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蔚馥(1891—1944)中华民国国民革命军陆军少将。江苏溧阳人。保定军官学校毕业,后在军队中任职,历任排长、连长、营长、团长、旅长等职。抗日战争期间,任国民党苏、浙、皖边区游击总指挥部少将高参、国民党广西绥靖公署少将高参,1944年底,在广西永福县与日军交战时被俘,坚贞不屈,不久被杀害。
生平介绍
史蔚馥,少年时感于国家内忧外患,不满清朝统治,遂投身革命,加入陈其美组织的反清秘密团体,参加辛亥上海起义。1912年,考入武昌陆军预备学校,后保送进入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三期步兵科学习。毕业后,历任排长、连长、营长等职。
1928年,史蔚馥任独立第七师上校团长,后改任第十二军第二师团长。1931年,调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一分校任上校军事教官。
1935年,史蔚馥任第十五军上校参谋处长。
1936年,史蔚馥任第四十五师少将团长、第二师少将副师长兼参谋长。
1937年,史蔚馥任第四集团军教导总队少将副总队长、第五一九旅旅长。全面抗战爆发后,上海、南京等地相继失陷,遂返回原籍,担任苏、浙、皖边区游击总指挥部少将高级参谋,从事游击作战,在敌后牵制日军。
1939年,史蔚馥转任兵站总监部第十兵站少将分监,为参加桂南会战的中国军队星夜调运武器弹药。
1940年起,史蔚馥调任广西绥靖公署少将高级参谋,策划地方治安事宜。
1944年秋,日军为打通大陆交通线,进攻桂林、柳州等地。11月10日,桂林失守,史蔚馥随部撤退,在永福县境与日军第十三师团遭遇,力战不敌被俘。日军第十三师团师团长赤鹿亲自出面诱降,他坚贞不屈,严词拒降。敌酋恼羞成怒,命用乱刀刺死。他毫无惧色,慷慨就义。
家庭状况
史蔚馥将军育有两子,在桂林保卫战过程中,史蔚馥将军妻离子散,战后史将军夫人携两子流落街头,靠乞讨返回老家江苏省溧阳,后国民政府在败退台湾前一直给在老家史蔚馥将军遗属发放抚恤金。建国后史蔚馥将军遗属一直靠自己的劳动维持在江苏省溧阳的家庭生活。目前,史蔚馥将军的一子已经过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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