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继勋
来源:中共贵州省党史研究室 2019-08-22 09:51:41
旷继勋(1897-1933),贵州省思南县人。早年入川从戎,先后在川军中任排长、连长、营长、团长、旅长等职务。1926年底加入中国共产党。1929年6月率全旅4000多官兵在四川蓬溪、遂宁起义,组成中国工农红军四川第一路军,任总指挥。1929年8月,转移到上海,参加中共中央军委特科惩治叛徒、特务和青帮流氓的行动,为保卫中共中央领导机关作出了贡献。1929年冬以后,受党中央委派,先后到洪湖、鄂豫皖等地开展革命活动,参与创建和领导红二军团、红四方面军以及湘鄂西、鄂豫皖、川陕革命根据地的工作,先后担任红六军、红四军、红二十五军军长以及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常委、鄂豫皖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川陕省临时革命委员会主席、通江县军事指挥长等职务。1933年6月,因反对张国焘的错误领导和军阀主义作风,被张国焘下令以"国民党改组派"、"右派"的罪名逮捕,遇害于四川省通江县洪口场。2009年被中宣部组织评选为"100名为新中国建立作出杰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