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罗福星抗日革命案 全文件》的记载,日人宣判江亮能死刑的理由是:
“被告江亮能:中国人。长于拳术。以卖药行商为业。本年三月间,于苗栗街自宅,与被告罗福星相识。因其劝诱,被告江亮能赞同前载(罗福星) 之计划。举事时,约充司令官,指挥2000人,而人党。通福建语,故随从罗福星,专在本台湾北部,努力劝诱福建人。劝诱被告黄国琳、郑乞、江林芬及周阿枝等入党。助罗福星,参与结合之谋议。”其中说,江亮能是“以卖药行商为业”,即是说江亮能的职业是医生,在当时的医生,不但会帮病人把脉、抓药,还会推拿整骨之类的百科医生。
江亮能不但精通医术,而且体格魁梧、身手敏捷,具有一身好功夫;他又很有学问,说出来的话,句句叫人折服。罗福星到台湾领导革命时,经常和江亮能一同出入台北街头,打打拳,卖膏药,借机招募同志。
罗福星发展组织主要在苗栗,但是台北人口繁多,经济热络,且北距淡水码头、基隆港都很近,这里才是发展革命组织的重点。但是罗福星不谙闽南语,台北居民以说闽南话为主,所以认识江亮能,如虎添翼,一起为抗日革命奋斗。
江亮能和罗福星一样都是性情中人,满脑子只有众生的辛苦,置个人生死于度外,两人都有“人一世,花一春,如果只是浑浑噩噩过一生,那有何意思呢? 一定要干出一番事业,才不枉过这一生”的志向。
江亮能精明能干,识人甚明,借行医卖药之便,游走四方,在他恳切而详细的解说下,招募了不少同志。一次苗栗一位邮差李盛吉在送信时,听江亮能说:“日本人也神气不了多久了,你知道吗?不久中国会向日本宣战,当中国人与日本人开战时,我们就要团结起来,一起把日本人赶回去,这样,我们才能过太平 的生活。”李盛吉听了,不假思索,就参加了台湾同盟会,决定加入抗日队伍。
李盛吉人会以后,吸收了吉申言、陈崇光等人人会。吉申言入会以后,常对朋友说“我是公学校毕业的,曾任巡查两年,我看不惯日本人的嘴脸,我要把他们赶出台湾。”
罗福星当年抗日计划是由大陆福建提供武器,由台湾组织革命军。一旦起义,首先要封住基隆港,阻隔日本军队由此上岸。要掌控基隆港,就要在基隆招募同志,这个艰巨的任务,就由江亮能一肩扛起。江亮能在基隆常对朋友说:只有革命,才能恢复台湾主权,才能不受日本欺侮。这番话感动了郑乞,郑乞不假思索地加入革命组织。郑乞是码头工头,识人不少,于是带着江亮能到基隆各地,拜访朋友,说明革命大义,后来,招募了卖鱼贩朱红牛,密探曹阿芬,算卦的杨宏,还有江琳芬、刘阿食等人。刘阿食又招募了萧文荣、林茂等人。江琳芬也招募了李盛育、萧文敬等人。萧家两兄弟萧文敬、萧文明都入会,参加革命工作。
曹阿芬原来是日警的密探,也看不惯日瞥对同胞们不讲理的行径,对于自己过去密告了不少同胞,心中愧疚,决定参加革命行列,用行动来忏悔以前的所作所为,所以他对于招募同志的工作比一般人更是积极。他招募了周阿支、陈超庚、陈耀东、刘溪海等人。
江亮能吸收了罗水旺,罗水旺招募了陈荣亮、邱锦城、刘温通。因此,罗福星对江亮能十分倚重,委以统率2000人之司令官职务,并发给第四号“命令状”。希望他不但积极发展组织,招募同志,而且一旦举事时,作为北部的领袖,带领台北基隆同志,切断日本的援助,配合从大陆来的军队,里应外合,一举打败日本,收复台湾。罗福星颁了一张千人长任命状给江亮能,这张任命状特别精美,据说是从大稻埕西门街刻的印章,上面盖了 “中华民国共和国”的大印,还有当时从大陆到台湾的同盟会同志刘士明的签名。
苗栗革命事件案发,江亮能被捕并被判处死刑,慷慨就义。
(罗秋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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