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维海,号晴州,又名案清,祖籍湖南省靖县,1887年出生于绥宁县蓉江乡(现通道县双江乡)白岩冲。邓幼年进入家乡私塾读书。1907年,邓维海考入湖南西路师范学堂学习。1910年毕业后,邓维海回到家乡任(武冈、邵阳、绥宁、城步、新宁)五县联中英语教师,随后返回双江创办私塾。1917年,邓维海到湖南督军谭延闿部任副官。1924年,邓维海投靠湘军第五师师长杨玉泽,受命在绥宁组建湘军第五支队,邓维海任支队长,下设五个营,以曾祥谟、龙正河、杨镇楚、廖成章、杨盛春等分任营长,并在双江盘古庙开设兵工厂,制造七九单响马步枪。
1925年,邓维海任绥宁县第四区自治筹备处处长。1926年,沈鸿英被李宗仁、白崇禧赶出桂林,进入湖南。随后沈鸿英联合湘滇川黔四省军队围攻桂林,邓维海出任四省联军第三支队支队长。不久,邓维海之部属杨镇越随沈军而去,廖成章在剿匪中被桂系军队行剌而死,邓部力量锐减。
1928年,邓维海出任绥宁县守望队队长。1934年,邓维海任绥宁县营建委员会主任,在临口、双江一带修筑碉堡,阻截红军北上抗日。1935年,邓维海任绥宁县第四区团防局局长,负责保境安民。1947年,邓维海在与绥宁县参议会议长龙怀麟竞选“国大”代表中败北。1949年3月,绥宁县四里乡人民不满县警察局局长苏星云的歧视,组织“义务警察指挥部”, 提出抗兵、抗粮口号,县长余卓加以支持,任邓维海为指挥长。7月,程潜下令各县成立自卫团,邓维海任绥宁县自卫团团长。
8月,长沙和平解放,黄杰要邓维海组织“绥靖通三县戡乱指挥部”,任邓维海为少将指挥官。衡宝战役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三兵团向广西进军,邓维海将所部撤回四里,驻扎在临口龙心头。解放军从城步、绥宁、通道进入广西,解放军十三兵团民运部长彭燕郊通过绥宁县自卫团副团长袁一之与邓维海取得了联系。9月下旬,邓维海派参谋主任储天民到城步与解放军第十三兵团政治部副主任兼第一一五师师长王汉昭就起义达成四条协议。1949年10月17日,邓维海在下乡禾场院宣布起义,成立“湘桂黔边区纵队司令部”,邓维海任司令员,龙章密、谭朋任副司令员。10月中旬,解放大军过境,邓维海为解放军筹备了100多万斤粮食。
1950年4月,解放军放弃靖县、绥宁、通道三县,集中兵力重点围剿中心区的土匪。靖县的吴君庭、唐振之重新为匪,邓维海部的反动分子也将人枪拉走,重新为匪,解放军只好将三支队余部解散,将邓维海等人送往芷江军分区学习,从而使得邓之余部惊惶失措,副司令龙章密、第一支队长何景盛相继反水。6月,湘西军区将湘桂黔边区纵队撤销,邓维海调任湘西军区高参。
1953年,邓维海在芷江病逝,终年6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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