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周仲英,1902年生,湖北省襄阳县人。1925年加人共产主义青年团,领导北平师范大学附中共青团支部工作。1926年转为中共党员,参加“三一八”学生游行示威爱国运动。同年春,中共中央北方局派他到黄埔军校第六期学习,由李大钊同志亲笔致信军校党的负责人恽代英同志,介绍他并任入伍生团党的支部书记、军校国民党特别党部执行委员。1927年参加以黄埔军校武汉分校学生组成的军官教导团,赶赴江西参加“八一‘”南昌起义,由于行船误期,于2日才到达九江。后被派往鄂北组织武装暴动,任襄阳县委委员兼四区区委书记、襄枣边区工农革命军第十一支队队长。1928年3月任北平市委军事委员;同年冬,他被调到上海任党中央交通站交通,1930年秋,任中共顺直省委交通科长。1931年春,周仲英同志在天津被捕后,由天津警察局转送北平军法处即北平军人反省分院。1936年秋,周仲英同志由党营救出狱。中共中央北方局组成以薄一波同志为书记的山西公开工作委员会,周仲英同志是工委五人领导成员之一。抗日战争爆发后,1937年12月任山西新军第一总队政治部主任,1939年7月任新军二一六旅政治部主任,1940年任决死一纵队政治部副主任、主任,1942年任决一旅政委,太岳军区第—军分区政委兼地委副书记。1944年11月,中央派周仲英同志去国民党三十八军做秘密工作,终于使国民党三十八军十七师官兵及三十五师中一部分进步力量,于1945年毅然起义并纳入八路军一二九师建制,周仲英同志受到党中央通报表扬。解放战争时期,用仲英同志先后任太岳区党委委员兼城工部部长,太岳军区副政委,第二野战军八纵队副政委等职。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月任公安部党组成员、中央人民公安学院副院长兼党委书记(罗瑞卿同志兼院长),主持公安学院的全面工作。1959年,任国家经委副主任兼机关党委书记,并被选为中央国家机关党委书记处书记。在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他被选为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候补委员,兼中央监委派驻国家经委监察组组长。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周仲英同志被选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同时,中央任命他为国家经委顾问、党组成员,兼经委党组纪捡组组长。是中国共产党的第七次、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六庙全国政协委员。因病医治无效,于1991年5月23日11时19分在北京逝世,终年8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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