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8月12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在北京签字。它的缔结为中日关系确立了政治基础和法律规范,指明了正确方向。1978年中日缔约后,两国关系迎来了大发展。而这份不足千字的条约,从开始酝酿到最后签署,也有很多有趣的故事。
1972年秋,刚刚组阁两个月的日本首相田中角荣偕外相大平正芳、官房长官二阶堂进及其他高官前来北京,谈判解决两国邦交正常化问题。
谈判之时,周总理赠给田中角荣六个字“言必信、行必果”,田中首相也回应了六个字“信为万事之本”。
1972年9月29日,中日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中日联合声明》,实现了邦交正常化。而缔结和平友好条约也写进了联合声明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为了巩固和发展两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同意进行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为目的的谈判。”
随着联合声明中的很多内容得到落实,中日关系顺利发展,缔结和平友好条约的时机也日臻成熟。1974年,两国把缔约问题提上了日程。
但后来由于中日双方各自国内政治因素,谈判的决策者和执行者也几经转换,中日缔约谈判实际上宣告中断。
到了20世纪70年代后期,国际局势和中日两国国内形势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已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1978年7月,中日缔约谈判在北京重新开始。中日代表团先后举行了多次事务性谈判,讨论的内容和问题涉及缔约的方方面面。
1978年8月12日,时任外交部部长黄华和日本外相园田直在北京正式签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
据报道,由于日本亲台右翼势力的反对,园田直深知缔约的困难与艰险,在离家赴北京谈判前,他对夫人说:“如签不成条约,就誓不回日本。”
中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后,两国人民都很兴奋。在日本,日中友好协会全国本部和日中友好协会东京都本部联合举行盛大庆祝会,祝贺日中缔结和平友好条约。在北京,我国11个人民群众团体举行盛大招待会,邀请各界人士出席,同庆缔约。
Copyright ©2014-2023 krzzj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8022032号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0821号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31-85531328 19118928111
纠错电话:15116420702(微信同号)
QQ:265216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