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械师,是接受了德式(仿制德式)装备、按德国顾问建议编组、接收德国顾问系统训练与指导的部队。1930年代,中德合作期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德国军事顾问的指导下按照德国的军事训练标准所改编和组建国民革命军,故对其统称为德械师。当时能达到德式标准的有:国民革命军第3师、第6师、第9师、第14师、第36师、第87师、第88师和国军教导总队,以及不属于正规军系统的税警总团。这些部队堪称当时国军主力,战斗力极强。
作为国军主力的德械师参加了整个松沪会战,仅1937年10月5日至9日,5天的时间德械师就损失过半。但作为淞沪会战中坚力量的德械师,硬是凭着血肉之躯挫败了日本3个月灭亡中国的妄想,上海失守后德械师均退至南京休整,随后又参加了南京保卫战为,战斗之激烈,损失之惨重,至此德械师完成了他的历史使命,此后再无德械师。
历史缘来
1927年援助
1927年第一次国共合作全面破裂后,蒋介石的国民政府便迅速驱逐了苏联军事顾问,开始向德国寻求军事援助。德国适逢一战战败,根据凡尔赛条约的规定,只能拥有一支十万人的军队,大量职业军人被迫离开军队,这些除了军事知识以外对于其他领域知识、技术一无所知的军人,便成为各国(尤其是军事领域较为落后的国家)争相聘用的名师。但是,凡尔赛条约有明确规定不允许德国公民在外国军队担任军事顾问,而德国军方则希望他们去外国担任军事顾问,以使这些退役人员能利用在国外军队服务的机会,获取最新发展的军事知识和技术,使德国军队不至于在军事学术方面出现断层,同时更含有希望这些人员在以后归国后能继续在德国军队中服务的深意,所以德国军方对这些人员远赴国外担任军事顾问是暗中鼓励与支持的。
而蒋介石的国民政府早在1927年四一二事变之前就开始与德国军方接触,德国原则同意向中国派遣军事顾问,最初中国提出的顾问名单上是一批如冯·马肯森、鲁登道夫等在一战中声名显赫的人士,但是德国军方认为这些人名头太响亮,容易被发现,所以婉言拒绝,第一批来华的德国军事顾问是马克斯·鲍尔上校(马克斯·鲍尔虽然名不见经传,却曾在德国总参谋部供职,以其出色的军事才干深得总参谋长鲁登道夫的赏识)、斯图兹纳中尉和霍姆尔少尉三人,由此揭开了中德军事合作的蜜月之旅。
1933年合作
1933年,阿道夫·希特勒在德国大选中获胜,出任德国总理。在中德军事合作领域,阿道夫·希特勒见蒋介石政府驱逐苏联顾问、与苏联交恶、发动四一二事变、围剿共产党领导的工农红军等行动与其坚决反共的立场非常合拍,同时中国蕴藏的丰富自然资源(特别是如钨、锑等战略资源)和广阔的工业品市场,也正是德国复兴的重要便利条件,而且作为苏联的邻国,完全可以作为有效的牵制力量和共同反苏的政治盟友,加之他上台之后废除了凡尔赛条约的种种限制,因此来华德国军事顾问的级别与规模逐渐提高,原先带有遮掩耳目的私人性质而逐渐转为公开的官方援助。
中德军事合作因此渐入高潮,不仅双方签署了《五年军事工业发展计划》,德国开始帮助中国建立军事工业,并在中国军事工业尚未建成前向中国提供军事装备,而且第四任德国军事总顾问前德国国防军总司令汉斯·冯·塞克特上将(他是历任德国军事总顾问中最受蒋介石器重,待遇最高、地位最高的,甚至可以以“委员长委托人”的身份,代表蒋介石向国民党政府各部门首脑下达指令!)在协助中国整军建军方面,提交《陆军改革建议书》,提出了以有限的物力财力,首先建立一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小型核心示范武装,再分批分期完成全国60个师的整编,他认为中国有这样60个师的精锐常备军就足以应付各种状况了,这就是国军30年代60个整编师方案的来源。
整军方案
在整军过程中,对各种不同编制的部队有着不同的名称,主要有整编师、调整师、整理师、新编师等四种称谓。
根据塞克特的《陆军改革建议书》之方案,全国60个师称之为整编师。1935年下半年开始进行第一批10个师的整编计划,由于此时这10个师的德械装备尚未运抵中国,只得在编制体系和武器装备方面进行一些内部调整,故称调整师。在这10个师中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中央军校教导总队,这支部队全部按照当时德国陆军步兵师的编制编成,与国军其他师级部队全不相同。
概念提出
所谓整理师是根据1934年12月整军计划分批进行编组,未轮到编组部队根据1932年6月军委会颁布的《陆军师暂行编制表》的四团制师为标准进行整理,故名整理师。这种师编制为两旅四团,师直属骑兵1个连、炮兵1个团、工兵、通信、辎重各1个营、卫生队1个、特务连1个。
1936年,军事委员会对整军方案作了进一步的规划,确立了减少大单位、充实小单位特别是充实团以下部队的战斗力以及人事、经费等方面的整军原则,根据这一规划整编的部队称为二十五年调整师(1936年即民国二十五年),初步计划年内完成20个师的整编。
整编先从中央系和东北军中开始,中央系37个师共186个团,除正在围剿红军的一线部队外,其余部队一律改为四团制的整理师。各军师直属的骑兵、炮兵、工兵等兵种,则集中进行整训。预定中央系参与整军的135个团中先整编出18个四团制的整理师,再将其余63个团合编为32个团,在此基础上组建8个新编师,新编师基本上以2个整理团合并为1个团。
东北军18个师54个团计划整军为10个整理师(由原来40个团组成)和2个新编师(由原来8个团组成)。
新编师特点
整理师的各级军官基本还是以原来的各级军官为基础,而新编师则完全打破原来的人事,由来自不同部队的各级军官进行混合编组,以彻底清除军队内部派系林立的现象,建立一支完全新型的国家军队。
整军过程中,当时担任第五任德国军事顾问团团长的法肯豪斯对该计划提出了建议:各师应以中央军校教导总队的编制和装备为标准,如果暂时没有条件组建工兵营和通讯营的,可以先组建工兵连和通讯连;加强炮兵建设,各师应尽量配属一个辖3个炮兵营的炮兵团(山炮营、野炮营和105毫米榴弹炮营各1个);轻武器方面应统一武器制式,并在师建制里组建一个修械所负责武器的保养维护和修理。
整军计划
至1937年7月抗战爆发前,整军计划一共进行了两期,计20个师,第三期10个师正在进行之中。实际在已完成整军的20个师中,其接受德式装备和德国顾问的训练程度也各有不同,实际接受过德国顾问系统训练与指导的部队只有下述各师:第3师、第6师、第9师、第14师、第36师、第87师、第88师和教导总队,以及不属于正规军系统的税警总团。
至1937年7月,国军中中央系共调整35个师、整理24个师,东北军调整10个师,运用调整方式而未完成的有5个师,另有粤军10个师、川军26个师、9个独立旅被整理。在中央系的30个师里,基本上都接受了一些德式装备,其中还有几个师是接近全部实现了德式装备,并接受德国顾问的系统训练。以经过这样的整军而面貌一新的中央军,堪称为中国近代史上最现代化的陆军。在抗战初期,就是以这些经过整军的德式师担当起中流砥柱的作用,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当然也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不少军事历史学家认为,如果抗战再晚一年爆发,将会有更多的中国军队接受先进的德式装备和德式战术思想训练,抗战局面至少说可以乐观很多.
武器装备
轻武器
步枪:德式师主要单兵武器是国造7.92毫米中正式或德制1924年式标准型毛瑟系列步枪,也就是K98k的前身。当然由于种种原因,在德式师里还有其他各式型号的步枪,如汉阳造等。
轻机枪:德式师装备的轻机枪多是国造仿制捷克ZB26,也有少量的比利时和法国的轻机枪。但是德国陆军在二战中最为出名的MG—34轻机枪却没有采购装备,中国也没有仿制生产。轻机枪装备数量基本能达到每班一挺的标准。
手枪:德式师装备的手枪自然是名闻遐迩的驳壳枪,也叫盒子炮、快慢机或二十响,在很多电影和小说中经常可以见到的。其真正的名称应是7.63毫米毛瑟M1932型全自动手枪,欧洲多称为C96手炮。这种手枪在中国得到了广泛应用和极高的评价,很多军人莫不以得到一把驳壳枪为荣!当然,德式师装备的毛瑟手枪可不同其他部队里由中国兵工厂、修械所甚至私人制枪作坊仿制的,全都是正宗从德国进口的原装货。
重武器
重机枪:多采用仿制马克沁的二四式水冷式重机枪,该枪是根据1934年由德国兵工署向中国免费提供的马克沁重机枪全套制造图纸生产的,二四式马克沁重机枪与德国陆军装备的1908式重机枪稍有不同,确切地说应是1909式外销型号,采用250发帆布弹带供弹。一般情况下,重机枪的装备数量是每个步兵营建制里设有一个重机枪连,共3个排6挺。这一配置标准只相当于德国陆军标准步兵营的一半!
火炮
这是现代化军队所必不可缺的武器装备,可惜中国由于技术和财力所限,连号称最现代化的德式师在此方面与现代化军队的差距都是非常悬殊的。德式部队中,除了教导总队拥有自己独立的直属重炮部队,其他各德式师都没有师属重炮部队,就以装备最好的第36、第87、第88师为例,也只有1个师属炮兵营而已(在最初的计划中应是1个辖3个营的炮兵团)外加战防炮连和高射炮连各1个。炮兵营下辖3个榴弹炮连,每连装备4门德制75毫米克虏伯山炮(或75毫米博福斯山炮),全营共12门,战防炮连装备4门德制37毫米Pak35战防炮,高射炮连装备6门20毫米高射炮(高射炮型号较多,主要有瑞士的奥力根(Oerlikon)、丹麦的麦迪森(Madsen)、德国莱茵公司瑞士子公司的索罗通(Solothurn)等)。除了师属炮兵营外,每个步兵团还有迫击炮连和小炮连各1个,迫击炮连装备6门仿制法国81毫米布郎得(Brandt)迫击炮的20年式82毫米迫击炮,小炮连装备6门20毫米索罗通机关炮。
为弥补炮火不足的缺陷,德国顾问建议将少量先进火炮集中编成独立炮兵旅或炮兵团,统一使用,由火力的集中调配,来达到支援作战的目的。为此组建了一些装备重炮的独立炮兵旅或炮兵团,如装备75毫米瑞典制L/14博福斯(Bofors)山炮的炮兵第2旅、装备75毫米德制L/29克虏伯(Krupp)野炮的炮兵第六旅。火炮性能最好当属装备24门150毫米德制L/32sFH18莱茵公司(Rheinmetall)重榴弹炮的炮兵第10团(1934年采购)和装备24门150毫米德制L/30sFH18克虏伯重榴弹炮的炮兵第14团(1936年采购)。
通讯
在法肯豪斯将军的强烈要求下,德式师在师通信营的建制内设立一个无线电通信排,配备15瓦无线电台,并在各步兵团团部建立一个配备5瓦无线电台的无线电通信班,构成了师团两级的无线电通信系统。
个人装具
三种军装
中央系德式师的军装分三种,春秋为黄绿色驼绒夹衣常服,夏季为草绿色卡其布衫(又分长裤短裤两种),冬季为棉布。军官配呢军装和呢大衣,质地也就是被称作“甲种呢”的呈斜横纹走向的呢质横织布,军服式样基本就是中山装。
头戴圆筒军常帽,也叫军小帽,据说其款式是根据欧洲滑雪小帽改进而来的,也有说是从土耳其的圆筒帽变化而来。军帽整体采用适合东方人头形的正圆筒形,而不是欧洲的椭圆形。在帽围上有折围式护面布,平时折叠起来用两颗铜扣连接在正面,必要时可以放下,遮住面部和后颈部,可以起到防寒、放风、防尘、隔音等作用。在护面布上缘到上帽檐之间镶有一颗直径2.8厘米的青天白日国徽。作战时,则戴德制M—35型钢盔,这也是德式师最明显的服装特征,钢盔上同样也镶有一颗青天白日国徽。据说中国德式师所佩带的M—35钢盔还是德国工厂里最早生产出来的一批,根据目前的资料,截止到1936年,中国总共从德国进口了31.5万顶M—35钢盔。
因为中国军队的机动方式主要还是步行,绑腿可以有限减轻长途步行的疲劳,因此绑腿成为中国军队不可或缺的个人传统装具,德式师也不例外,打绑腿,士兵配发黑色胶底布鞋,军官配发皮鞋,高级军官配发高统皮靴。
士兵装具
每个士兵标准个人装具包括弹带、水壶、干粮袋和防毒面具,弹带为帆布长条形,不同与德军的皮制弹包,通常是一条长弹带由肩上斜绕一周至腰间再绕一圈,最后以布条打结扎紧,可以携带20个子弹夹。也有少量采用两条短弹带或在胸前如X型交叉,或在两肩下如V型分叉,或在肩上腰上各一条。很遗憾,德式师没有配发二战中德军标志性的个人装具Y形背带。水壶一部分是从德国采购,一部分是由国内仿制,椭圆形木塞盖,肩背带。这与德军所采用的系在腰带上的金属盖水壶略有不同。干粮袋为方形,背带跨肩,也与德军系在腰带上不同。防毒面具是采购德国的1930式面具,也有部分仿制的,但与德军不同的是装在帆布袋中,而非装在圆筒中。但是不少照片资料上可以看到德式师士兵携带的防毒面具是装在圆筒中,其实那是仿制法国的防毒面具圆筒容具,两者区别在于德军圆筒容具上是直向形增强条纹,而仿制法国的则是横向形增强条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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