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年5月15日(农历1904年4月1日),中国红十字会创立。
1904年5月15日,清廷命外务部照会瑞士,声明愿意加入红十字联约。5月24日,清廷拨款10万两,以作为红十字会的开办费。
由于日俄战争竟然在中国东北地区进行,旅居关外的各国侨民都在本国红十字会的资助下,乘坐印有红十字标记的船舶车辆逃离战区。清廷也派遣轮船到东北接运中国难民,但俄国政府却说中国进入战区的船舶和人员不属于红十字会,声称不予保护,并阻挠中国船只。消息传到上海,各界为之震愤,当即由绅商沈敦和与英、美、德、法等中立国领事磋商,成立了“美国红十字会上海分会”,又名“上海万国红十字会”,并取得了清廷的支持。5月29日,红十字会订立了暂行章程。该会成立后,立即前往东北接运难民,同时,又在东北各省设立分会,扩大救济灾民、资送回籍和战后放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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