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宪,字赞廷,1906年出生于湖南省酃县(今炎陵县)水江圩。刘国宪与唐纵从小学到黄埔军校第六期均为同学,两人友情深厚。1929年5月从黄埔军校第六期第一总队第二大队第六中队毕业后,刘国宪考入中央军校宪警班学习,毕业后历任上海淞沪警备司令部侦缉大队上尉督察、陕西省省会警察局分局职员。1940年,刘国宪任重庆卫戍总司令部稽查处督察、四川綦江稽查所上校所长、重庆卫戍总司令部稽查处副督察长,坚决执行反共政策,多次抓获一些从事地下活动的党员解送军统局处理。如四川南川县稽查所长程传洛,向戴笠呈报海孔洞飞机制造厂有“异党”分子,戴笠派刘国宪直扑海孔洞,逮捕了陈志坚、刘鸣骥等人,将其关押在重庆军统局。后调任军事委员会特务第五团副团长、团长、特务总队副总队长、界首警备司令部稽查处处长。
1942年,汤恩伯将界首警备司令部改组为沙河警备司令部,以刘国宪为司令,下设秘书处、参谋处、军法处、军需处、副官处、督察处、社会服务处、船舶管理处、财务整理委员会,司令部有三个特务连、一个警察队、一个武装连,直接掌握了界首的军政实权。当时,界首有许多政府军政要员大作生意,刘国宪对此不闻不问。1949年,刘国宪去台湾,任台湾警备司令部安全管制处少将处长、台湾省党部委员、台湾省渔业局局长等职。
1955年9月8日,刘国宪任台北市警察局局长。1957年3月20日,美军上士雷诺在台北阳明山的住家门前,将服务于“革命实践研究院”的刘自然击毙,美军军事法庭调查审理却宣判雷诺无罪。5月24日,台北民众围攻美国驻台“大使馆”,刘国宪赶到现场劝说无效。1小时后,第一批武装部队赶到,驱散人群。部分群众冲进台北市警察局,与警方发生冲突,造成一人死亡,警民多人受伤。事发后,美国政府反应强烈,蒋介石立即下令撤除卫戍司令黄珍吾、宪兵司令刘炜以及警务处处长乐干等人的职务。同年9月16日出版的《自由中国》刊有《关于孙元锦之死》和《从孙元锦之死想到的几个问题》(社论),揭露台湾省保安司令部私设公堂、刑讯逼供,把“台湾毛绒厂”经理孙元锦逼得自杀实情,指斥当局罔顾法纪、草菅人命。该期杂志发行后,警察局迫令各书报摊不得出售,刘国宪亲自到《自由中国》社,拜见雷震,叮嘱“没有发者千万不要再发了”。1976年7月,刘国宪病逝,终年7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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