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明(1918(戊午年)—1999.10.24),湖南省石门县崔家井村人,土家族。1934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5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生于贫农家庭。七岁时依靠母亲做帮工进入私塾读书。两年后,因无力缴纳学费只得辍学回家,以裁缝兼务农为生。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历任红6军团班长、16师46团排长、52团连长。参加了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八路军120师359旅718团连长、山西忻崞游击大队大队长、旅教导营队长、719团营长、南下支队独立团参谋长。参加了田家庄、三井镇、张家湾及南下支队南征途中的多次战斗。
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原军区鄂北军分区副团长、晋绥军区第7军分区参谋长、第8军分区49团团长、4旅参谋长。1948年,在山西汾阳县的山庄头,李元明指挥一个团歼灭了阎锡山的第70师。1949年4月,华北军区独立5旅改编为第一野战军第7军21师,任21师参谋长。1949年6月,第一野战军成立第1、2兵团,任第1兵团第7军21师参谋长。参加了汾孝、临汾、晋中、太原等战役战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率部到甘肃天水担负天兰铁路的修建任务。1951年,任炮兵第31师副师长。同年,参加抗美援朝,任志愿军战防炮第31师副师长。在第五次战役中,指挥所属402团以战防炮首次作战,击毁美军7辆坦克。1952年回国后,任炮兵第31师师长、防坦克歼击炮兵师师长。1954年,进入军委高级炮校速成系学习。结业后,任沈阳军区炮兵司令部参谋长、副司令员。1959年,任解放军炮兵司令部副参谋长。1963年,毕业于高等军事学院基本系,任炮兵副参谋长。1969年起,任炮兵参谋长、顾问。他高度重视炮兵在现代化战争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开展部队训练和学术研究工作,不断促进司令部的建设,为我军的炮兵建设事业作出了贡献。
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1999年10月24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1岁。著有《风雨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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