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薛轶群,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内容提要:日本在甲午战争开战前破译清政府密电一事,既往研究多依据陆奥宗光秘书中田敬义的口述资料,认为日本是在1894年6月22日递交“第一次绝交书”之后才成功破译。然而,伊藤博文与陆奥宗光的往来信函表明,1894年6月初日本内阁做出派兵赴朝的决议以来,外务省便处心积虑地设法破译中国驻日公使汪凤藻与国内的往来密电,并于6月11日成功破译。即便中方中途曾一度更换密电本,但日本随即故技重施,再次成功破译,对此浑然不觉的清政府也因此付出了沉重代价。通过还原中方密电被破译的过程以及日本采取的措施,可以看出日本始终竭力窥探中方动向,并借此在外交和军事层面处处抢占先机,最终以周密部署一步步诱导局势走向战争。甲午战后日本对破译密电的关键事实讳莫如深,甚至对相关史料进行误导性处理,恰恰是为了掩饰其早已蓄谋的开战外交,试图掩盖主动挑起冲突的战略意图。
关键词:甲午战争 密电 伊藤博文 陆奥宗光 《电信新法》
甲午战争时期,驻日公使汪凤藻在开战前夕与北洋大臣李鸿章的往来密电及马关议和时李鸿章与国内往来密电被日本破译的相关史事多为人知。前者有山边健太郎编辑伊藤博文文书时,在伊藤文书原辑战前及议和期间日方破译密电的基础上,补充了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藏《陆奥宗光关系文书》中的相关密电,并由吕万和著文向国内学界介绍;后者有吉辰对照中日档案,对李鸿章在马关期间的密电使用情况进行的细致考察。美国学者内德维德(Gregory J. Nedved)从密码学的角度探讨了甲午战争时期日本在军事、外交上的成功与破译清政府密电的关系,但其对史实的发掘和解释基本未超出山边健太郎和吕万和的框架。
既往研究叙述日本破译中方密电时引用的一个重要依据是时任日本外务大臣陆奥宗光秘书中田敬义的口述资料,其声称1894年6月22日,陆奥向汪凤藻送达一份汉文照会(即“第一次绝交书”),次日汪向总理衙门发出长篇电文。在日本外务省电信课课长佐藤爱麿的研究下,发现了其中的密电码,并倒推6月6日以来中国驻日公使馆与国内的往来密电,李鸿章议和时因未更改密电码同样被日本破译。长期以来,中田的这一说法被学界广泛采信,鲜有学者对此进行考证。事实上,考诸外务大臣陆奥宗光与首相伊藤博文的往来信函可知,自1894年6月初,日本外务省即试图破译中国驻日公使馆的密电,迟至6月11日已成功破译汪凤藻与李鸿章的联络密电,从而洞悉了清政府应对朝鲜情势的相关动向。日本学者方面,高桥秀直注意到陆奥6月11日即告知伊藤已破译清政府密电的关键史实,佐佐木雄一同样在论著中引述了这一事实,但两人均未深入探讨此事对开战决策的影响。甲午战争开战是否具有计划性是日本学界关于甲午战争史研究的一个焦点。20世纪60年代,中塚明、藤村道生等学者提出的“长期有计划性开战说”曾奠定“日本侵略说”的基础,但20世纪90年代以来,桧山幸夫、高桥秀直、大泽博明的“非计划性开战论”主张战前日本并未做充足准备,导致中日开战的原因是政府首脑对当时情势处置不当所致,尤其是近10年来从领袖人物的决策角度探究开战原因的研究不断细化,“非计划性开战论”逐渐占据主导地位。本文主要利用陆奥宗光、伊藤博文的个人文书及日本外务省的相关档案,结合中方汪凤藻与李鸿章、总理衙门的往来电报,考察日本破译中方密电的具体过程,揭示此举与开战决策的内在关联,并对破译密电一说的流布进行探究,辨明日本刻意掩盖其开战外交策略的历史真相。
一、 开战前日本两次破译中方密电
1894年6月2日,伊藤内阁决议派出一个混成旅团出兵朝鲜后,5日,依据1893年通过的《战时大本营条例》,在参谋本部内成立了天皇直属的最高统帅部——大本营,日本开始紧锣密鼓地进行动员及运兵准备,进入了实质的战时体制。为获取清政府应对朝鲜局势的最新动向,日本加强了对中国驻日公使馆与国内往来电报的监控。
外务省外交史料馆霞关会文库的《中田敬义文书》中收录有一份中田所译的1894年6月6日陆奥宗光向汪凤藻发送照会的汉译草稿。该草稿上另有中田标注“汪将此公文全文致电总理衙门,因此我外务省电信课遂得以解读清国政府电文,为(日清)事件之进行带来莫大便利”。此处中田的记载与其口述材料中的情节大致相符,唯时间提前至6月6日,并非提出“第一次绝交书”之时。实际上,陆奥正式向汪凤藻发出照会应是6月7日,主旨是知照日本派兵赴朝乃依据1885年4月18日缔结的中日《天津条约》第3款,同时就清政府照会中“保护属邦”之语表示反对,不承认朝鲜为中国属邦。需要说明的是,同日汪凤藻致电的对象并非总理衙门,而是李鸿章,因北洋大臣兼管与驻日公使的朝鲜事宜相关文电联络,开战前夕汪凤藻与总理衙门的往来电报多数经由李鸿章中转。
晚清电报技术传入中国以来,电报成为驻外使领与总理衙门之间传递政务、军务信息的重要手段,而日本早在中国正式创办电报初期的1882年“壬午兵变”时就曾成功破译驻日公使黎庶昌与署理北洋大臣张树声的往来密电。清政府的官方电码本为《电信新法》,以四个数字对应一个汉字,原为1871年张德彝编纂而成,历经数次修订。发送密电时通常采用“数字加减法”,由收发双方约定某一数字,即发电时以原汉字的四位数加上或减去该数值,收电时同样减去或加上该数值就可实现解密。驻日公使馆的电报须经过日本电信局转递,经由大北电报公司的长崎—上海线传至上海的电报局,再经由津沪线传至天津。因此,日方可轻易获取驻日公使馆收发的电报底稿。如中田所述,日本曾在1886年“长崎水兵事件”中获取中国的电码本,从技术手段而言,虽然中国之后曾进行修订,但或因汉字结构相近,编排顺序变化不大,日本掌握的电码本仍是其参考的重要依据。至于密电码的破解,则需要尝试各种排列组合。因此在经历了数日的摸索后,6月11日,陆奥在致伊藤博文的信函中告知了破译初见成效的消息,内容如下:
首相阁下:
外务省在此四五日内想方设法尝试破译中国密电,已渐有头绪可辨识全文中若干文字。其电稿中八日来自天津的一封密电内显示有伊藤二字,前后文字虽尚未得知,无法窥知全貌,但大体想必是昨夜总理衙门照会小村(日本驻华代理公使小村寿太郎——引者注)之意。因此,今明两日内清国公使或向阁下谈及某事,还望知悉。
匆匆顿首
六月十一日 宗光
此信一览后还望付丙。
此信透露出两个重要信息:一是印证了日本着手破译中方的密电始于6月6日至7日间,这与上述中田拟订的照会草稿中的标注吻合;二是“伊藤”二字在原文中被特意圈示,提示了破译的线索来自8日天津方面的密电,其内容可从驻华代理公使小村寿太郎报告的照会中推敲。6月10日,小村致电陆奥,报告前一日总理衙门向其发送两份照会,第一份是声明中国应朝鲜之请出兵是“保护属邦成例”“事定即回”,日本出兵“专为保护使署领署及商民,无须多派,且非朝鲜所请,断不可入朝鲜内地”,为免两军相遇致生事端,要求小村将此意电告日本政府。第二份是告知小村已命驻日公使汪凤藻知照日本政府,此次是朝鲜援引壬午、甲申两次内乱的先例“恳请数队速来代剿”,中国军队“一俟事竣仍即撤回”。关于中方的处理方针,6月8日李鸿章已向汪凤藻发送两封密电进行说明。陆奥该函中提到的是第一封电报,内容为李鸿章告知7日与日本驻天津领事荒川巳次会晤情况,要求日本不可派出过多军队,且不可入朝鲜内地,以致中日军队冲突。相同内容的电报7日已寄发总理衙门和袁世凯,电文最后数语为“该领允即转电外署与伊藤。歌(电报韵目代五日——引者注)”,日方破译的线索即来自于此。8日的第二封电报如下文所述于12日也被日方破译。因涉及重要机密,陆奥本希望伊藤阅后即焚,但伊藤最终还是决定留存。
6月12日,陆奥再次致信伊藤,告知密电破译取得重大突破,虽仍未破译全文,但已知晓如下的关键语句,并在信末叮嘱此事应保持绝密。
文内我朝保护属邦旧例,前事历历可证,天下各国皆知。日本即不认朝鲜为中属,要我行或□,未便至乱其例,固不问日之认否,至需酬□。
该信标有“极密”字样,并注明“六月八日天津发”,实际上这正是李鸿章6月8日致汪凤藻的第二封电报,即驳斥日本要求修改照会中“属邦”一词,原文为“文内我朝‘保护属邦旧例’,前事历历可证,天下各国皆知。日本即不认朝鲜为中属,而我行我法,未便自乱其例。固不问日之认否,碍难酌改”。两相对照,可知尽管具体字句仍有舛误,但此时日本破译密电的准确率已达九成以上,基本上可即时掌握汪凤藻与李鸿章、总理衙门之间的动向。
然而,随着朝鲜局势日趋紧张,中方注意到联络应进一步加密的必要性,中途决定启用官方电码本《电信新法》改订的密电本。6月18日,汪凤藻致电李鸿章,为拒绝日本干涉朝鲜内政的方案,担心日本“胁韩构衅”,建议李加强战备,并提议今后往来电报可启用“总署新法”。李鸿章次日午时先发一封电报给汪,告知袁世凯与日本驻华兼驻朝公使大鸟圭介虽已达成撤兵协议,但日军后续5000人部队在仁川登岸,希望汪与日本外务省、伊藤协商抽调重兵回国,否则中国也必增兵,“恐误大局”。之后,李鸿章在未时接到汪凤藻18日的电报后,当即在申时回复同意启用“密新”电本,同时也将刚发给汪的电报抄寄总署。或许是因事态升级,往来电报频繁,为节省译电时间考虑,汪凤藻、李鸿章、总理衙门之间逐渐开始使用统一的密电本,即通称的“新新法”。
中方突然改变密电本的举动给日本的破译工作带来了困扰,在一时无法顺利破译后,日本故技重施,希望借6月22日御前会议之后向汪凤藻递交“第一次绝交书”之机寻得线索。该照会由陆奥宗光所发,原稿由外务省的美籍法律顾问端迪臣(H. W. Denison)起草,内阁书记官长伊东巳代治在首相官邸将其翻译成日文,再由中田敬义翻译成汉文送达汪凤藻。翌日汪凤藻向李鸿章发送长文电报,电信课长佐藤爱麿推测应与22日日方所发汉文照会有关,仔细研究后发现了其中的密电码。由此直至8月初中国驻日公使馆撤离日本,汪凤藻与李鸿章、总理衙门的往来密电均被日本即时破译,无论是对日交涉、请求列强调停,还是战和的抉择,中国的动向被日本全面掌握,从而陷入了极大的被动。
二、 日本的应对与开战决策
从日本最初破译中方密电的时间来看,正是日本内阁抛出改革朝鲜内政方案前夕。6月12日,李鸿章致电汪凤藻,指出朝鲜内乱已趋平息,日本调动大量军队赴朝举动有疑,要求汪探询日本外务省设法阻止。13日,汪凤藻立即面见伊藤博文,询问日本大量派兵的原因,伊藤解释称恐朝鲜内乱危急,道远难以接应,所以派兵稍多,并流露出留兵商议善后之意。在汪力阻下,才应允内乱平定即彼此撤兵,当与中方协商办法。正因朝鲜局势平稳,日本失去继续派兵的借口,伊藤在6月13日的内阁会议上提出中日共同商议改革朝鲜内政方案,尽管该方案几乎得到内阁所有成员的支持,但在陆奥宗光提出应预筹中国拒绝的应对之策后,伊藤还是作出了再议的决定。
与此同时,汪凤藻向朝鲜驻日使臣确认内乱已经平定,但日本外务省表示驻朝公使大鸟圭介并未来电,所谓内乱已定之言“不足信”。同时,日本各报纸纷纷宣扬朝鲜制造这一说法旨在谢绝外国军队入朝的论调。受此迷惑,汪凤藻14日又致电李鸿章,请袁世凯确查消息是否属实后再与日本商议撤兵。同日,破译了这几日汪凤藻与李鸿章往来密电的陆奥致函伊藤,催促应尽快在翌日的内阁会议上就朝鲜善后方案作出决定,并告知汪凤藻13日致电李鸿章的大意,指出伊藤昨日与汪的谈话多少起到安抚作用,应在中国未决定出兵朝鲜之前,由日本争取主动(提议共同改革朝鲜内政方案),即便此举未告成功,也可避免激起其敌忾之心。
15日,伊藤就此回复陆奥,指出“根据密电之意,可充分推断清国将避免冲突视为上策,由于形势不容犹豫,应尽快与清国公使协商”,并询问陆奥意下如何,同时鉴于清政府已明了自己的答复,担心中方虽要求中日同时撤兵,但如单方面直接撤兵,日军将无驻留的充分借口,希望陆奥考虑对策。于是,陆奥在同日举行的内阁会议上提议在伊藤的方案上加入两项条件:1.与清政府商议共同改革朝鲜内政后,在结果见效前不撤回派驻朝鲜的军队;2.如清政府不同意,则由日本政府单独推动朝鲜政府进行上述政治改革。日本内阁一致通过了加入这一强硬措辞的中日共同改革朝鲜内政方案,并由伊藤上奏天皇获准。
6月16日,陆奥约见汪凤藻,提出中日共同改革朝鲜内政方案,并于次日发送照会,要求中日两国在平定朝鲜内乱后,各派若干委员,商议有关朝鲜的查核度支、淘汰京官及地方官吏、驻留必要兵力保障朝鲜国内稳定三项事宜。汪凤藻察觉到日本居心叵测,“其布置若备大敌”,向李鸿章提议“厚集兵力,隐伐其谋,俟余孽尽平,再与商撤,可望就范”。但李鸿章在通报总理衙门时认为如此会给予日本借口,“因疑必战,殊非伐谋上计”,只是要求汪凤藻拒绝日本政府的提案。对于陆奥而言,清政府不会同意的答复早在意料之中,在洞悉汪凤藻与李鸿章的意向后,18日即致电大鸟圭介,告知“清政府应不会同意我方提案,届时日本政府将不得不努力获得令自身及公众感情满意的结果”。这封电报甚至早于汪凤藻6月21日正式回复陆奥的照会,将日本急于挑衅的心态暴露无遗,所谓改革朝鲜内政的方案根本只是幌子。伊藤与陆奥的一系列举动表明了日方的精心策划,在清楚掌握中方有意避战的立场后,先以朝鲜内乱未平为托词,迷惑中国掩盖其无意撤兵的真实意图,继而不惜与中方决裂,企图单方面推进朝鲜内政改革,为驻军朝鲜制造借口。
6月22日,日本提交“第一次绝交书”后,李鸿章寄希望于英国、俄国的调停迫使日本撤兵。李先促请俄国驻华公使喀西尼(Артур Павлович Кассини)、英国驻华公使欧格讷(Nicholas R. O'Conor)出面,6月26日又敦促汪凤藻关注俄国驻日公使与日本外务省的接触进展。6月27日,汪凤藻致电李鸿章,告知俄国驻日公使希德洛夫(Михаил Александрович Хитрово)已会晤陆奥,劝其撤兵后再商善后。当日日本内阁举行会议,赞成及反对者各半,因此未有定议。同时转述曾任驻华公使的日本农商务大臣榎本武扬密告驻日朝鲜使臣的建议,如由朝鲜自己提出撤兵之请,同时迅速改革内政,事态当有转机。然而,此处汪凤藻所获的信息有误。27日,日本内阁会议一致决定劝告朝鲜改革内政,并列出官制、外交、财政、军警等七项措施作为当务之急的改革事项,该决定于同日的御前会议获准通过。由于汪在密电中多次提及利用密探收集日本政府内部动向,陆奥或故意释放假消息,以此误导中方,使其难以捉摸日方的意图。27日晚,陆奥又致函伊藤,指出“据另附的两封电报所示,相较在朝清军的倨傲,清政府明显不愿增兵。故谈判若不免破裂,不可丧失此次机会”,并强调应在此时不论以何名义先与清军一战,取胜后方能刚柔并济赢得外交筹码,否则旷日持久必将引起列强干涉,或将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鼓动伊藤下定决心开战,不应优柔寡断。
与李鸿章在部署备战问题上的消极态度相反,日本继续增兵,6月24日延期出发的混成旅团第二批部队被派往朝鲜。6月28日,大鸟照会朝鲜外署,质问其是否属于中国属邦,并限期次日答复,称“如认属即失和”。李鸿章29日致电汪凤藻,要求尽快告知俄国驻日公使的调停进展。破译此电后,伊藤当日致函陆奥指出李的“密电最妙”,预估大鸟采取的强硬手段对将来的行动十分有利,要求其密切注意查探汪如何回复。29日晚,陆奥即回信伊藤,声称自己当天与俄国公使的谈话只是虚与委蛇,对方未得任何要领,难免有隔靴之感,同时必当关注汪凤藻的回电。陆奥还指出“不论如何当穷尽内外表里之手段”,赞成伊藤以强硬手段打开局面的想法,但具体从汉城、天津、北京哪一方向推进,仓促之间难有妙计,可待明日再静思方案。此时可以看出,日本一方面以虚词应对俄使要求撤兵之请,给清政府留下一丝调停有望的假象,另一方面伊藤与陆奥已开始千方百计为开战寻找借口。
7月4日,汪凤藻致电李鸿章,称俄国公使遣员告知经俄力劝后,日方态度为大致议定善后事宜方可撤兵,似有不略占便宜终难歇手之意。汪认为日本海陆战备日渐严整,“绝无转意,仅仗俄劝,恐尚不得力”。同日,奥匈帝国驻日临时代理公使库登霍夫(Heinrich von Coudenhove-Kalergi)以私人身份拜访汪凤藻,表示中日失和只有利俄国,应从大局出发,“联日防俄,应稍迁就,不宜开衅,以致两伤”。5日,汪凤藻致电李鸿章,转述奥使所言后,指出俄使的劝说未达预期效果,而中国遽然与日本会商善后事宜也不得体,提议由他本人亲自赴外务省“开诚与议”,先令汉城日军退驻各口,再商议善后。如若商妥,则彼此撤兵。汪凤藻强调,“中国为大局计,不惜迁就,以示变通。彼允则衅犹可弭,于俄意亦不背;不允则是彼有意寻衅,便可决计进兵”,并请李如认为可行即转达总理衙门,否则速请各国公议。显然此时汪并未识破日本的真实用意,仍寄望通过表态愿意变通打破僵局,带来转圜余地。这两封电报被日本破译后,日方在第一封电报的“仅仗俄劝,恐尚不得力”处加以圈示。陆奥更在7月5日致函伊藤,指出汪的提议比往常“稍微抓住了要点”,如李同意该意见,也是一策。须注意的是,陆奥并非有意与汪凤藻商议,因为7月2日日本已拒绝俄国关于撤兵的劝告,此时英国占据调停的主导地位,日本并不想明确得罪英国。作为开战论者,陆奥的设想是李鸿章如果接受汪凤藻的意见,即可利用与清政府交涉的机会,从而将谈判失败的责任转嫁到中方。同一时期,驻华代理公使小村寿太郎正依照日本政府的指示,与总理衙门再次展开谈判,但日本并无意与中国达成协议,根本目的是引中国上钩,从而造成挑衅的口实,将责任归咎于中方。在经历了数次商议后,7月14日小村向总理衙门发出一封措辞强硬的照会,声称中国不依日本改革朝鲜内政的提议,“惟望撤兵,我政府实深诧异”。日本与中国协商,是出于“驻京英国大臣顾念睦谊,甚愿日清两国言归于好,出力调停”,但由于清政府“有意滋事”,“嗣后因此即有不测之变,我政府不任其责”,这即是所谓的“第二次绝交书”,由此日本关闭了继续交涉的大门,最终走向开启战端的不归路。对于往来电报的泄密问题,清政府方面始终未能察觉,保密措施也毫无改进。信息的持续泄露让日本对中方的备战动态、调停策略了若指掌,日本进而作出有针对性的部署,一步步引导局势朝着开战的方向发展。
三、 破译说的流布及其内容
破译清政府的密电是日本政府在甲午战争开战前夕和马关议和时的绝密,知晓其内幕的只有政府高层的寥寥数人,那么此事又是如何公布于众,为何此前的研究未曾怀疑过中田敬义的叙述呢?本节拟对此进行考察。
1895年下半年,陆奥宗光因病休养,开始撰写外交回忆录《蹇蹇录》,具体方式是先口述,由专人记录、誊写后,再由其审核完成。途中若有需求证事项,则向外务次官林董或秘书中田敬义等人确认。该书绪言中载有“1895年冬脱稿”,但实际上在那之后仍有文字推敲,于1896年2月中旬完成初稿,3月由外务省发行第一次刊本。之后又更换排版,文稿被进一步修改后于5月发行第二次刊本,并寄送日本驻各国公使。因《蹇蹇录》涉及众多外交机密,最初只在小范围内流通,外务省随即又将其作为秘本长期不予公开。坊间书肆曾以《外交始末蹇蹇录》之名于1899年3月4日出版,但发行人关善次两日后就因未经外务省许可被警视厅控告违反出版法,该书旋即遭到查禁。直至被收入1929年岩波书店出版的《伯爵陆奥宗光遗稿》,《蹇蹇录》才首次正式公之于世。
在公开出版的《蹇蹇录》中,陆奥于第六章“朝鲜内政改革的第一期”中,以隐晦的方式提及破译汪凤藻与李鸿章联络电报之事。具体所述如下:
其时,听闻在东京的汪公使给李鸿章发去电文,称日本欲干涉朝鲜内政,起因是该国无法自行实施改革,应先由清国鼓动朝鲜国王迅速整顿好内政,使日本没有开启衅端之借口。
显然,陆奥获知的方式并非听闻,而是破译得知。其提及的该封电报为6月25日汪凤藻所发,原文为:
倭之干预,以韩不能自治为词。查汰贪污,尤所注意。诚由我切劝韩王,立将内政清厘,则釜底抽薪,庶占先手,不独倭衅可弭,实亦为韩至计。敢请钧裁。
而在陆奥的《蹇蹇余录草稿缀》中,此处所做的修改痕迹如下:
其时,听闻在东京的汪公使给李鸿章发去电文,称日本欲干预朝鲜内政,乃因该国无法自行改革之(内政),应先由清国鼓动(劝告)朝鲜国王,迅速(查汰贪官污吏)整顿内政,使日本没有开启衅端之借口。(此为朝鲜谋亦至为良计。)
陆奥所做的修改删去了直接引自电文的表述,应是担心他日有人发现其中的巧合,揭露日本破译密电的重大机密。与此类似的是其在《蹇蹇录》第八章“六月二十二日以后至开战期间李鸿章的地位”、第十章“牙山及丰岛之战斗”、第十七章“马关谈判(上)”及第十八章“马关谈判(下)”中多处引用破译的中方密电,尤其在草稿中原封不动搬用汉文原文,但在成书时均改为日文意译,并加以“据闻”“据悉”“听闻”等词进行掩饰,“欲说还休”的心态一览无遗。
与此同时,1929年,报人龚德柏将之前留学日本时所获《蹇蹇录》密本译成中文出版时,已注意到电报泄密的问题。他在比较开战前汪凤藻、李鸿章的往来密电、马关议和时李鸿章与总理衙门的往来密电与李鸿章死后出版的电稿后发现,相关电文“陆奥一一引出,如数家珍”,痛心地表示“吾之秘密,既一一为其知悉,则交涉焉有不失败之理”。但就泄密的原因,龚并不清楚,只是猜测或有人为金钱利益向日本出卖密电码所致。
1932年,日本圣德纪念绘画馆征集明治天皇相关逸事时,当年襄助陆奥的中田敬义撰文忆及马关议和称,1895年“4月11日,李鸿章致总理衙门的电报全文完全被我方全权解读一事,对决定之后我方的态度及谈判进展实发挥了莫大的效用”。中田进而解释称,“中国的密电符号为数字构成字典,例如单人旁之字在○○○部(原文如此——引者注),宝盖头之字以○○○部开始,构造极为简单,稍做细密研究大致即可解读。当时电信课长佐藤爱麿对此加以研究,完全破译了李鸿章与清国政府的往返密电并告知陆奥”。中田还在文内引述了李鸿章与总理衙门往来的四封密电,其说法大致相当于前述1938年口述记录的简洁版,但只字未提甲午开战前夕破译中方密电一事。
在此之后,伊藤博文生前命其秘书分类、整理的伊藤博文文书由平尾笃等人校订、选编成24卷,于1933年至1936年公开刊行。第1卷《日清事件》收录有《李鸿章、总理衙门间其他来往密电三十七通》,其中涉及甲午开战前的为1894年7月12日至15日李鸿章与汪凤藻往来的4封密电,涉及马关议和时期的为1895年4月4日至4月20日李鸿章与总理衙门、邵友濂、唐景崧往来的33封密电。但该卷旋因收录国家机密文件而被禁止发售,甚至在二手旧书市场也难觅踪影,可以推知流通范围应相当有限。
直至二战后原书房重印伊藤博文的《秘书类纂》,山边健太郎在上述日方破译的37封密电基础上,又补充了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藏《陆奥宗光关系文书》中的相关密电,并援引前述外务省档案所藏中田敬义的自述,日本破译中方密电的原委才为人所知。但中田有意隐去了日本6月初即着手破译密电,6月11日初步破译成功的事实,而是以6月22日借发送“第一次绝交书”之机找到破译关键的说法进行掩饰,这样即便在出版《伊藤博文文书》时列出6月22日之前的中方电文,也可以22日之后追溯得来一说混淆视听,令人很难发现其中玄机。尤其是1969年外务省编纂本省的历史时,也单设一章《电信符号的若干问题》,其中同样采信中田的自述,使得6月22日之后的破译一说俨然具有官方认证的意味。因此,即便自20世纪70年代和2003年起,《伊藤博文关系文书》《伊藤博文文书》相继整理出版,仍然鲜有学者对其中的相关信函加以考证。笔者管窥所见,唯有高桥秀直注意到陆奥6月11日成功破译密电并告知伊藤的事实,但由于高桥比对的李鸿章电文均略去了相关密电本,因此其也未发现开战前中方中途更换密电本,但前后两次均被日本破译的端倪。
结 语
1894年6月初日本内阁作出派兵赴朝的决议以来,日本便处心积虑地设法破译中国驻日公使汪凤藻与国内的往来密电。伊藤博文与陆奥宗光的往来信函表明,这一别有用心的举动终于在6月11日初见成效。即便中方中途曾一度更换密电本,但日本随即故技重施,再次利用发送汉文照会的方式借机成功破译,对此浑然不觉的清政府也因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对于这一秘闻,陆奥宗光在回忆录《蹇蹇录》中可说是“欲说还休”,陆奥秘书中田敬义的自述有意混淆两次破译成功的时间,伊藤博文文书则长期“秘而不宣”。这些因素都为“破译说”笼罩上一层迷雾,令人难以发现其中的蹊跷。尽管战后日本学者根据伊藤博文、陆奥宗光的文书整理出中方被破译的相关密电,但因过度依赖中田敬义的自述,未能察觉准确的破译时间应是6月11日,而非以往认为的1894年6月22日日本递交“第一次绝交书”之后。通过还原中方密电被破译的过程以及日本采取的应对措施,可以看出日本始终竭力窥探中方动向,并借此在外交和军事层面处处抢占先机,最终以周密部署一步步诱导局势走向战争。甲午战后日本对破译密电的关键事实讳莫如深,甚至对相关史料进行误导性处理,恰恰是为了掩饰其早已蓄谋的开战外交,试图掩盖主动挑起冲突的战略意图。
另一方面,日本的成功破译也凸显出清政府电报保密制度的严重缺陷。19世纪80年代初期清政府正式开办电报事业后,电报成为奏折、谕旨等上传下达的重要途径,其传播迅捷的特点引发了政务信息传递的制度性变革。然而,由于官方电码本单一、加密方法较为简易,电报在政治外交层面的运用是一把双刃剑。清政府官方主要使用的电码本只有《电信新法》《中国电报新编》等,从日本在甲午开战前的密电破译情况来看,除了汪凤藻与李鸿章的往来电报外,汪凤藻与湖广总督张之洞、上海道台黄祖络于1894年7月下旬至8月初的往来电报也被破译,这显然是使用了同一类电码本和加密法的缘故。实际上,清政府高级官员对“密电不密”的情况也有清醒的认识,马关议和期间及甲午战后李鸿章与亲属及部下的张士珩、张佩纶、盛宣怀等人就曾以自编的“香帅东海密本”“罗道汉字密本”“电启新本”用于联络。甲午战争后,总理衙门(1901年后为外务部)自1897年开始定期修订官用电码本,基本每隔两年颁发新的电码本,1902年又确立了常行本与密本并用的制度,电报保密制度才逐步走向规范化。即便如此,新政时期密电泄露的情况仍然时有发生,清政府在信息传播管控层面的沉疴始终难以解决。究其原因,一是电报局人员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如难以杜绝内部人员被收买,与外人勾结窃取电码底稿的情况,导致保密防线从内部瓦解。二是电报传递过程中需经编码、解码的多重环节,且电码底稿会在收发、转递过程中留存,电报通信固有的技术特性使得密电易被截留、破译。虽然清政府后期采取了缩短电码本更换周期,编制专用密码等措施,也无法完全规避技术层面的泄密风险。甲午战前日本对清政府密电的成功破译,不仅深刻影响了甲午战争前后的外交博弈,也在宏观层面揭示了技术应用与制度建设之间的内在张力与复杂互动,对理解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具有深远的警示意义。
来源:《抗日战争研究》2025年第4期,注释从略
Copyright ©2014-2023 krzzj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8022032号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31-85531328 19198230121(微信同号)
纠错电话:18182129125 15116420702
QQ:265216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