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炎光,字藻英,1889年12月出生于湖南省湘乡县壶天十八都(今湘乡市涧山乡)托塘湾村一个私塾教师家庭。1909年,李炎光投入湖南新军第四十九标王隆中部当炊事兵,后改充文书,排长、连长。1911年10月22日,李炎光参与光复长沙。
1912年,王隆中出任湘军第四师师长驻湘西,李炎光任该部营长,奉调大庸、慈利剿匪,他对土匪实行“攻心为上,破伍次之”,剿抚兼施,恩威并重,释放被逼为匪的群众,给予川资,遣返回家务农,匪患渐次平息。不久,李炎光以自荐信得谭延闿赏识,推荐为湖北宜昌厘金局局长。1925年天旱,李炎光从湖北运回大米、蚕豆赈济乡民。
1926年,李炎光在国民党军需学校特别学员班毕业,分配在国民革命军第二军鲁涤平部任军需处长。在广州期间,他邀集各军有志者十余人组织军需法规委员会,被认定为军需学校特别研究班第一期学员。1926年6月,李炎光随军参加了北伐战争。“马日事变”后,国民党大肆搜捕农民协会会员和革命人士,当时涧山乡就有些被搜捕的对象逃到南京李炎光那里避难,都得到他的保护。
1928年,鲁涤平调任国民党江西省政府主席,在他的推荐下,李炎光于1月27日调任军事委员会军政厅(厅长严重、朱绍良)经理处副处长。北伐军收复北平后,俞飞鹏派李炎光、汪逢楠、周亮、梅馥为军需学校接收委员,将该校南迁到南京恢复办学。同年11月19日,李炎光任军政部军需署(署长俞飞鹏)审核司司长。
1934年5月21日,李炎光任国民党军事委员会政府军政部军需署(署长周骏彦)财政司司长。1936年1月13日,任军需署二等军需监,后代理军需署署长。1940年,调广东曲江,任军需、军粮局局长。1943年,李炎光任抚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为了表彰他在北伐和抗日战争中的功绩,国民党先后授予他二等云麾勋章和三等嘉禾勋章。
1945年中共代表团参加国共谈判期间李炎光邀请毛泽东、周恩来等两次去寓所聚旧,倾谈国事。1946年,李炎光归隐家乡常为乡人排忧解难,深得民心。
1949年8月4日,湖南和平解放,省主席程潜奉周恩来指示,两次派人迎李炎光去省会,因李炎光生病而未成行。湖南土改过程中,当地农会以开明绅士对待他。1951年4月,李炎光病逝于家,享年7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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