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的《越华报》在1947年3月27日的新闻中记载:田中久一的罪行包括纵兵屠杀俘虏和非作战人员,强奸抢劫,流放平民,滥施酷刑,故意轰炸不设防的医院等十几项。审判和处决日本战犯的历史资料不易找到。现在健在的广州老市民对处决战犯的场景还留有深深的记忆。田中久一在执行死刑前,曾在多条街道上游街示众,最后在流花桥刑场伏法。执法前,田中久一要求法官将他的遗书以及遗物等寄返在日本的家属。临行时,法官还赠予白酒一杯,香烟一根,喝完抽完,即见阎王。
广州处决田中久一的这一天,整个广州市都轰动了。人们奔走相告,拍手称快,全城空巷,去刑场目睹侵华刽子手的应得下场。
由于田中久一曾经在香港做过短时的“总督”,很多香港市民也到广州来亲眼目睹田中久一伏法。同年,其他几名恶贯满盈的战犯平野仪一、重藤宪文、近藤新八、野同助之贤也罪有应得,处以死刑。应香港受害者的强烈要求,日本战犯野同助之贤被押到香港正法。这群双手沾满中国人民鲜血的杀人恶魔在正义的法庭面前,找到了他们的人生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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