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體版 正在载入当前时间...
首页 > 抗战研究 > 研究论文资料 > 内容正文

中国抗日战争与战时国际关系
来源:《东北亚论坛》2015年第4期:3-11页 作者:胡德坤   2016-07-28 16:20:04

[摘要]中国是世界反法西斯四大国之一,开辟了世界上第一个反法西斯战场,抵制了英美的绥靖政策。中国坚持持久抗战,有力地支援了美英苏盟国在世界各个战场上的作战,对世界反法西斯联盟的建立起到促进作用,并在战后国际新秩序的构建和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创建中做出了重大贡献。二战的胜利来之不易,我们要捍卫二战胜利的成果,要维护在二战胜利基础上由美英苏中等战胜国重建的国际秩序,才能确保世界和平与发展。

[关键词]中国抗战;第二次世界大战;战时国际关系;世界反法西斯联盟;《联合国家声明》

[作者简介]胡德坤,武汉大学资深教授,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院长,中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史研究会会长。

一、抵制西方绥靖政策,坚持持久抗战

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开始,美英长期对日本侵华采取了绥靖政策。中国要求国联采取行动制止日本侵略,而英国则不分青红皂白地要求中日双方停止冲突,反对在国联内通过制裁日本的决议。美国总统胡佛也反对制裁日本,认为日本在中国东北的侵略行动是“恢复秩序”,美国不能提出“异议”,他反对美国参与国联活动。[1]但中国军民不理睬英美的暧昧态度,毅然在东北开展抗日游击战争,打响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第一枪。

1937年中国爆发“七七事变”,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英美等国认为中国将同埃塞俄比亚的命运一样,因此不愿因支持中国而同日本对抗。对于中国多次要求美英等西方国家援引《九国公约》与《非战公约》对日本进行谴责的问题,美英都采取了回避态度,没有谴责日本的侵略行径,对中日双方采取“中立”立场。1938年,日本公开提出了建立“东亚新秩序”的主张,其范围不仅是中国,还包括整个东亚地区,明确地指向了英美在东南亚的殖民地。1938年至1939年,德国在欧洲步步紧逼,英法则步步后退,以慕尼黑协定为标志,英国对德绥靖达到了高潮。在远东,英国仍在对日妥协。1939年7月24日,英日同时公布初步协定《克莱琪—有田协定》,事实上承认了日本侵略中国的现状的合法性,严重出卖了中国的利益,将英国的对日绥靖推到了顶点。对此,中国进行了坚决的抨击。7月29日,中共中央号召“集中力量打击张伯伦的投降政策”。[2]7月28日,蒋介石对《伦敦新闻纪事报》记者发表谈话指出,“任何协定如不得中国政府之承诺,无论在法律上、事实上均丝毫不能生效。”[3](657-658)1940年7月16日,中国政府外交部对英国与日本签订关于封闭滇缅公路协定向英国表示强烈抗议,认为“此种举动极不友善,且属违法。”“无异帮助中国之敌人”。[3](681-682)

美国的绥靖政策则集中表现于1941年美日谈判。1941年7月至8月间,日本军队南下侵占法属印度支那南部,完成了对整个印度支那的占领,对美英的战争一触即发。但是,美国仍然想通过牺牲中国利益与日本达成某些妥协,以延缓太平洋战争爆发的时间。罗斯福对丘吉尔说:“应尽一切努力来防止爆发同日本的战争。”[4]9月3日,美国对日本表示希望与日本首相会谈。中国对美日谈判可能达成牺牲中国的妥协保持高度警惕。中共领导人毛泽东指出:“美国绝不应听信日本的阴谋,与日本订立任何妥协,美国应和中国及英国一道,以实力制裁日本法西斯”。[5]中国政府也向美方表示坚决反对放松对日本的经济制裁。11月25日,蒋介石要求美国不要对日有任何妥协。[6]中国所持的坚决态度,促使美国在对日谈判中态度越来越强硬。

中国在外交上坚决反对和抵制英美绥靖政策的同时,还以坚持持久抗战的实际行动抵抗日本的侵略。1937年7月7日,日本侵略者发动“七七事变”,挑起全面侵华战争,中国由此开始全面抗战,从而开辟了世界上第一个反法西斯战场。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中国采取持久战战略,并迅速形成了两个抗日战场:即国民党政府指挥的正面战场和中国共产党开辟的敌后解放区战场。正面战场与敌后解放区战场互相呼应,里外夹击,使日军被迫进行两线作战,深陷于中国战场的泥潭而不能自拔。这也造成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史、也是人类战争史上叹为观止的现象:积贫积弱的中国在世界上开辟了最早的、也是持续时间最长的反法西斯战场。

据日方统计,1938年10月,日本陆军总兵力为34个师团,其中,在中国32个,日本本土仅1个,即是说,日本陆军总兵力的94%投入了中国战场。[7]太平洋战争爆发时,日本陆军总兵力为51个师团,其中,在中国35个、在东南亚10个,即是说,日本陆军近70%的兵力在中国战场作战,而用于太平洋战场的兵力不足20%。[8](194-195)1943年初,日本陆军在中国战场为66万人,太平洋战场为48万人,陆军主要兵力仍在中国作战。[9]战争结束时,日本在太平洋战场的陆军总兵力为83万余人,在中国战场的陆军总兵力近105万人(不含中国军队在缅甸抗击的日军),中国战场的日军仍多于太平洋战场。[8](1006-1007)

中国抗战打破了日本侵华战略计划,使日本陷入了中国持久战的泥潭而不能自拔;制约了日本的北进战略,极大地支援了苏联的卫国战争;牵制了日本的南进战略,有力地支援了美英在太平洋战场的作战;牵制了日德配合,使德、意、日法西斯同盟名存实亡。在中国与美英苏等盟国的共同打击下,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9月2日签署了投降书,宣告了中国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

总之,中国抗战推动了反法西斯的第二次世界大战走向胜利的历史进程,从而成为举世公认的世界反法西斯四大国之一。

二、开展结盟外交,推动世界反法西斯联盟的建立

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至1941年“珍珠港事件”爆发的10年间,特别是七七抗战爆发后,中国长期在东方孤军奋战,迫切需要获得国际援助,急切希望联合世界大国共同抵抗日本侵略。为此,中国也是最早提出建立反法西斯联盟要求的国家。

1937年3月1日,毛泽东在与史沫特莱的谈话中明确指出:“我们主张中、英、美、法、苏五国建立太平洋联合阵线。这种联合阵线是援助中国的,同时也是互助的。因为日本的侵略不但是中国的大祸,也是世界的大祸,如像德国是世界的大祸一样。何况这两个侵略国现在已经联合起来了。我以为中、英、美、法、苏五国应该赶快地联合一致,否则有被敌人各个击破之虞。”[10]

7月29日,在南京政府举办的庐山谈话会上,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吴康发言剖析了当时的国际形势及各国可能采取的态度,提出了“南联英美,北结苏俄”的外交方针。[11]

1938年3月29日至4月1日,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的《抗战建国纲领》,对于战时外交方针作了明确规定:(1)本着独立自主之精神,联合世界同情于我之国家及民族,为世界之和平与正义共同奋斗;(2)对于国际和平机构及保障国际和平之公约,尽力维护,并充实其权威;(3)联合一切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之势力,制止日本侵略,树立并保障东亚之永久和平。[12]

于是,联合世界上一切抗日力量制止日本侵略就成为战时中国政府的外交方针,即结盟外交。中国开展的结盟外交有两大内容:第一,开展争取国际援助的求援外交;第二,开展争取建立国际反法西斯联盟的结盟外交。

在求援外交方面,“七七事变”爆发后,中国独自同强大的日本抗争,孤军奋战,迫切需要获得国际援助。中国求援外交的主要对象是美英苏等世界大国,首先是苏联。同西方大国对日绥靖不同,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开始,苏联就敏锐地感到了日本侵华也是对苏联国家安全的威胁,明确谴责日本的侵略。1932年12月,中苏两国恢复了大使级外交关系。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后,苏联及时地向中国伸出了援手。8月21日,中苏签订了互不侵犯条约,敞开了援华的大门。

据不完全统计,1938年10月至1940年12月,苏联同中国签订了四次以货易货协定,共向中国提供了价值3亿美元的军火物资。[13]在1937~1939年间,苏联向中国派出1500多名军事顾问,并以志愿队的名义向中国派出空军作战人员参加对日作战等。苏联的援助对中国说来,无异于雪中送炭。1939年,蒋介石在写给伏罗希洛夫元帅的信中指出:“由于苏联人民的深切同情和支持,给了中国物质援助,(中国)才有可能进行长期的解放战争。”[14]苏联的对华援助为日后中苏走向结盟奠定了基础。

中国求援外交的第二个对象是美英。“七七事变”后美英两国都不愿因支持中国而得罪日本,均采取了不同形式的对日绥靖政策,但也不愿看到中国抵抗失败。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向美英的求援则步履维艰,收效甚微。1938年10月,日军相继攻陷了广州、武汉,攻占了中国华北、华东、华中、华南大片土地。11月3日,日本宣布要建立“日满华三国合作”的“东亚新秩序”,[8](1006-1007)即构成第二次近卫声明的主要内容。这就意味着日本要排挤美英在华利益以独霸中国,从而刺激了美英。11月7日,美英分别向日本提出内容相近的照会。在这种形势下,美英都深感同日本的战争迟早要发生,但又不能过早地卷入对日战争,只能在不过分刺激日本的情况下给中国少量援助,利用中国牵制日本。为此,美英根据中国的请求,也开始给予中国一些援助。1938年1月30日,蒋介石在给罗斯福的一封信函中,表达了期待美国出面领导,解决远东危机,谋求国际和平的愿望。[15]在中国政府对美外交的努力下,1938年11月30日,美国总统罗斯福决定给中国2500万美元的“桐油贷款”,中国用桐油偿还。这是美国“援助受侵略国”原则的第一次运用。受美国的影响,英国也宣布对华贷款50万英镑,随后又决定贷款500万英镑。二战全面爆发后,1940年4月20日,美国向中国提供2000万美元的“滇锡贷款”,中国以滇锡偿还。

1940年5、6月,德国击败英法,继而法国投降,英国退守英伦三岛。9月23日,日军占领印度支那北部,9月27日,日本同德意签订了三国同盟条约,表明日本南进同美英开战势在必行,便从总体上开始了对日绥靖向抗衡的转变,从而加大了对华援助。10月22日,美国向中国提供2500万美元的“钨砂贷款”,中国以钨砂偿还。11月30日,在日本同中国汪精卫伪政权签订协定,正式承认汪伪政权为中国的“合法政府”,美国国务卿赫尔立即宣布只承认以重庆为临时首都的国民政府为中国的合法政府,总统罗斯福宣布给予中国1亿美元的贷款援助。此后,美国对华援助开始变消极为积极。12月29日,罗斯福在“炉边谈话”中指出:“在亚洲,中华民族进行的另一场伟大防御战争则在拖住日本人。”[16]12月,罗斯福批准美国空军志愿队来华对日作战。1941年5月6日,罗斯福宣布,租借法案适用于中国。12月8日,日本偷袭美国海军基地珍珠港,同时南进进攻美英,太平洋战争爆发,中国抗日战场在二战全局中的地位进一步凸现。1942年2月7日,美国议会通过给中国5亿美元的贷款援助。美国的援助对中国坚持持久抗战起了重要作用,通过对华援助也将中美两国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了,为世界反法西斯联盟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在开展结盟外交方面,1939年,日本继占领海南岛后,又占领了中国南海的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出现了南进的态势,给英国、美国和法国在亚洲和太平洋的属地制造了严重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先后向英国、美国、法国和苏联提出合作抗日方案,建议中、英、法三国对于远东之军事及经济合作,应于适当时期邀请苏俄参与,通知美国,请其作平行行动,以期对敌采取一致步骤,共同维持在远东的权益。[17]这是一个促成中美英法苏对日采取一致行动的建议,其实质是形成中美英法苏结盟抗日的局面。中国外交部还训令驻英、法、美等国大使,积极推动各驻在国同意这项合作方案,但此项提议并未得到各国积极响应,结盟抗日提议未果。

1940年9月,德、意、日三国同盟条约订立后,中国政府又不失时机地展开了结盟外交活动。11月9日,蒋介石分别约见英美驻华大使,提交了中、英、美三国进行经济、军事合作的方案,建议中、美、英三国就维护中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反对日本的“东亚新秩序”发表共同宣言,要求“中英两国订立同盟,并要求美国共同参加,如美国无意参加,亦须先征得美国对此项同盟之同意与赞助”。[6](52)该建议虽然再次遭到美英拒绝,但却推动了美英两国对中国的支持。

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的爆发,中国政府长期期望的国际结盟的主张的实现出现新的契机。当天上午,蒋介石召集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举行特别会议,决定:中国正式对日宣战;太平洋反侵略各国,应即成立正式同盟,由美国领导,并推举同盟国联军总司令;美、英、苏与中国一致对德、意、日宣战;联盟各国应相互约定,在太平洋战争胜利结束前不对日单独媾和。下午,蒋介石又分别召见美、英、苏驻华大使,并面交建议书,表示中国决定不避任何牺牲,竭其全力与英、美、苏及其他友邦共同作战,以促成日本及其同盟轴心国家之完全崩败,建议中、美、英、苏等国成立以美国为领导的军事同盟,并缔结不单独媾和之条约。[18]太平洋战争的爆发,使世界上任何一个大国都不能置身于战争之外,鉴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这一严峻的形势,美、英、苏等国终于同意与中国结盟,中国的结盟外交已初现成效。1942年1月1日,美、英、苏、中为首的反侵略国家发表《联合国家声明》,保证“使用其全部军事资源或经济资源来抵御同各该政府交战的三国公约成员国及其附庸国”,并“保证不同敌人单独停战或谈和”。[19]世界反法西斯联盟终于正式建立了,这与中国的积极推动是分不开的。世界反法西斯联盟的建立,加快了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的步伐。

三、通过战时外交争取平等地位,推动战后国际秩序的重建

自近代以来,西方列强凭借武力打败了清政府,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强加在中国身上,使中国成为半殖民地国家,在法理上处于不平等地位。因此,废除不平等条约,恢复中国的主权完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长期奋斗目标。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中国奋起抵抗日本侵略,打响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第一枪。1937年“七七事变”后,中国开辟了世界上第一个反法西斯战场,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坚持持久抗战,赢得了世界各国的尊敬。但中国一直是带着不平等条约的沉重枷锁进行抗战的,而中国的抗战不仅是为中国而战,也是为世界而战。这样一来,不平等条约便成为影响中国抗战的重大障碍。

太平洋战争爆发前,中国要求废约的呼声高涨,美英等国已认识到应该废除对华不平等条约,但认为应放在战争结束后解决。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国际地位进一步提高,成为公认的反法西斯四大国之一,中国强烈要求美英等国立即无条件废约。1942年10月5日,蒋介石明确向美国表示,中国对这次大战同美英一样担负着同等的义务,承担着同样的责任,希望美国率先自动放弃对华不平等条约,而不必等到战后。这样既可以打击日伪的欺骗性宣传,又可以鼓舞中国艰苦作战的勇气。[20]

在中国的强烈要求下,在国际舆论的支持下,美英政府经过多次磋商,于1942年10月10日通知中方,宣布废除对华不平等条约。此后,又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谈判,终于在1943年1月11日,中美、中英签订了关于取消在华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问题的条约,宣布废除旧约签订新约。这是国际社会对中国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做出重大贡献的一种高度肯定,极大地鼓舞了中国军民的士气。

1月12日,中国政府发表《告全国军民书》指出,这是中国经过5年半的抗战牺牲换来的,“今日不平等条约既经取消了,我们与英美各国就处在平等地位,就是我们已立在自主的地位,这才算是真正成为友邦了”。[21]中国共产党认为,这是全国军民艰苦卓绝奋斗的结果,是“中华民族广大人民的成功”,“新约的签订,确立了中国与英、美友邦的平等地位,……这必将大有助于中、美、英的团结,鼓舞中国军民的抗战意志,使世界反法西斯阵线更形强固有力。”[22]

中国在战时积极参与了战后国际秩序的重建,主要体现在:一是参与反法西斯盟国的重要会议及会议决定,二是参与筹建联合国等国际组织。

如前所述,1942年1月1日,以美、英、苏、中为首的反法西斯国家发表《联合国家声明》,表示反法西斯盟国团结一致,共同打击法西斯,标志着以美、英、苏、中为核心的世界反法西斯联盟的正式形成,为战后国际新秩序搭建了框架。

1943年10月,以中、美、英、苏四国名义发表的《关于普通安全的宣言》,重申盟国共同合作将战争进行到法西斯无条件投降为止,为了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在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基础上尽快成立普遍性的国际组织。[23]

1943年12月,中、美、英三国首脑签署的开罗宣言宣布,三国决心将战争进行到底,直至日本无条件投降,其目的是制止及惩罚日本的侵略。宣言规定,剥夺日本因殖民扩张而攫取的其他国家的领土,支持朝鲜独立,将日本所侵占的中国领土,如东北、台湾、澎湖列岛归还中国。[24]开罗宣言为中国战后收复失土提供了庄严的国际保证,也为战后处置日本、重建东亚新秩序提供了国际法依据。同月,美英苏发表了德黑兰会议宣言,宣布三国就对德作战计划取得一致意见,欢迎各国对德作战并参加战后维护和平的国际组织。

1945年2月,美、英、苏首脑在克里米亚雅尔塔举行会晤,重点讨论了战后对德国的处置问题,决定对德国进行分区占领,惩罚战犯,清除纳粹影响,重新划定德国的领土与边界;对从纳粹统治下获得解放的欧洲各国,以民主方式实行重建;确认了筹备联合国的原则问题,决定由美、英、法、苏、中五国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定于1945年4月25日在美国旧金山举行联合国制宪大会;苏联同意在欧洲战争结束3个月后参加对日作战等等。[25]尽管雅尔塔体制打上了美苏等大国谋求势力范围的强权政治的烙印,损害了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弱小国家的主权和利益,但从总体上看,雅尔塔体制关于战后世界安排是以建立战后世界和平为主要目标,提倡和平、民主和各国独立原则,建立联合国作为协调国际争端维护和平的机构等,确立了战后国际新秩序的格局,体现了反法西斯战争的成果,被称为“雅尔塔体制”。

1945年7月17日到8月2日,美、英、苏三国首脑在柏林近郊波茨坦举行会议,主要研讨对德处置问题,确定了德国领土与边界,美英苏法四国对德分区占领,实行非军国主义化和民主化原则,解除德国全部武装,肃清纳粹主义,审判战犯等;会议讨论的另一重点是对日处置问题。[28](76-93)盟国对德占领的基本政策也为后来对日占领基本政策定下了基调。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发表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宣示了盟国对日作战到底的决心,宣布了盟国对日处置的基本原则,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26](77-78)盟国对日领土范围的这一规定是对开罗宣言的重申和具体化。从总体而言,波茨坦会议是雅尔塔会议的延伸,是雅尔塔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使战后国际新秩序进一步明晰化。至此,战后国际新秩序便通过战时盟国一系列国际会议所做出的决定而确立下来。中国虽然只参加了盟国的部分会议,但盟国的许多决定、宣言或公告都与中国进行协商、署名后公示于众,从而确立了中国是公认的反法西斯四大国的国际地位和作用。

建立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是战后国际新秩序的重要保障。中国是联合国的主要创始国,参加了联合国从筹划到成立的全过程。

中国是最早遭受法西斯侵略的国家,对国际联盟在制止战争维护和平方面软弱无力深感失望,迫切盼望成立新的国际组织取代国联。早在1939年11月,中国国民党五届六中全会通过《宣言》,提出在“此次东亚与西欧战事结束之时,诚能产生一种包括全世界之有效的集体安全组织,则人类和平共存之光明,庶几随战争之终结而开始”。并积极呼吁“世界一切爱好和平的力量,皆为此一崇高目的,即建立一有效的集体安全组织而努力。”[27]1941年12月22日,国民党五届九中全会通过的《对于政治报告之决议案》中,提出今后外交工作的重点,一是加强与盟国的协同作战,二是研究“如何与各友邦加强合作,以确立保障世界永久和平之国际组织”。[28]1942年6月,中国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发表演说明确指出,“建立世界和平组织,订定公约,以代替过去之国际公约”。[29]1943年7月,蒋介石发表“告联合国(家)民众书”,再次强调:“战后的世界,必须创立一个保有充分国际武力的和平机构,以确保世界正义与集体安全,并借此推进世界的民主政治。”[30]

在中国的积极推动下,10月30日,美、英、苏莫斯科外长会议发布了由美、苏、英、中四国签署的《关于普遍安全的宣言》,首次明确表示要尽快共同建立一个新的国际组织,并确立了四大国为该国际组织的核心,中国由此担负起与美、英、苏三国共同筹划建立新的国际组织的义务与责任。1943年11月开罗会议期间,蒋介石与罗斯福讨论了有关建立未来国际组织的问题,建议成立由美、英、苏、中组成的四国机构负责联合国总机构的筹建。[6]

1944年8月17日至10月7日,美、英、苏、中四大国在美国华盛顿附近的敦巴顿橡胶园举行联合国筹备会议,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美、英、苏三国会议,第二阶段为中、美、英三国会议。会议通过了建立联合国的议案,确定了联合国建立的宗旨和原则,设立了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秘书处、国际法庭等主要机构。中国代表团对联合国筹建方案提出了三点补充建议:第一,特别在宪章中规定,调整或解决国际争端时,应对正义及国际法原则加以应有的注意;第二,大国应具有进行调查与做出建议的任务,以发展并修改国际法的规范与原则;第三,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应具有在教育以及其他一些文化问题上促进合作的特殊任务,得到美、英、苏三国的同意,被吸收到建议案中。[31]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基本上规定了联合国组织的基本框架,为旧金山联合国制宪会议奠定了基础,中国为此做出了积极贡献。

1945年4月25日,应中国和美、英、苏四国的共同邀请,50个国家的代表在美国旧金山召开会议,制订了《联合国宪章》,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权利、义务和主要机构的职权。6月26日,举行了联合国宪章签字仪式,中、美、英、苏等国代表分别签字,中国代表团成员、中国共产党的代表董必武也在宪章上签了字。同年10月24日,联合国宣布成立,中国正式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人类进步与发展,反映了劫后余生的世界人民强烈要求有一个和平与平等、合作与繁荣的新世界的美好愿望。尽管联合国成立后出现过被个别大国所操纵的现象,但从广泛意义上看,联合国在反对霸权主义、殖民主义,支持各国独立与发展、维护世界和平、伸张国际正义等方面做出了杰出贡献,其影响、威望与作用日益提升。中国是联合国的主要创始国,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为联合国的创立做出了重要贡献。

战时,盟国还决定建立战后世界经济新秩序。1944年7月,美、英、苏、中等44国代表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举行了联合国家货币金融会议,通过了《布雷顿森林协定》,决定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即世界银行。1947年,在联合国主持下,美、英、苏中等23国签署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至此,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为三大支柱的战后世界经济新秩序宣告成立,为战后世界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了保证。

总之,在二战中中国作为一个弱国,在面临日本法西斯侵略时奋起反抗,开辟了世界上第一个反法西斯战场,抵制了美英绥靖政策,坚持持久抗战,有力地支援苏美英盟国在各个战场的作战,对世界反法西斯联盟的建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并为战后国际新秩序的构建和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创建做出了重大贡献,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是当之无愧的,至今在安理会中仍是发展中国家的唯一代表,并始终不渝地为维持战后国际秩序而努力。二战的胜利来之不易,为此,我们要捍卫二次大战胜利的果实,要维护在二战胜利基础上由美、英、苏中等战胜国重建的国际秩序,才能确保世界和平与发展。

参考文献

[1] Sara R. Smith.The Manchurian Crisis,1931-1932:A Tragedy inInternational Relations[M].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48,pp.149-150.

[2]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十二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151.

[3]章伯锋,庄建平.抗日战争(第四卷《外交》(上))[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7:657-658.

[4] FRUS [M]. Japan:1931-1941 Volume II,p.552.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军事文集(第二卷)[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669.

[6]秦孝仪.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三编《战时外交》(一))[M].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0:149.

[7]〔日〕历史学研究会.平洋战争史3.日中战争2[M].东京:青木书店,1972:120.

[8]〔日〕服部卓四郎.大东亚战争全史[M].东京:原书房,1982:194-195,1006-1007.

[9]〔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战史丛书66.大本营陆军部6[M].东京:朝云新闻社,1973,10.

[10]新中华报,1937-03-16,04-03.

[11]张玉法.中国现代史论集[M].第九辑,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2:365.

[12]彭明.中国现代史资料选辑第五卷(上册)[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159.

[13] Harold S. Quigley.Far Eastern War,1937~1941[M].Westport,Conn:GreenwoodPress,1973,.P.257.

[14]〔苏〕安·安·葛罗米柯,鲍·尼·波诺马廖夫.苏联对外政策史(上卷),(1917~1945)[M].韩正文,沈芜清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384.

[15]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卷37)[M].台北,1984:168.

[16]〔美〕富兰克林·罗斯福.罗斯福选集[M].关在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261-262.

[17]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组.胡适任驻美大使期间往来电稿[Z].北京:中华书局,1978:15.

[18]〔日〕古屋奎二.“中央”日报社译.蒋总统秘录(12)[M].台北:“中央”日报社,1977:197-200.

[19]国际条约集(1934~1944)[Z].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61:343.

[20]秦孝仪.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五上册[M].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78:206-207.

[21]秦孝仪.中美、中英平等新约告成告全国军民书.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32卷[M].4-7.

[22]解放日报,1943-02-04,02-05.

[23]王绳祖.国际关系史资料选编(上册,第二分册)[Z].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3:751.

[24]国际条约集(1934-1944)[Z].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61:407.

[25]国际条约集(1945-1947)[Z].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61:1-8.

[26]国际条约集(1945-1947)[Z].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61:77-78.

[27]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中国国民党宣言集[M].革命文献第69辑(增订本).34,347.

[28]荣孟源.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下)[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742.

[29]新华日报[Z].1942-06-15.

[30]大公报[Z].1943-07-07.

[31] United Nations Information. Documents of the United NationsConference o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San Francisco[M].Vol.3,London andNew York:1945,p. 25.

Copyright ©2014-2023 krzzj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8022032号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31-85531328 19118928111

纠错电话:15116420702(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