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惠敏早年曾于中央技艺专科学校暨中山大学体育系求学,中华民国26年(公元1937年)7月7日发生卢沟桥事变,中日之间开战,杨惠敏加入上海童子军战地服务团。同年8月13日爆发八一三松沪战役,日军全面大举进攻上海,日方原本希望能以袭击的方式迅速占领上海地区,达成“三月亡华”的目标,却出乎意料地与国民革命军爆发阵地战而成为长期缠斗。10月26日爆发四行仓库保卫战,当时由第八十八师第524团团长谢晋元中校所率领的该团第1营死守与上海公共租界仅有一条苏州河之隔的四行仓库,作为中方军队在撤退至上海西部郊区的过程中、对日军的牵制。10月28日夜间,杨惠敏将一面12尺长的中华民国国旗裹在身上所穿着的童军服底下,冒着战火危险自公共租界出发成功泳渡苏州河,并获得谢晋元的接见将国旗送至四行仓库。杨惠敏也携带了一份四行仓库守军人员的名单返回公共租界,当时名单上共有800个人名,因此被称为“八百壮士”,但事后证明这份名单是为了战时的保防需要而捏造夸大,仓库中实际上只有四百多名守军。杨惠敏所送至的国旗隔天在四行仓库屋顶升起,大大地鼓舞振奋了守军士气与隔岸观战的民众,并获得当时驻扎在租界内的世界各国媒体之赞扬。事后杨惠敏与谢晋元的事迹被编写入中国大陆和台湾的各级学校的历史教科书中,使得他们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
长期以来,对杨惠敏献旗的经过和动因,众说纷纭。影响比较大的说法是,她看到四周除少数为英国国旗外,皆为日本国旗,唯独没有中国国旗,于是在夜间“泅渡”苏州河,献国旗于谢晋元团。这种说法因1975年著名影星林青霞主演的《八百壮士》而传播甚广,几乎成为定论。
另有一种说法:为了鼓舞斗志,谢晋元致电八十八师部,请求给仓库守军送一面国旗以鼓舞士气,师部把这一任务交给了上海市商会,商会又把任务具体布置给时为上海童子军战地服务团团员的杨惠敏。入夜后,杨惠敏从四行仓库以东的公共租界进入四行仓库。
从当前可见之资料中,能直接反映献旗动因的材料有两则,且皆为杨惠敏所述。
一则是刊载在1938年3月19日汉口《大侠魂》周刊社出版的《大侠魂》第七卷七、八期合刊上的《杨惠敏自述》:
“那是十月廿七日的早晨,……我在垃圾桥看到四行仓库的周围插满了太阳旗,我当时一方面说不出来的气,一方面又想到这个四行仓库,既然有我们的军队在坚守着,假若有一面青天白日满地红的国旗升在那四行仓库的顶上,使这般太阳旗黯然无光,那是何等庄严灿烂的事情啊!因此我就跑到市政府报告张秘书,请为制大号国旗一面,送交四行仓库我军应用……”另一则是刊载在1938年4月2日长沙出版的《战时童子军》第十六号上的《杨惠敏献旗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中说:“民国二十六年十月廿(注:此处漏印一字)日,……八十八师的师副张绍良先生果真来找我了,他的来意是,要叫我越过租界到闸北谢团留守的四行仓库去,献国旗于八百个壮士,我真想不到张绍良先生会把这样光荣这样重大的使命来托付给我,……” 另外,杨惠敏曾于1967年在台湾出版自己的回忆录《八百壮士与我》,该书笔者无缘得见,但时隔三十年之后的回忆,恐怕其真实之程度难以超出上述两则资料。
同样为杨惠敏提供的说明,但两个说法却截然不同。依《自述》来看,献旗的动因由杨惠敏而起,系个人行为;而依《报告书》来看,献旗的动因则是应八十八师师部之请,非个人行为。比较二者,前者明显有突出个人之倾向,远不如后者朴实。 从发表时间上来看,《杨惠敏自述》(以下简称《自述》)之发表较《杨惠敏献旗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要早半个月左右。考虑到当时的实际情况,可以认为《自述》与《报告书》的产生时间应该是前后相差不大。同一个人对同一事件在几乎相同的时间里进行的叙述,出现如此大的差异是不正常的。
杨惠敏在《战时童子军》上发表的第一号报告书时说“我本来很早就想作报告,但是当时不知道总会的地址,以后我想每星期作一报告呈上,同时更盼望总会能够随时给我工作上以更多的指示”。很显然,《报告书》是其以个人的名义写给中国童子军总会的,这一点毫无疑问。而杨惠敏作为一名女童子军,一直在上海童子军总会组织的战时服务团工作,杨惠敏献旗事件在当时轰动了整个上海,上海童子军总会肯定对整个过程了如指掌,而当时总会规定“各地战时服务团之工作必须按月逐级呈报总会备查” ,具有如此重大意义的事情,上海童子军总会不可呢不上报给中国童子军总会。对此,杨惠敏应当有所了解,所以她在撰写《报告书》时必有所顾忌太过于夸大自己的话,恐怕与上海童子军总会上报的材料不一致。按一般人的正常行为,在做了一件比较有正面意义的事之后,自己的叙述往往会有所夸大。即使不夸大,至少也应与事情的真相比较接近,绝不会贬低自己在该事件中的作用。相比呈报给童子军总会的《报告书》,在《大侠魂》上发表的《自述》则少了许多顾忌,因此出现突出个人作用的内容也毫不为奇。据1937年10月29日的《申报》报道中云:“自经上海市商会于昨日下午四时,设法由四十一号女童军献呈青天白日国旗一面后,即于六时许将送往之旗高升仓库顶上。”同日的《立报》中报道:“昨晚市商会派女童军送赠青天白日国旗一面”。结合这两则报道,可以认定《杨惠敏献旗报告书》中所述的应第88师师部之请而往四行仓库献旗比较属实,上海市商会肯定也有作用于此事。
是否以“泅渡”的方式渡过苏州河,是争议最大的问题。著名报人、时任战地记者的曹聚仁对泅渡进入四行仓库的说法予以根本否定:“那位献旗的杨惠敏女士在汉口对记者所说,如何游过苏州河,从前门冲进去的谎言,原是十分可笑的。” 四行仓库是四家银行联营的仓库,也是上海少有的高楼,墙体厚实,位于苏州河畔,西、北两面已被日军占领,东面和南面是公共租界。26日深夜,谢晋元团进入四行仓库大楼,“我们连夜构筑工事,用麻袋把所有窗户堵死,只留一个通向租界的口子” 。据曹聚仁回忆:“他们进入四行仓库立即把北边那大门堵塞了。同时,打开东边的墙洞,穿过金城银行仓库的东墙,再打穿另一小仓库的东西墙,便到西藏路西边那家杂货店后壁,前门便是公共租界的西藏路了。从那晚起,第88师和青年会七楼后方办事处交通线,就转到西藏路上来了。”日军对四行仓库的封锁“可说是密不透风”,“但我们和孤军之间,一直通行无阻”。由此看来,在留有通往租界的通道上,曹聚仁的回忆和王文川的回忆是基本吻合的。并且曹聚仁还回忆道“那晚(10月26日)指挥作战的是杨瑞符营长;那位名扬天下的谢晋元团长,和我们都在青年会七楼商量大计,并不在四行仓库中”。
后来谢晋元团长在四行仓库指挥作战是毫无意义的,难道他会选择不从租界通过而也用“泅渡”的方式进入四行仓库和他的部下汇合吗?可以断定,四行仓库和外界之间必有一条经过租界的通道。既然杨惠敏献旗是应军方之请,那么可断定献旗的行为并非是为了展示个人之爱国主义热情,给在租界内、隔着苏州河观战的上海市民看的,献旗的目的是为了把中国的国旗高扬在四行仓库的楼顶,达到鼓舞守军士气、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华民族勇于反抗侵略的伟大爱国主义精神之目的,从而博得国际社会的极大同情。这就要求杨惠敏献旗的行动必须成功,为了达到目的,杨惠敏必须采取稳妥的方式进入四行仓库,在路线的选择上已非个人所能左右。放着比较安全的通道不走,而用“泅渡”的方式冲破敌人的封锁线(且不说能否冲过去)进入四行仓库实在不合情理。
对如何进入租界,曹聚仁同样有自己的说法:“二十七日清晨……谢团长受了命令和陈参谋长回到仓库去,杨惠敏这位十七岁女童军,带了一面国旗,和我这个小记者,一同乘了汽车,过了桥,便从那家杂货店后壁,爬了过去,先后不过十来分钟,便到了仓库和孤军相见。杨小姐献了那面鼓舞人心的国旗,陈参谋长视察了防务,我们便和受伤的杨营长,从原路回到青年会来。”
再来看杨惠敏自己在《自述》和《报告书》中的说法:《自述》中说:“当我负着神圣的使命走到垃圾桥的附近时,被一英军阻止了。经我多方辩论后,我终于在这英兵的许可之下爬过了铁丝网,随又匍匐地上爬过了许多沙包堆,约二小时之久,我终于爬到了四行仓库,将国旗献给了谢团副和杨营长,并向其致最敬礼。于是我这伟大的使命完成了。”
《报告书》中说:第88师师副张绍良将国旗交给杨惠敏,但市府秘书长张廷荣对她能否完成任务不放心,杨只得把国旗交回。而后她为第88师送一封信到四行仓库,并顺利完成任务后返回:“张(绍良)先生听到我送信的消息,仍旧派人把国旗交给我,教我设法送去……没有思虑,没有迟疑,很快地再度越过租界,完成了这件比第一次更光荣而重大的工作,时在下午三时。到了四时左右,在闸北全部为敌人占领,太阳旗遍插的地域中,乃见我大中华民国之国旗高扬于八百壮士誓死留守的四行仓库之上空。”
按照杨惠敏本人的《自述》(《报告书》中日期缺一字,不能断定时间),她是在10月27日下午把国旗送到四行仓库,随后国旗便升在四行仓库的楼顶;曹聚仁的说法则是在10月27日凌晨。而上海报纸的报道与他们的说法大相径庭。据1937年10月29日的《申报》报道中云:“自经上海市商会于昨日下午四时,设法由四十一号女童军献呈青天白日国旗一面后,即于六时许将送往之旗高升仓库顶上。”同日的《立报》报道中说:”昨晚市商会派女童军送赠青天白日国旗一面,他们把它挂在窗口,半夜里又有人送去巨大国旗二面,今晨将飘扬于四行仓库顶上。” 在四行仓库上空升起国旗在当时是轰动全上海的一个重大事件,在谢晋元团坚守四行仓库期间,许多上海市民都隔着苏州河观战,“凡行经该地者,纷纷脱帽鞠躬,向国旗及忠勇将士致敬。”
上海报纸对此事的报道必定非常重视,特别是《申报》,还把该消息放在29日临时夕刊的第1版。而无论是《申报》还是《立报》,在10月29日均报道“昨晚”市商会派女童军献旗于四行仓库,并且已经升起。一般说来报纸在报道日期上不会有问题,尤其是两家报纸在同一日期上同时犯错误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这样看来,杨惠敏回忆的日期显然有误,献旗是在10月28日下午而非10月27日下午。那么,曹聚仁的1937年10月27日凌晨的说法同样也站不住脚。四行仓库的守军绝不会在10月27日凌晨收到国旗而直到28日下午才把它升起,这不合逻辑。但曹聚仁的凌晨献旗也绝非空穴来风。根据上海市商会童子军战时服务团团员叶德馨回忆,在10月28日夜,上海市商会童子军战时服务团把市救济会和慰劳会筹集的食物三卡车,另携带“如长索、麻袋、旗杆、国旗、麻绳等项”,在深夜12点时按照工部局指定的路线经租界送往四行仓库,“杨惠敏女士乃趋前代表上海市民献旗,旗杆与绳皆已配就送上。”
在四行仓库内指挥作战的杨瑞符营长在四行仓库战斗后谈及杨惠敏献旗的经过《孤军奋斗四日记》,杨瑞符著。刊于合川县《大声日报》,1939年6月12日至27日。:十月廿八日……夜12点钟了,献送国旗之女童子军杨惠敏小姐来,当派员很敬重地将国旗接过来,可是没有旗杆,又派传令班长和营部见习官,设法找旗杆索子,准备天亮升旗。10月29日(星期五)。晨六时许,我派见习官率传令兵、号兵数人,将昨夜杨惠敏小姐所献送的国旗,在敬礼的号音中,高升在四行仓库的顶上。
杨瑞符的说法与叶德馨的《接济孤军补记》中的说法在时间上是吻合的,曹聚仁所说之凌晨献旗,也当是指这一次,并且这两人的说法同《申报》、《立报》的报道也是一致的。曹聚仁对日期的回忆显然有误,这天不是27日,而应当是29日,并且他极有可能不知道28日下午杨惠敏已经到四行仓库送过一面国旗了。至于杨瑞符所说“没有旗杆”的问题,在当时气氛极为紧张的情况下,一时间没有找到战时服务团带来的旗杆是完全有可能的。
20世纪60年代以后,当时参与送慰问品及送旗的当事人,纷纷写了回忆文章。上海市文史馆曾发表了两位当事人的回忆史料。当时是恒丰洋行一名职员,担任市商会童子军战时服务团第50团团长的叶春年写于1966年2月的《给四行仓库送旗的经过》大致内容如下:
1937年11月(注:应为10月28日)的一个上午,和大部队失去联系的四行孤军用电话和市商会临时办事处(那时假西藏路宁波同乡会办公)通话,要求送一面国旗和补充粮、油、盐等给养,准备持久抵抗,绝不投降。商会秘书长严谔声先生当即召我嘱咐童子军团设法完成任务。我们研究后即筹备物资、组织人力、准备卡车,并认为以晚上11时租界实施戒严后,趁街上无人时才行动较为妥当。我们系上海市商会童子军团,自“八一三”淞沪战争开始即组成战时服务团,支援军队抗击敌军已近三个月了。在那天午饭时,另有泥城桥附近学校童子军团有一位女童子军名叫杨惠敏,曾与仓库守军接触而且传递过去一面国旗,她亦来商会说该旗尺寸较小。商会自接到电话将这振奋人心的消息传出后,各方面送来很多物品。不多时我们需要的东西即装了十几个大麻袋。用牛皮纸包好一面最大尺寸国旗,再加旗绳,我特地回家把家里一根最大最粗竹竿送到宁波路战时服务团团部。
当时晚上并无月光,深夜11点钟卡车出发,沿河南路北去至河南路桥,卡车大灯即熄灭缓行,过桥即向西沿苏州河畔(北苏州路),车速很慢,尽量减少卡车运转声音。车上除驾驶员外,我和胡惠祥等六位团员,还有童子军理事会赵邦镛、郑炅樟,立报馆白广荣。到达泥城桥(注:应为新垃圾桥)东面小横路口卡车停下。满天漆黑,四周寂静,北望闸北偶尔有火光枪声,桥北桥南宛若阴阳地界,桥北路灯没有一盏。我们暗中摸索稍靠桥南远处几只电灯光源。我第一个匍匐蛇行横过桥面到达仓库旁边一家小烟纸店,卸去一块排门,店堂内墨黑。有几个士兵立在柜台上接受了我送去的一面大旗、一根长竹竿之后,用粗长麻绳将一大包一大包的物资由几个童子军拖着拖到店柜边上运进去。(注:叶在80年代回忆时说是:“团员胡惠祥手持国旗,奔上仓库四楼,交给负责军官”。)小烟纸店后门即通四行仓库,因麻袋装物太多,笨重异常,故而动作快不出来,等到全部送完搭车回到团部,已经半夜二时。第二天早晨,我们望到了四行仓库上一面大红(国)旗迎风招展,在阳光下威武地耸立在四(六)楼屋顶上。 [18] 杨惠敏我就在那天见到她。她虽不是我们团里的团员(我团没有女团员),但她那时也参加上海童子军战时服务团,她有一个臂章是第41号。她送去的旗较小而没有挂出来,但是她那天在桥堍和那面守军联系亦属实(是守军过桥来联系还是她过去我不清楚)。她那时自己说17岁,有人说她二十几岁。
那天晚上《立报》记者白广荣回到我团部时,即准备连夜写稿报道,国旗和物资是怎样送过去的。当时,我坚决要求不要报道,因为我要考虑我们的抗日工作还要做下去,在日本势力范围内,暴露了容易遭到破坏,对我们工作不利。为了要振奋人心鼓舞士气,说明抗战军民一条心,我同意把杨惠敏事迹在报上发表,表扬她是中国的好儿女。我考虑报道她只涉及她一个人,她所属的团是一般普通学校的童子军团,日本人是不会注意的。后来,报纸上也就这样宣传了。
此外,上海市文史馆馆员、原国民党贵州《中央日报》记者戴广德先生撰写了《杨惠敏献旗之谜初探》一文,在采访当年随叶春年向四行孤军送旗及慰劳品的《立报》记者白广荣告诉他:“孤军在四行仓库悬挂的国旗和杨惠敏所献的旗是两码事。”他又访问了原四行孤军幸存的老战士李锦堂、张青轩、曹明忠、于长寿、周俊明等,向他提供材料,肯定杨惠敏于1937年10月27日来到四行仓库慰问孤军,由机枪连连长雷雄接受,接受杨送来的一面国旗,因尺寸较小未被孤军悬挂。亲历杨惠敏献旗的当事人曹聚仁在《从“四行仓库”谈起》一文中也有相近的描述。
叶春年的回忆说明了几点:一是10月28日上午四行孤军以电话和市商会联系要求送一面(大)国旗等。二是当天中午以前杨惠敏曾与守军联系且送去一面国旗,因旗较小而没有挂出来。三是当天晚上叶春年等人送去国旗及物资,次日(29日)晨国旗升上仓库六楼楼顶。四是为了防止日本人报复,对外宣传报导只介绍是杨惠敏送的国旗。叶春年讲的:“在日本势力范围内,暴露了容易遭到破坏,对我们工作不利。”是因为1932年“一二八”十九路军淞沪抗战时,童子军战时服务团团员罗云祥、毛征祥、应文达、鲍振武四烈士,在老靶子路被日军俘获,日寇以刺刀乱挑,残酷杀害,并毁尸灭迹。所以,当时公开报道过的送旗人,会有生命危险。另一位当事人曹志功写于1962年10月的《杨惠敏渡河献旗之真相》则是这样写的:
1937年秋,上海“八一三”抗日战争行将结束之时,谢晋元率领孤军固守北苏州路(注:光复路)四行仓库,当时仓库屋顶上曾升起一面国旗,报载系女童子军杨惠敏渡河所献,一时哄动全国。其后,上海某影片公司曾编拍电影,(注:指1938年拍的电影“八百壮士”)使杨惠敏偶然成为一英勇之女童军。此事系我亲身经历之事,报载消息,实属以讹传讹,彼时因事关激发爱国热诚,未便加以辩证,以免当局者认为我别有用心。今日思之,此事有关史料真实性,虽已事隔二十余年,终不能任其永久传讹,兹将我所知的情况加以披露。 “八一三”抗战时,我供职于上海市商会。当时上海各界曾有抗敌后援会之组织,其中设供应委员会,办公地点在市商会内。因市商会会所接近北站,在战事发生后,即迁往西藏中路宁波同乡会办公,我兼任该委员会干事。是时,市商会例行公事较少,大部分时间都为供应委员会工作。在八百孤军固守四行仓库后,某日上午我忽接得一电话,谓系四行孤军打来,对方自称谢晋元,谓该军拟在所守仓库之屋顶上悬一中国国旗,以示与附近太阳旗有别,唯库中无较新者,嘱设法送一新旗去。我当答以照办,不过当时在日军包围中,炮火时断时续,如何送去,尚待相商。彼即云他可派人设法渡河来取,并云如有食品等亦可交其带去。电话断后,我即作好各种准备工作。大约当日下午三、四时,厦门路一收容所(记得系第一特区市民联合会所办)来一电话,谓有一人渡河至该所,自称四行孤军派来,询问(市)商会地点,并要一国旗云云。我即请其派人陪同来会,未几即有一女童子军陪一便衣大汉前来。晤谈之下,始知女童子军名杨惠敏,系某校童子军团派往收容所服务者。大汉亦自述其姓名及职位,具体已记忆不起,只记得系一北方口音。我把准备好的物品交给他,他对于我们交给之国旗认为尚非新制者,希望更换一幅。我一面留其在会稍坐并请其捡点所送慰劳食品等物,一面即派人向旗店另购新旗一幅,彼即将一小部分食品及新旗打成一小包,对于其他慰劳品不易携带,嘱设法另送,并云拟至厦门路收容所稍事休息后,晚间再渡返北岸,明晨你们必可看到屋顶升旗云云。仍由杨惠敏陪其回厦门路。次晨果见四行仓库悬挂一簇新国旗,群众隔岸观之,莫不狂呼拍手。至于留下的一批慰劳品的运送,……我即与市商会童子军团负责人商定,由该团派出团员数人,担任此项工作。并特买旅行袋数个,以备就地拖送之用。布置就绪即电四行仓库联系。晚间戒严后由李子洋(市商会干事)、杨惠敏(因彼与孤军所派代表已相识)用汽车将慰劳品送至河南路桥交与市商会童子军运送。事后据市商会童子军报称,系将慰劳品装入旅行袋系以长绳,于北苏州路伏地分批拖送至四行仓库沿北苏州路之铁栅门口,由孤军派人在铁门口隔门接运,往返多次,至午夜始竣事。此当时送交国旗及运送慰劳品之真实情况,杨惠敏虽亦曾参与其事,并无渡河献旗之举。当时新闻界故为渲染,当有所授意。但一经报纸宣传,竟使杨惠敏成一时的风云人物。
曹志功回忆了1937年10月28日上午四行仓库来电,要市商会设法送一面国旗,以及当晚送慰劳品的情况,与叶春年的回忆基本相符。此外,他说明了几点,一是杨惠敏在送旗(及慰劳品)中起了联络作用。二是当日下午三四时,国旗由四行孤军所派一位便衣大汉取走。三是他同叶春年都认为四行仓库升起的国旗非杨惠敏所送。(叶:“她送去的旗较小而没有挂出来。”曹:“杨惠敏虽参与其事,并无渡河献旗之举。”)曹、叶两文写于“文革”前夕,文章写好后都交给了上海市文史馆作为史料收藏,直到1987年8月,为纪念“八·一三”抗战50周年,才去上海市文史馆、上海市人民政府参考室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编的《史料选编》发表,因为该丛刊作为内部刊布,发行量极有限,没有引起人们应有的注意。 八百壮士后代上官百成也回忆说,杨惠敏并非泳渡苏州河,而是走小路沿著垃圾桥旁边有一个通道直接进去的。换言之,杨惠敏不仅没有渡河,也没有见到谢晋元,国旗她交给了卫兵,最后升上四行仓库的那面旗,也不是杨惠敏送的那一面。上官百成说,“当初一个国军的部队,确实他们有自己的国旗,可是就是说童子军有献旗进去,这也表示军民合作。”同时杨慧敏带回的八百壮士的名单,人数也是有所夸大的。还有一些当事人对此事所写的回忆录,由于当时的主客观原因,具体细节均有出入。 在“八百壮士”幸存者郭兴发在1987年3月21日所写《四行仓库回忆——简略》中,有一段关于杨惠敏献旗的内容。
郭兴发,1916年生,河南商丘人,出身贫农。524团一营一连一排一班机枪手。四行仓库战斗的四昼夜里,他在一到三楼之间上上下下,哪里需要,他就按照命令,前去支援。他说:“27日晚十点多钟,突然有一身穿童子(军)服的女孩出现在桥头,冒险向我们喊话。这时,机枪连长雷雄值班,立即将情况报告了谢团长。谢团长说:‘要让她马上回去。’可她就是不听,一直喊了一个多钟头,问我们需要些什么。谢(团长)叫人回答说:‘我们只要一根旗杆和一面国旗’。当天晚上,杨(惠敏)就将旗杆和国旗送来。我们立即将国旗升上库顶。”郭兴发的这一段回忆很重要,基本上说清了杨惠敏献送第一面国旗的缘由及经过。使多年来有关杨惠敏献旗的许多争论,有了一个明晰的答案。
杨惠敏在战后跟随着国民政府撤退至台湾,后与台大体育系教授朱重明结婚,育有二子朱复圭与朱复轰。她曾任职于台北女师专(今台北市立教育大学)、金瓯商职(今台北市私立金瓯女子高级中学)与中国文化大学等学校。除此之外她也长年积极参与、宣传童军活动及妇女救国运动。杨惠敏于1992年3月9日,在脑溢血卧病在床一段时日之后,逝于台北市石牌荣民总医院,享寿78岁。据其子回忆,杨惠敏至台湾后绝口不提往事。直到上课时老师提醒,方知课文中的女童军即为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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