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那年,我在去洞口县龙潭镇姐姐家送柴禾的路上,被国民党哨兵拦住不放,他们说:“龙潭已经没有人了”。这时,一个军官走过来,问我:“我是团长,愿意跟着我吗?”我想,自己长这么大还没出过远门,没见过什么大人物,不如跟着他去闯一闯,就答应了他。
之后我成了这个团长的勤务兵,我现在已记不清他的姓名和籍贯,只记得他三十出头的样子,是100军63师187团团长。我穿着那身老百姓的衣服,胸前挂着4个手榴弹,跟陈坤、刘奎、张志高3个人,跟在团长身边。我身上背着两杆枪,长枪是我自己的,短的冲锋枪是团长的。
团长教我用枪、丢手榴弹,还告诉我,紧跟着他,什么时候走,什么时候站,什么时候卧伏……他告诉我,作战观察时,不能直接将头伸出战壕,要侧着头斜起看。作战时,团长有时用机枪扫射。每次换弹夹时,我们4个人用枪掩护,这是我最紧张的时刻。这样的情形,起码有4次。
抗战胜利当天,我们团和189团在山门。那天每人发了一块光洋,可以换3万法币,我揣进了兜里,没舍得用。部队转移休整时,我跟团长说起我家大哥、二哥被征丁,家里只有一个嫂嫂、侄女和两个妹妹的情况。团长给我开了一张“残废证明”和“退伍证”,嘱咐我保管好回家。我结束了4个月零23天的从军经历,回到了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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