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陈公博(左二)和汪精卫合影
汪伪政权二号人物陈公博被处决
陈公博--汪伪政权第二号大汉奸、代理“主席”
自称“乱世能臣”的陈公博是一个富于多变的人物。他少年时就随父亲参加反清秘密会党的很多活动,决心推翻满清王朝的统治。青年时期,他参加中国共产党,是中共一大代表,尔后脱离共产党,参加国民党,从此便一生追随、效忠汪精卫。大革命时期,他以国民党“左派”自诩。大革命失败后,他又成为拥汪反蒋的改组派代表人物。汪蒋合流后,他则成了蒋介石的座上客。抗战爆发后,他追随汪精卫叛国投敌,成为汪精卫伪政权的第二号大汉奸。陈公博一生在政治上变化多端,最终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陈公博,广东省南海县人,出生于一个封建官僚家庭。1920年秋,陈公博从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回到广州后,在陈独秀的帮助下,参加成立广州共产主义小组,成为领导人之一,并因此出席了中共“一大”。1922年,赴美国留学后,即被开除出党。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陈公博鼓吹上海当前除“担任后方任务”外,将来“为与日本同生共死,必将担任一部分之战线”。因此,“上海应以东亚共荣圈之中心地及联络线之资格,成为中日提携之轴心”。陈公博还以上海市市长的名义,发表《告上海市民书》,要上海市民与日本合作,务使“全面和平”得以早日实现。
1943年3月底,汪伪政权为实现“中日”共同协力建设东亚新秩序这一目的,特派陈公博为访日“特使”。陈公博抵达日本东京,向日本主子表示:“深愿竭其人力物力贡献于大东亚战争,但求能与贵国携手迈进,并肩作战,无论任何牺牲所不能辞”。日本天皇奖给陈公博等人各一枚“一级旭日大勋章”。为此,陈公博离开东京时称:此次“奉令访日,承天皇陛下宠遇”暨内阁总理大臣等人的“隆重款待”,感到“无限光荣”,完全是一副奴颜婢膝之相。汪精卫病死后,1944年12月,陈公博代理汪伪政权“主席”、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政院院长等重要职务,集大权于一身。
下场: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汪伪政权日暮途穷。1945年8月25日,陈公博夫妇等人乘机秘密离开南京飞抵日本,10月3日又被强行引渡回南京,关押在老虎桥监狱。1946年2月,陈公博与陈璧君、褚民谊等三人被押往苏州狮子桥监狱关押。随后,江苏高等法院在苏州道前街第一法庭对陈公博进行公开审判法官认为对陈公博应 “从重处断,以为叛国者戒”,并在判决书中指出:“陈公博通敌谋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6月4日,江苏高等法院奉命将陈公博在江苏第三监狱执行死刑。陈公博的家属将其尸体运到上海,连墓碑也不敢立,悄悄地将其埋葬在一处公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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