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遗属及幸存者祭奠亡灵
侵华日军究竟在南京犯下了巨大罪行,主要有三种:一是大屠杀,包括放弃武器的军人、无辜的普通居民,数量众多。二是强奸妇女,据日方自己供述有2.7万名妇女被强奸。三是破坏南京城,当时日本从南部打进来,烧、抢都在南部地区,直接毁灭了这座老城。
南京法庭在审判时认定集体屠杀28个案例,遇难人数有19万多人;零散屠杀有858个案例,遇难人数有15万多人,确认了南京大屠杀死难者达30万人以上。
南京大屠杀绝非南京一城一地之事,而是整个中华民族受难的象征。这些遇难者,是为国家、民族做出了牺牲。当年日本军队的行为,违背了人类基本道义,已经超越了国家范围,是对人类的毁灭和反动。
纪念活动不仅应该上升到国家的高度,更应该上升到国际层面,在国际上设立纪念日。国家公祭日,决不是单纯为了纪念和宣传,更不是为了累计仇恨,而是要在扼腕思考惨痛历史的同时,警醒人民莫忘历史,凝聚起国家、民族的信念和力量。
让中小学生去了解这段历史,当然不能过多加入那些图片和细节描述,只要对大体事件有所了解就好。对于成年人,那段残忍的历史是不可回避的,我们必须去面对。但是我们也在通过书本以及媒体传递这样的信息,回顾历史是为了以史为鉴,面向未来。警钟长鸣,避免再发生这样毁灭人类的屠杀。
中国于2014年用立法的形式确立国家公祭日,为重大民族灾难设立公祭日属于国际惯例。波兰、德国等国将奥斯维辛集中营解放的那一天设为国家级哀悼日,联合国2005年确定每年1月27日为“国际大屠杀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是二战中三大惨案之一,也是民族灾难,人类浩劫。设立国家公祭日体现了以人为本和敬畏生命的理念,它要求人们铭记被侵略、被杀戮的历史,以史为鉴,反对侵略战争,促进人类文明,维护世界和平。
在首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来临之时,中国大地掀起了举证讨公道、伸张正义、控诉日本帝国主义野蛮侵华,惨无人道大肆屠杀南京和各地同胞罪行的怒潮。在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当天,“南京大屠杀死难者遗属致联合国人权机构公开信”在南京向社会公布。近700字篇幅的公开信,由3361名南京大屠杀遇难者遗属和幸存者联合起草,以中国人权研究会、南京大屠杀死难者遗属的名义分别寄给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主席波德莱尔·恩冬·艾拉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扎伊德·拉阿德·侯赛因。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遗属致联合国人权机构公开信”的字里行间,都是剜心般的血泪控诉,这让世人进一步看清了南京大屠杀的历史真相。国家公祭日的设立,是把南京记忆上升为国家记忆、让中国记忆走向世界记忆的重要一步,是在向全世界传递中华民族对于人权和文明的态度,向全世界表达中国热爱和平、维护和平的决心与责任。
(本文源自张宪文教授接受光明日报记者采访时的部分精彩回答,题目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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