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30位红十字队员牺牲
史料记载,仅1932年、1937年两次淞沪抗战期间,中国红十字会上海救护委员会共设立40余个伤兵医院、20余支救护队。据不完全统计,第二次淞沪抗战爆发(1937年8月13日)至第二年(1938年)4月间,上海红十字组织救护伤病员19539名,经前线紧急救治后直接转到后方的伤病员17722名,总计救护伤病员44389名。1945年抗战结束时,中国红十字总会共建有150支红十字救护队,救护人员达到3400余人。
激烈的战场上,约有30名红十字救护队员英勇牺牲,其中不少未能留下姓名。第一次淞沪抗战中,第七救护队队长刘祁瑞在闸北被日军枪击重伤不治;2月29日,日军轰炸烧毁了江湾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五伤兵医院,死伤惨重,同日,第一救护队队长郁鸿章在邢家桥被日军枪杀……第二次淞沪抗战中,中国红十字会第一救护队副队长苏克己及队员刘中武、陈秀芳、谢惠贤四位救护队员,在救护跳伞飞行员时遭遇日军,被残酷杀害。抗战胜利后,宝山罗店为4位烈士修建了纪念碑。
“南市难民区”成为典范
第二次淞沪抗战爆发后,法国传教士饶家驹提议设立难民安全区,即“在战区划出一部分区域,为战区难民居住之处,交战双方确保其安全”。饶家驹遂建议,在南市划出区域,解决战区难民的居留问题。上海红十字组织通过建立上海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多次斡旋,最后在南市区旧城乡北部约三分之一区域设立难民区,南至方浜路,东、西、北至民国路,呈半圆形。
到战争后期,尽管难民生活艰苦,区内人员拥挤、环境恶劣,卫生、治安情况均不佳,但还能使给养“源源接济,尚无中断之虞”。据统计,难民区先后共设收容所130多个,最多时接收难民达10万余人。“南市难民区”的成功办理,解决了当时的难民问题,这一案例与西班牙案例,共同催生日内瓦第四公约的诞生和签署,并作为实践人道主义的典范载入史册。
救护医院救治伤员上万
两次淞沪抗战的救护机制中,救护医院因拥有丰富医疗资源,成为主要核心。1937年7月,“红十字会上海市救护委员会医务组医务课”成立,随即着手设立医院。战争期间,救护医院承担救死扶伤重任,表现不俗。以开办日数最长的红十字会第一医院为例,因医务人员及各科设备较为完善,在未成为救护医院前,已收容负伤士兵和平民。1937年8月14日,日军飞机滥炸当日,该院收容罹难市民百余人。自9月10日开始,各救护医院相继开办; 红十字会还秉承人道,视实际需要,暂时拨出一部分救护医院作为俘虏医院,将日本俘虏受伤者送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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