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拔夫,1898年出生于湖南省醴陵市。1921年,李拔夫考入广东讲武堂学习军事,毕业后任广东攻鄂军警卫营上尉营附。不久,李拔夫受派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后转入苏联基辅军官学校步兵科学习。回国后,李拔夫历任国民革命军第六军党政人员训练大队政治部总务科长、湖南衡阳警察分局局长、南京国民党中央党校二大队队附、清华大学军事教官。1933年11月考入陆军大学正则班第十二期,1936年12月毕业。
抗日战争爆发后,李拔夫历任国民革命军预备第十师上校参谋长、参谋处长、少将副师长,福建省保安司令部少将参议等职。1939年2月,李拔夫任贵州省沿河县县长,曾将民先队队长朱毅逼迫走,迫使民先队在沿河停止活动。同年12月24日,苏机3架在独山上空与日机作战,返航时汽油用尽,紧急降落在淇滩附近坝沱的沙滩上。县长李拔夫将飞行员接往县城安顿,并为牺牲的飞行员金角罗夫举行隆重追悼会。抗日战争结束后,李拔夫历任国防部政工局部员、皖北第十四绥靖区行政处长。1949年2月,李拔夫任长沙绥靖公署总务处长。同年8月4日,李拔夫随程潜、陈明仁在长沙起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李拔夫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一兵团高参、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
1975年12月12日,李拔夫病逝,终年7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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