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志超(1903—1973),字承武,出生于陕西省华阴县。
1924年,投考黄埔军校第一期,并由于右任介绍加入中国国民党,同年5月入第四队学习,1924年10月随第四队学员参加平定广州商团叛乱,1924年11月毕业。1925年起任国民革命军第1师教导团排、连长,1927年任长江要塞司令部特务营营长,1928年后任南京中央军校第六期队长,教育处教育副官,1930年进入蒋侍从室,任上校侍从副官,1931年调任河南开封保安司令,1932年任新编第六旅参谋长,第80师239旅477团团长。1933年任杭州警官学校教育副官,后入庐山军官训练团高级班受训。
1934年任特务处陕西站站长,1935年兼任陕西省会公安局长。1936年亲历“西安事变”。12月12日清晨,当西北军开枪进攻收缴警察局枪支时,马志超从后门溜出,化装成一个洋车夫,逃往兰州。抗日战争爆发后,任甘肃省会警察局长,1940年5月,以新编第12旅为基干和第二十六补训处之第3团及陕西保安处第一、第三2个团在陕西组建成新编第34师,马志超任师长,1942年10月调任第八战区政治部副主任兼党政机关特别党部书记长。
1943年10月调任忠义救国军中将总指挥。
1946年3月1日,在交通部成立交通警察总局,将军委会别动军、军委会忠义救国军、中美特种技术训练班、军委会交通巡查总队、汪伪税警总团等,统一改编为18个交警总队,归交通警察总局节制。
1946年夏,交通警察总队陆续投入山东战场。9月份,成立“交警总局山东办事处”,副局长马志超兼办事处主任。办事处的任务是:统一指挥在胶济铁路线上的6个交警总队,担任防守任务。
1947年11月当选为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1949年2月周伟龙因密谋起义而被捕,马志超升任局长。这时共产党军已饮马长江,中国国民党统治的东南半壁风声鹤唳,一片混乱。马志超将交警分别向上海及闽粤集中,并下令交警总局官佐、眷属、档案紧急向福州疏散。
1949年4月,渡江战役爆发,交通总局机关撤至上海,集结上海的交警部队共有6个总队和2个大队。5月份汤恩伯成立上海市区守备兵团指挥部,以局长马志超为指挥官、副局长郭履洲为副指挥官,担任上海市区守备任务。
1949年10月,马志超偕鲍步超到汕头,后赴台湾。到台湾后出任大陆工作发展研究室主任。
1973年9月4日在台湾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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