拜热逐渐高涨。”“冲绳醉心于中国文明之说,并非无理”。伊波所言醉心中国文明之人,在留学官生中有国民英雄郑迵、义士林世功等;在私费勤学生中有著名学者程顺则、大政治家蔡温等杰出人物。按伊波分析,中国培养琉球学生的教育方针是尊重人格的教育,结果是“历代官生醉心中国不足为怪”,形成了尊崇儒学讲求诗书礼仪的琉球士族,这完全不同于以尚武为特征的日本武士阶层。

  日本吞并琉球直接冲击到中琉之间的传统友好关系,琉球王廷派多批使臣向清廷求援。如前所述,使臣林世功为“存社稷”,于1880年“血谏”京师,自杀殉职,惨烈地重演了楚臣申包胥哭秦庭以请兵救国的历史。1879年访问中日的美国前总统格兰特,就保存琉球王国提出所谓三分案,即将南部小岛归中国,中部归琉球王复国,其北岛屿归日本。1880年,日本也提出“分岛、改约”的“两分案”,但均无结果。

  琉球使臣的努力、美国政策与格兰特调停,诸多因素促成清政府坚持“存球祀”方针,并试图引渡琉球国王,未果。李鸿章向格兰特说明了中方的道义立场,表明清廷是基于“公法”以解决琉球主权问题,琉球对中国“贡之有无,无足计较。惟琉王向来受封中国,今日本无故废灭之,违背公法,实为各国所无之事”。格兰特亦表示:“琉球自为一国,日本乃欲吞灭以自广,中国所争者土地,不专为朝贡,此甚有理,将来能另立专条才好。”

  格兰特和李鸿章之间有共识,二人也结下相当程度的信任和友谊,但对日调停未果。格兰特归国后,清日双方继续就琉球问题展开旷日持久的交涉。第二任驻日公使黎庶昌以重议琉球案为目标,自光绪七年(1881)秋第一次赴任,至光绪十六年(1890)底第二次出使回国,前后与日方交涉近10年之久。中方提出过“出兵”“弃琉保朝”等多种方案,但是“使琉球国一切照旧”“存球祀”一直是清政府处理琉球问题的基本原则。即使在甲午战争之后中国进入困难时期,中国也坚持世界公法与道义原则,从来没有承认日本吞并琉球。中日两国之间没有就琉球归属问题达成任何条约,这也是当今琉球主权归属需要再议的历史依据之一。

  日本战败投降前后,一度出现处置日本殖民地问题的转机。在1943年开罗会议期间,如前所述,中国联合国际反法西斯国家,共同讨论处置日本军国主义及其在亚太地区的殖民地事项。其中,对如何解决琉球群岛主权问题,中国政府的基本政策是确认琉球地位“与朝鲜相等”,应该给予同样的政治主权独立。开罗会议保障了朝鲜在战后实现独立。此后冷战爆发,中方没能参加旧金山和会,但将琉球与朝鲜同列、将琉球分离日本的原则也在国际社会获得一定程度的认同。相信在现今乃至今后的琉球人复国再议之中,近代中国的对琉政策也将继续发挥其独特作用。

  中国是前近代琉球学的史料保存与研究大国,但因为近代中国革命和社会转型等特殊历史因素,琉球学研究一度处于相对停滞状态。20世纪70年代初,由于钓鱼岛等海洋问题的拉动,海峡两岸学界有关琉球、琉球人、琉球历史文化的学术研究走向复兴。从梁敬錞《开罗会议》(1974年)等研究成果起,经过数十年的积累,福建地区关于明清时期中琉文化研究取得了高水平发展。上海、山东、天津和北京等多地区的新史料与优秀研究成果也不断面世。进入21世纪后,在古琉球文化研究的基础上,琉球主权归属等近现代政治史领域也不断涌现崭新成果。如今,琉球学已经快速成长为与汉学、日本学、朝鲜史等并立的专门学问。

  中国学界的琉球研究新成果,已经跨越国界,受到中日两国政界、学界和媒体的重视。2005年8月,《世界知识》发表有关“琉球地位未定”的文章,当天即有日本共同社、时事通讯社及《产经新闻》等发表摘要介绍、评论。翌年开始的中日共同历史研究项目(2006—2009),以“琉球”为关键词,将其灭国问题纳入考察范围。中方执笔者指出日本是“暴力侵占琉球”,日方则辩称琉球与日本合并具有必然性。双方的论点都被写进报告书,如此跨国界的直接对话,在琉球学术发展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

  北京大学自2014年开始,连续召开以琉球通史,特别是以政治史为中心的琉球学术国际讨论会。当时已89岁高龄的著名政治家、学者大田昌秀出席了2014年的第一届讨论会。大田原为琉球大学教授,著作丰富。自1990年连任两届冲绳县知事,推行革新政策,在任内完成首里城重建工作,是富有声望的政治家。大田为保护琉球文化,不断抨击日本殖民主义。其专著《丑陋的日本人》开篇写道:“日本人很丑陋——我可以这样断言,因为关系着冲绳。”大田在北京大学不辞辛苦,白天为大会做报告,晚间为学生作学术演讲。其报告题为《关于冲绳的分离问题》,指出“如今的趋势是,回归后的冲绳早已厌倦了日本政府拙劣至极的对冲绳政策,特别是冲绳成了永久的军事基地。如今,冲绳应当独立的言论已经公开提出,而且也就该问题展开了学术活动,大学的老师们甚至成立了‘琉球民族独立综合研究学会’。恢复和平和人类尊严的活动也搞得有声有色”。报告表达了对琉球复国运动的坚决支持,和对琉球群岛作为和平之岛的深切愿望。三年后大田先生去世,《琉球新报》等媒体发表悼词,表示要继承大田先生的遗志。大田先生生命的最后阶段,其中国大陆之行落脚点是在与国子监琉球学馆有历史渊源的北京大学,这揭示了中琉民族之间特殊的历史文化关系。其后是在2016年召开的第二届会议上,与会琉球学者带来冲绳县副知事署名的关于开发张家湾琉球人墓地遗址、重建纪念建筑的请求函,转交北京市政府。

  日渐发展的琉球学研究,促进了中国海峡两岸学界和社会各界对琉球政治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琉球地位未定”的观点获得越来越多的认同,特别是国内出版的与国际法和美国政策相关的论著,以数百万字论证了日本占有琉球为非法,具有相当的说服力。2013年5月,《人民日报》等报刊连续发表评论,指出基于扎实的研究论证,“琉球再议”之学术与政治条件已经成熟。

  概言之,近现代各时期,中国政府从未承认过日本殖民主义的琉球统治。故无论琉球复国问题之走向如何,对琉球民族复国愿景的关怀,符合传统的中琉关系。围绕该问题的思考和研究,对重建近代以来失衡的东亚和平格局,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

  结语:道义与权势博弈下的琉球前景

  自林世功捐躯吁求“存社稷”,琉球民族在一个半世纪坚守复国愿景,并通过殖民地时代“琉球学”、战后“新琉球史”、21世纪“自主决定权”等著作大潮流,完善其复国理论,培育出成熟的可实践环境。

  琉球民族以有道抗无道,“自主决定权”之大义毋庸置疑。但深陷日本县政与美军基地之双重殖民形态,此后能否克服自身力量局限,获取世界支援,达成“属于琉球人、立于琉球人、为了琉球人之独立”的建国目标,尚是有待观察的问题。但笔者认同一位琉球学者的判断,即依据2014年民调数据以及更为深广的社会考察,琉球之民心走向,自1972年至今,“‘吾土吾民’之意识并未因本土化(日本化)浪潮而减弱,反而更加增强了”。

  就中国和国际社会而言,琉球学蔚然成长,其复国问题首当其冲。应该把握的焦点在于,琉球灭国是近代日本军国主义扩张及其殖民统治的起点,也是琉球民族救国运动的开端。琉球问题是一个国际化问题,应该有国际化的解决方式,应该继续坚持战后国际处置亚太殖民地的基本原则,借鉴其解决琉球问题的经验与教训,从过往中思考未来,从历史中研究现实,继琉球之绝学,开亚太之太平。关怀琉球民族的命运前景,符合中琉关系传统,有利于世界和平,具有学术与现实双重意义。

  作者:徐勇,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来源:《抗日战争研究》2024年第2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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