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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5月中共中央批准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来源:中国国家博物馆   2018-08-24 09:01:43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是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带有根本法性质的文件。1941年,中国共产党陕甘宁边区中央局提出,经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于5月1日在《新华日报》上公布,又称《五一施政纲领》。纲领根据孙中山先生的新三民主义和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原则草拟,全文共21条。主要内容涉及政治、司法、经济、教育、卫生、社会、民族、外交、侨务等各方面的政策。如:(1)边区民意机关与边区行政机关实行“三三制”的组织原则,共产党员只能在这些机关中占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由党外人士充任。共产党员应与这些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不能一意孤行,把持包办。(2)改进司法制度,重证据不重口供。(3)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假公济私行为。(4)发展工业生产和商业流通,奖励私人企业,同时发展人民的合作事业,扶助手工业的发展。调节劳资关系,适当改善工人生活,实行合理的税收制度,实施程度不同的累进税制;健全财政机构,调整金融关系,以利经济之发展与财政之充裕。这个纲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的基本政策,它的贯彻施行,对于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巩固抗日民主政权,发展抗日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尤其是陕甘宁边区建设具有直接指导意义,坚持长期抗战,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这个纲领还在中国法制建设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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