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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权
来源:无湘不成军的博客   2018-12-31 14:20:22

  王大权,别名建中,1901年出生于湖南省平江县南江桥冬塔。1929年5月毕业于黄埔军校第六期第一总队第三大队第十二中队。历任国民革命军排长、连长、少校参谋、中校督导员,参加了蒋冯战争、讨桂之役和中原大战以及“剿共”各役。1942年,王大权升任国民革命军第七十四军第五十七师少将副师长兼政治部主任。

  1943年冬,第五十七师奉命守卫常德。王大权努力协助师长余程万组织全师官兵,积极作好迎击日本侵略军的准备工作。11月中旬,日军集中主力部队围攻常德。11月18日起,第五十七师所部在城区外围阻击进攻之敌。日军在飞机大炮的掩护下,施放毒气,反复猛攻,第五十七师官兵拼死奋战,整连、整营官兵以身殉国,取得了击毙3000多日军的战绩。25日起日军攻进城区,第五十七师官兵抱定与常德共存亡决心,奋力苦战,到12月2日晚,全城守军仅剩下500余人,且弹尽粮绝。3日凌晨一点,余程万师长与副师长王大权,代参谋长皮宣猷商定突围。深夜3点,王大权随同师长率100余人从笔架山下渡过沅水,向南突围。全师8315名官兵,阵亡5703人,负伤及中毒气2000余人。

  1945年8月,日军宣布投降后,王大权任国民革命军第一八七师少将副师长。不久,王大权退役,改任平江劳动督导团主任。1951年平江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罪,判处王大权有期徒刑20年,交送宁夏青铜峡市劳动改造, 1960年12月12日,王大权抗拒改造,公开行凶,被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法院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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