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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时期国民党政府军政部第二十三补训处概况忆述
来源:广州抗战文史   2018-03-23 11:04:42

黄植农 李友庄

  在抗日战争时期,广东曲江、南雄附近驻有国民党军政部第廿三补充兵训练处(以下简称“补训处”)。它既是国民党政府的兵役机构,也是蒋邦训练新兵的场所。其组织编制比一个步兵师还大。官兵满员时,达万人以上。收拨新兵范围,遍及粤省内外。其所作所为,涉及面很广。兹篇所述,是我和李友庄的亲历回忆。我在该处工作六、七年,李为时较短。我们只提供该处的组织机构和贪污枉法的部份。惟事隔三十多年,旦限于认识水平,错漏之处,在所难免。还望知情者加以指正和补充。

 
 一、沿革编制

  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芦沟桥事变后,国民党慑于全国民意,不得不勉强接受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起来“抗日”。但兵源奇缺,加以国民党军队不是真正抗日,对抗战士兵,非常虐待,高级将领,不战而逃,下级士兵,没穿没吃,饿死冻死,病死的很多,抛尸于野,惨不忍睹。故及龄壮丁不愿参军。国民党用强拉硬捉办法,弄得天怒人怨。当时掌握全国兵役工作的是军事委员会军政部兵役署。在全国大多数省份先后成立补充兵训练处,广东一省便有第三和第廿三补充兵训练处,直辖军事委员会军政部。但为了收兵、训练、拨补的方便,该处拨归曲江第四战区司令长官司令部(该长官部后迁广西后,改属第七战区司令长官部)节制。新兵来源,绝大部分来自广东各师,团管区司令部及其属下各兵役机构。新兵训练后(有时情况紧急,未经训练)一般拨给该战区作战部队补充。
  第廿三补训处在一九三七年成立于广东清远县,由陈文担任处长。日寇南侵,广州、清远相继论陷。该处在一九三八年三月北迁韶关(曲江),一九四○年,韶关战备紧急疏散,该处迁往南雄郊区。黄植楠从一九三八年四月继陈文担任中将处长。该处处部编制及主要负责人如下:
  (1) 处本部
  中将处长:黄植楠
  少将(上校)付处长:张孚亨(上校)、李友庄(上校)郑金鉴(初任上校后升少将)
  处以下设主任处员(相当于参谋主任)、补充科、训练科、经理科、副官室、军医室、审核室、等科室。
该处还设有政治部。各团、连均设政治指导员,(姓名略)负责政治宣传工作。  一九四一年底,该处政治部奉命撤销。一九四二年春,呈准成立国民党廿三补训处特别党部,贯彻执行国民党“隔离”政策,所有准尉以上宫佐一律要参加国民党,由该特别党部办理集体或个别入党手续。该处特别党部的主要人员如下:
  特派员:黄楂楠(兼)
  书记长:郑金鉴(少将、兼)、黄农(上校)
  (2)辖下团队组训概况
  补训处辖下四至六个团,每团三营,每营四或五连。有时,因某团远程拨兵,为了适应收训新兵方便,成立“复×团”,即共七个团。但各团人数很不稳定,因为要补兵的部队单位多,而接收新兵又困难重重,未经严格训练,便行拨出。这样,补充兵训练处变成补充兵收拨处了。当时,该处有:第一至第六六个团另一个复第五团共七个团。
  补训处设有军官队,这是训练、储备本处各团军官佐的机构。有时整团官兵全拨前线部队,该处便从新成立一团,所需官佐,便从军官队队员遴选。也有这样情况,某个团的士兵拨出后,番号取消(该处有时拥有六个团,有时又缩为四个团,均按当时作战兵源需要或其它具体情况由军政部决定),留下官佐,选送军官队储训,同时也收容战区临时编余的军官受训。故此学员最多逾一百余人,最少亦有七、八十人。队长由黄楂楠兼,中校付队长曾以徐自强、林一鸿、罗华烈等先后担任。
  该处训练的重点是学兵大队。其任务是培训班长人才。从接收的新兵中,选择年富力强有高小文化程度的送该大队训练。一般训练半年至一年,便派出各补充团担任班长。大队长由黄亲自兼任。中校大队付先后由林一鸿,易俗担任;少校中队长有许让洪、何金池等,均出身国民党军校。
  该处还有荣誉大队。它的任务是向南雄、曲江等地国民党军队后方医院接收伤病痊愈官兵进行训练,然后拨往前方部队补充。该大队士兵粮饷、医疗待迂比一般士兵稍优。该大队有四个连,相当于补充团的连,但人数也不稳定,全大队满员人数约四、五百人。
  补训处各团队的训练方案,均由处部训练科针对各单位的性质、任务和目的的要求分别拟订实施,并根据当时国民党部队规定学科、术科内容进行,如步兵操典、野外勤务、实弹射击等项;其特点特别注重精神教育,以孙中山的军人精神讲话为课本,力求练好军人五种技能。

 

  二、兵源粮食武器服装补给情况

  补训处的兵源绝大部分来自省内师,团管区和县府拨给。该处各团团部均驻在处部所在地附近。接到收兵任务后,便由团(或营)长率领所属干部,班长前往接收,再带回南雄(或曲江)进行训练,然后遵照上级指示,按址送交战区前方部队。也有因情况紧迫,新兵未及训练,即行发出的。   该处粮饷械弹由军玫部直接补给。每月向驻韶关或桂林后勤补给机构(如军需局、兵站)按实际人数具领。士兵被服装具,由处部领款招商制发,分冬夏两季。拨兵时同时拨出被服装具。
  由于国民党上下贪污克扣,加上通货膨张,货币不断贬值,士兵所得饷艮甚少。在本省东江潮汕一带,米珠薪桂,按照国民党规定饷额,新兵入伍后,吃粥不饱;在北江一带,粮价较低,勉可维持一饱。但被各级克扣,士兵伙食仍极粗劣,营养不足,病兵极多。在东江接来新兵,更有不少饿病致死。该处曾电报军政部请求增加士兵饷额,但军政部却电复以“在经费积余项下开支”一句空话卸责;因当时军政部均按官兵实有人数核发薪饷,经常拖欠短发,根本就没有什么“积余”。当时国民党中央明知士兵饷少,不足维持最低限度生活的悲惨情况,而竟置若冈闻。一九四一年以后,国民党部队实行粮饷划分,士兵除零用钱外,一律另行发给米粮,饿死现象有所减缓。
  当时提出的口号所谓“一切为了前线”。补训处是后方部队,补给上、生活上比较艰苦,但该处每年收兵、拨兵成绩仍能达到“优良”之列。据不完全估计,平均每年收拨兵额约达一、二万人以上,统计六、七年来的收拨补充兵数额达十万人以上。

 

  三、该处的黑暗内幕

  黄楂楠接任处长之初,表面上曾严禁部属营商,克扣、假公济私等弊端。但实际上该处上下无不利用职权进行各种贪污枉法克扣虐待活动,其中较为普遍显著的有如下述:
  (1)浮报兵额:
  该处每月薪饷,均按实有官兵人数核发。处、团、营、连、队主管都利用职权向上浮报官兵数额。有“合法”(公开)的,有不“合法”(暗中)的。所谓合法的,得到处部的默许,连长可以吃士兵空额三名,营、团长按级递增,处部则更加多,每月大概浮报一、二百名以上。同时,团、营、连各级又以种种方法变相“吃空”,如对逃亡病故士兵延迟上报,这更是司空见惯的现象。军政部有时以所谓“检查团”、“督察团”突击抽查点验,但官官相卫,“鸡腿打人牙关软”,在请客送礼(包括金钱)之下,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自粮饷划分后,除贪污饷项外,并连军粮也中饱私囊。
  (2)利用制发被服进行贪污
  当时该处士兵被服,除由军政部后勤机构核发实物外,也由该处招商承制,实报实销。这项数字较大,承制商每次订制,均照实价给回该处回佣百分之二十至二十五,饱入主管私囊。团营以下,只有领用衣被实物,但也可以从浮报兵额,并从潜逃、死亡中多领衣被装具,变卖图利。
  (3)克扣士兵饷粮
  这是直接影响士兵健康生活的贪污。主要是连级人员在连下士兵膳食方面,进行克扣。在抗战中期,国民党统治区物价飞腾,米珠薪桂,士兵饷粮极薄,有时要吃粥充饥,甚或吃粥不饱。加以新兵入伍前,在师、团管区、县府兵役单位备受折磨,连队又从中克扣,士兵更难果腹,因而饿病致死者不少。黄植楠还在南雄近郊,建立该处死亡官兵墓地。当墓地建成公祭之日,不少正直官兵,触景伤情,恨不死于战场上而死在压迫削剥之下莫不黯然泪下。   (4)利用接受新兵机会,受贿释放,接空拉顶,捆绑虐待,不一而足。
  该处接收新兵频繁,接收地点遍布全省。有时一、二个连或一个营单独前往各地区接收新兵。连、营长(付)便利用接兵机会,与拔兵(兵役)单位互相勾结,接收空额,如接收百名,实得九十,其余十名为空额,拔兵单位,既可从这十名空额中浮报拔出前的粮饷被服及其它安家费等款项,又可向属下不愿应征之十户索取顶替金,一举两得。收兵连队接收这十名空额后,亦可贪污粮饷,在一定时间后,便虚报潜逃或死亡,又可从中贪污埋葬费和被服装具。交接双方各得其所。有的连队长还在收兵途中,强拉穷人乞丐顶补兵额。有的则收受新兵或其家属贿赂后放走,在途中另行拉顶。第四团第二营营长姚澄清以受贿释放新兵被处部发觉,经军法审判,撤职坐牢,但此风仍未稍戢。有的连队接到新兵后,在开回南雄训练途中,搜索新兵私囊,对少数藏有艮物戒指者尽行没收。在行军途中,诚恐士兵逃亡,有的还用绳紧捆,行动大小便均无自由。入夜宿营,密关斗室,有如重囚。新兵行动稍有迟慢或对惨无人道的虐待表示不满时,便遭毒打,甚而因此伤病致死。谁无兄弟,谁无子侄,目睹惨状,无不发指!
  (5)借接兵拨兵之机贩运贵重商品、毒品图利:
  有些营连长利用接兵拔兵机会,在当地购入价格较廉商品强迫士兵挑运至价高地方销售。尤其是贩运贵重商品(如高丽参等),更获多倍的厚利。团、营长有时有机会到云南拔兵时,贩运云土(云南鸦片烟)回粤销售,获取暴利。第三团团长何×,便曾进行此项毒害人民的罪恶勾当,事发后,官官相卫,仅以调职处理,不了了之。第六团第×营营付陈×与付官合伙贩售鸦片烟,获利不少,因分赃不匀,陈×以手枪击毙付官,自知罪发难逃,也饮弹自杀,说明国民党反动派上下交征利,陷害人民又害自己。
  (6)利用职权,借名缉私,巧取豪夺
  国民党反动派部队利用兵权在握,巧取豪夺,无恶不作。该处进驻南雄后,派员兼任南雄军警督察处处长。一九四四年,日寇犯境之前,改设南雄警备司令部,由黄植楠兼任司令。执勤基本队伍仍是补训处团队。该处第三团中校团付黄某,在南雄将近沦陷时,借口检查劣货(日本货),缉获商人一批卷烟纸,诬为日货,私自吞没。商人告到第七战区司令长官司令部,下令逮捕黄某,缉令到南雄,前门抓人,后门放跑。结果明目张胆的抢劫贪赃犯还是逍遥法外,过其豪华生活。
  (7)朋比为奸,签证“入伍新兵病残不能服役”。从中贪污。
  “有权便有钱,便有一切”,这是国民党反动派贪污成风的真实写照。补训处各级主官用尽心机贪污枉法外:即使一般科员、军医也有朋比为奸,进行贪赃活动。例如该处负责士兵拔补的处员苗某,便曾勾结军医主任黄某应新兵家属之托,签证“入伍新兵病残,不能服役”,给予病退回家,从中勒索新兵家属财物。后虽被发觉制止,但贪污枉法之辈,比比皆是,犹如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上下包庇,坐地分赃,各得其所。
  (8)视人命如草芥,擅杀逃兵,目无军法遗弃病兵,不顾死活。  第四团团长沈某于一九三九年在曲江收兵期间,抓回逃兵两名,并未请示或解送处部军法审理,竟擅自枪毙了事。第二团×连连长刘胜于一九四○年在东江接兵,途次某地,枪杀逃兵二名,暴尸路旁,并不掩埋。后被军政部巡察团发觉,电告军政部,后来该连长仅被撤职,后又凭人事关系在其它部队,官复原职。
  该处各连队在收拔兵的行军途中,迂新兵发生急症或重病难行者,便把他们遣弃路上,甚而还有个别被收取军服,辗转呻吟而死。惨不忍睹,路人为之心酸。

 

  四、廿三补训处的撤销

  一九四四年底,日寇为了打通粤汉铁路线,长驱直入曲江、南雄。廿三补训处奉命从南雄撤退和平县。原来,194 4年5月,日寇由湖北沿粤汉铁路进攻南下,是年秋间,第七战区长官部已侦知日寇势必打通粤汉线,南雄为该长官部从曲江逐步后撤江西的中途战略要点。当时即命黄植楠在南雄成立警备司令部,并兼任司令,但没有正式作战部队,仅靠该处在南雄少数团队和学兵队,总共战斗兵不过五、六百人,且多无作战经验,也没有组织民众武装自卫。日寇迫近曲江,余汉谋、李汉魂等军政要员相率逃命。南雄团队亦没有进行任何抗击,便在这年年底陷敌。该处撤到和平县城,日敌跟踪而至,继续撤至离县城百里的贝墩乡。喘息未定,在一九四五年二月间,即接到军政部命令,全国补训处一律撤销。在日寇撤出曲江后,该处裁余官兵拔交曲江第九军官总队收容,官佐作为“学员”,八折支薪。文员(文职书记及党政人员)一律资遣在向第九军官总队报到的裁余官佐随后亦以“遣散”而失业。该处官佐属几达千人,就在一声撤销令下,均先后因失业而徬徨。其中有的凭私人关系,继续在国民党军队或军事机关找到一官半职;有的改行从商从学;有的在进步力量和革命形势的推动下,逐渐觉醒,认识了蒋家王朝的反动面目,走上起义投向革命的道路。如黄植楠创办的植桢中学在一九四六年秋从南雄迁来广州继续开办。其中有不愿再跟蒋政权的老师,在校中起着积极作用。不少学生在地下党员陈××老师等的影响下奔向革命。负实际责任的代校长黄农亦在广州解放前夕毅然起义,参加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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