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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寇惨无人道的毒气战: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宜昌
来源:中华网论坛   2015-08-27 11:28:05

  日本军国主义在侵华战争期间,公然违反国际公法,对中国军民上千次地使用生化武器,进行灭绝人性的细菌战、毒气战。对于1940年沦于日寇铁蹄之下五年有余的宜昌来说,日军的血腥统治和种种暴行,实为罄南山之竹,难书其罪。尤其是日本侵略军在中国战场所进行的历次战役中发射毒气弹最多、其毒性最为剧烈和造成中国军人伤亡最为严重的毒气战就发生在宜昌,其罪孽令人发指。

  国民政府军政部防毒处公布日军进行毒气战资料

  日本本来是以下两个海牙国际公约的签字国之一:1899年订立的关于禁止使用毒气的宣言;1907年签署的关于陆战惯例法规的条例和规则,其第二款第一章第二十三条中有明确规定:“除了特殊条约规定的禁止事项外,尤其禁止的是:一、使用施放毒药和毒液的武器……”在1930年11月开始的日内瓦一般裁军会议上和1932年秋召开的日内瓦裁军会议筹备委员会上,日本政府代表还煞有介事地主张和强调把催泪性气体(指各国防暴警察所使用者)也应作为毒气予以禁止。然而曾几何时,自卢沟桥事变后,日本侵略军便明目张胆地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协定,在中国各地战场纷纷使用毒气武器。早在1937年8月淞沪战役中,日军首次使用了催泪弹、喷嚏性、呕吐性毒气。从1938年8月武汉战役开始起,更加肆无忌惮,有组织地、大规模地、大量地向中国军队发射毒气弹,并开始使用剧毒的糜烂性毒气(芥子气)和路易氏毒气。直至1945年5月8日豆腐屯战斗,垂死中的日军仍然继续使用了毒气武器。日军在中国使用毒气的种类,一般是催泪性的苯氯乙酮,呕吐性的联苯氯化胂和联苯硝化胂,糜烂性的芥子气和路易氏气,还有窒息性的光气、氯化甲基吡啶和氰酸气。所谓“红色”指的是窒息性毒气,“黄色”指的是起疱性(糜烂性)毒气。“红色弹”和“黄色弹”由炮兵发射或飞机投掷,“红色筒”用投射器或掷弹筒发射,“黄色剂”则是直接洒播芥子气原液。

  中国国民政府军政部防毒处曾经发布过一份纪录1937年8月至1945年5月的统计资料,日军在中国大陆和在缅甸对中国远征军共进行毒气战1312次,造成中国军人死伤36968人,其中中毒后立即死亡者2086人。从战后日军供认的事实来看,上述统计显然是十分不完整的,最明显的是1945年日军进行毒气战远远不止2次。另据有关资料揭示,在八年全面抗战期间,被日军毒气武器直接杀害的中国军民共有8万余人。

  日军大量使用毒气,激起了中国人民的极大愤慨。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总指挥朱德、副总指挥彭德怀于1938年3月29日在《新华日报》上发表通电,谴责日寇施放毒气毒菌屠杀我民众,呼吁全国全世界人民抗议敌暴行。军事委员会政治部部长兼武汉卫戍总司令部总司令陈诚上将于是年5月16日在汉口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揭露日军以毒气、毒物残害中国军民的罪行。

  罗斯福总统下令调查日军在华使用毒气情况

  在日军数以千次的毒气战中,受害最为严重的是宜昌。

  1940年6月,日寇侵占宜昌后,即在宜昌设立化学武器(即毒气武器)装配厂,驻扎有专门从事化学战的部队并配备有糜烂性、刺激性和窒息性毒剂的化学弹药。日军在宜昌地区不止一次地进行过毒气战。例如1943年的“鄂西会战”中,日军攻入鄂西山区,欲攻下三峡要塞,经中国军队强有力的反击而败退,退至长阳县磨市东南地区的日军为了突破中国军队的重围,6月7日便使用了毒气武器。是年11月在鄂西湘北进行“常德会战”期间,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22日发表声明:“敌军此次向我鄂西长江南岸发动攻势,又大规模使用毒气……九日在枝江县西南腊树垭施放一次……二十日敌向五峰县仁和坪附近反扑,施放大量毒气,致我官兵中毒,死伤很多……今日据我前线将领报告,已在敌遗尸中搜获敌酋所颁发使用毒气的命令……”据时任第六战区第六十六军副军长宋瑞珂回忆,当时日军第三十九师团为阻止中国军队第六十六军第十三师对常德的增援,在仁和坪地区一月余的攻防战中,竟使用毒气进攻7次。

  然而,最严重的一次毒气战就发生在宜昌城郊。

  事情的经过是,1941年日军发动第二次“长沙会战”,由第十一军司令官阿南惟畿中将指挥,从湖北、江西调集日军兵力12万和舰艇百余艘、飞机百余架向长沙进攻。为牵制进犯长沙的日军,蒋介石命令陈诚指挥第二十六集团军和江防军等部队攻击汉宜、荆当各路之敌,“相机收复宜昌”。

  自9月28日反攻宜昌之战打响至10月6日,面对5个师的中国军队的强大攻势,驻宜昌的日军第十三师团顽固据守,在大量伤亡的情况下,将非战斗人员派往战斗前沿进行抵抗,并使用毒气,但仍无转机。7日夜间,日军第十三师团司令部于绝望之中,一方面烧毁军旗和文件,摆设自杀器皿以供师团长及其以下幕僚和各部部长集体自杀,做好了自尽后焚尸的准备,并用密码向第十一军司令官阿南惟畿中将发出诀别信,师团长内山英太郎中将还在诀别信的末尾加上一句:“皇国官兵最后尽了军人本分,在高呼大元帅陛下万岁中死去。”同时仍作垂死挣扎,决心再次使用毒气。当8日中国军队的主攻部队第二军(军长李延年)第九师(师长张金廷)从东山突入宜昌市区时,日军发射了大量的毒气炮弹进行抵抗,中国军队被迫撤出。

  连日来,日军炮兵发射毒气炮弹,飞机投掷毒气炸弹和直接洒下芥子气原液,造成中国军队一线部队官兵的大量伤亡。本来中国军队攻克并收复宜昌的胜利已是唾手可得,在日军空前规模地使用毒气武器的情况下,延缓了时间,日军大量援兵于10日赶到,中国军队不得已奉命撤出战斗,反攻宜昌之役结束。据有关权威部门统计,在此次战役中,日军使用毒气弹达2500枚之多,致使中国军队官兵1600余人中毒,其中600余人死亡。

  这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中国战场上日本法西斯所犯下的罪行之一“最”。下面引述两位亲历者的回忆资料便可见一斑。

  一位是第二军第九师第二十六团的解云祥,他说:10月6日拂晓,盘踞磨基山的日军炮兵不断向我军发射毒气炮弹,黄色烟雾呈极浓的辛辣味,引起人们泪流不止和连续喷嚏,虽然各团的消毒排紧急进行消毒处置,但仍有不少官兵中毒乃至死亡,造成我军减员和削弱战斗力。

  另一位是军事委员会战地服务团伤兵服务队的负责人何震东,他率领服务队员在前线救护伤兵,“双十(10月10日)总攻”时正在第九师师部,目睹了日军飞机投掷大量毒气炸弹和直接洒播毒液的情况。他说,那时中国军队无防毒面具和防毒衣的装备,中毒者身上都起脓疱,因此官兵伤亡颇多。

  这年10月11日,中国中央通讯社以《我军攻入宜昌,敌机竟投毒弹》为题发布消息:[中央社宜昌战地十日下午五时急电]我攻入宜昌城之各路部队,正对城内残敌继续扫荡之际,敌忽派飞机三十余架,于十日下午三时飞至宜昌市区上空滥肆轰炸,并不顾人道,投掷毒气弹多枚,因是我官兵中毒者颇多。

  1941年太平洋战争开始后,美国由于惧怕日军对盟军实施毒气战,十分注意对这方面的情报搜集。1943年3月中国国民政府发表一份日军对华进行毒气战的概述报告后,更引起了美方的关注。3月23日,美国总统罗斯福宣称“将调查日军在华使用毒气情形”。根据罗斯福的指令,遂由美国驻华大使馆副武官史迪威将军属下的化学军官约翰上校参与美国情报机关进行调查,以证实日军在中国战场使用毒气的情况。对于日军在宜昌进行毒气战一事,约翰上校在调查材料上写道:“在1941年10月8日到10日的宜昌攻防战中,日军长时间地向中国军队发射大量的毒气炮弹。根据作战后的调查,日军使用了芥子气和氰化气体的事实一目了解。另外,还有使用路易氏毒气的证据。据报告,中国军队受害严重,受毒气损伤者达到1600人,其中600人死亡。”多方证实日军的这一暴行。

  侵华日军的自供状《支那事变中化学战例证集》

  战争期间乃至战后,虽然日本军国主义者对其使用毒气武器的罪恶行径百般抵赖,至今也仍有人极力否认在中国使用过致死性的芥子气。日本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编写的《长沙作战》史稿中,以洋洋2万言写1941年10月的宜昌攻防战,把日军第十三师团长内山英太郎等军官们准备自杀的情景写得细致入微,抖露得淋漓尽致,但对使用毒气一事竟只字未提。

  事实胜于雄辩。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特别是在战后对日本战争罪犯的审讯中,他们也供认不讳。1931年至1945年间,日本负责研究开发毒气武器的陆军科学研究所和陆军第六技术研究所在广岛县附近的大久野岛(战后,日本人民知晓真相后便称之为“毒气岛”)大量地制造毒气,共生产了毒气弹750万枚,至少用了毒气6600吨,其中包括芥子气和路易氏气这两种剧毒致命气体4400吨。由福冈县企救郡的曾根兵工厂将毒气充入弹内。负责毒气战指导和教育工作的中枢机关,即所谓“陆军习志野学校”创立于1933年,先后培养和训练了进行化学(毒气)战的军官和士兵31万余名。1939年8月,日军在中国东北的齐齐哈尔成立关东军化学部(满洲五一六部队),开始了在中国大规模使用毒气武器的实验,并与臭名昭著的七三一部队共同用中国军人和平民以及他国被俘人员进行活体试验,受害者达3000余人。

  有些侵华日本军人战后进行反省,并赴自己曾经参与侵占过的地方向政府和人民表示忏悔谢罪。一个名叫佐佐木治的日本旧军人,1938年入伍后来华,自1940年5月起,作为化学武器小队长被分配在第三十九师团二三三联队某大队,参加了对宜昌的侵略作战。他为忏悔自己的罪行撰文说,师团长村上启作命令组建专门使用毒气武器的小队,名曰“化学武器小队”,配属在各步兵大队里。每个小队携带毒气弹有红炮筒中型25根、小型40根、发烟筒30根。他详述了进攻宜昌期间,一次在他指挥下向中国守军阵地发射毒气弹的经过。他写道:“那里有二十几个抗日战士被毒气熏窒息了,口吐鲜血,流出鼻涕,有的处于半死状态,用湿布捂着嘴和鼻子,尽管身上负了几处伤,但斗志仍然昂扬,紧握手中枪。”

  日军占领宜昌后,第三十九师团在宜昌、当阳、荆门驻守较长时间,其暴行已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记录在案,铁的事实不容否认。1941年10月日军第十三师团在那次进行毒气战后,在宜昌市区中心修建了安放战死日军官兵骨灰的“忠灵塔”,靠施放毒气救了自己性命的内山英太郎题写了塔碑。已残缺的“忠灵塔”碑保存至今。曾侵占宜昌的日军部队于昭和49年(1974年)出版的回忆录《藤第6864部队战记》一书上,有“忠灵塔”的绘图。

  上面说到的日本“陆军习志野学校”,于1942年11月编纂的《支那事变中化学战例征集》的小册子,充分地反映了日军关于毒气武器的研究开发、制造、应用、教育、实战中的使用全过程。这个《支那事变中化学战例证集》被日本一大学教授于1983年在美国国立档案馆发现。上面选择汇集了1937年8月至1942年10月期间,日军在中国各地进行毒气战的56例之《作战经过图》、“一般情况”、“战斗经过概要”和“教训”等内容。其中被编纂者称为“较大规模地使用黄色弹和红色弹,挫败敌人优势兵力围攻的战例”的第40例便是“1941年10月7日到11日的宜昌战役”。

  该《证集》所载此战役的“战斗经过概要”中说:“蒋介石获悉我军作战期间在宜昌地区的警备兵力明显减少,并严令第六战区司令官陈诚夺回宜昌。”于是日军“发射了约1000发黄色弹、1500发红色弹,不仅挫败了敌军的进攻企图,而且在综合了密探的报告以及其他情报后,得知毒气的效果颇佳。”同时侵略者也不得不承认:“中国国民政府军集中兵力向日军兵力减少的地带反攻。防守宜昌的第十三师团(师团长是内山英太郎中将)于10月上旬被中国军队完全包围,一时濒临全军覆没的危险,该师团向中国军队发射了包括芥子气弹1000发在内的大量毒气弹,才总算保住了宜昌。”

  中国军事当局和美军以及日军的确凿资料都充分地揭露和证实了日本侵略军在中国长时期地大规模地使用毒气武器,其中包括1941年在宜昌进行最为严重的一例毒气战的滔天罪行。

  1988年,日本广岛大学学者桥本学来宜昌,调查日军广岛部队(即第三十九师团)侵华战争期间在宜昌地区的侵略史实。意味深长的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宜昌是遭受毒气武器伤害最为严重的城市,而日本广岛是遭受原子弹严重伤害的城市,40年后广岛同宜昌结为友好城市,其意义真是非同凡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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