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倭毒——揭秘侵华日军化学战
来源:化学人生微信公众号   2018-10-24 14:35:21

  在战争中使用生物及化学武器早已是国际公约所禁止的行为。然而,日本侵略军,这只完全丧失了人类起码良知与人性的战争野兽,在侵华战争期间却公然违背国际公约,开发研制并使用生化武器,导致大量无辜的中国人民被屠杀或残害。其中,臭名昭著的731部队进行人体实验的残暴罪行已多有揭露,而关于日军的化学战,特别是关东军516毒气部队的侵略罪行,人们却知之较少——

  通过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考察,日本认识到化学战的特殊作用,开始秘密研制化学武器。1927年,日本陆军省在濑户内海的大久野岛上建立“东京兵工厂忠海制造所”,开始大规模生产毒气。

  这里被建成当时世界第一大规模的化武生产基地,制造各种高危化学武器,被称作“毒气之王”的芥子气和“死亡之露”的路易氏气是其主要产品,为了保密,小岛被从地图上抹去。大久野岛的北部有一处依山而建的最大的毒气储存库——长浦毒气库,可容6个百吨规模的大型毒剂罐。从1929年开始至1945年止,日本共生产了7000多吨、700多万发毒气弹,绝大多数运到了中国。

  1931年9月18日,侵华战争爆发。在黑龙江省,具有重要战略位置的齐齐哈尔首先成为日本关东军攻占的要地。1931年10月16日至11月21日,日本关东军第二师在多门二郎师团长的指挥下,与马占山将军率领的中国军队进行了37天的战斗,以伤亡两千余人的代价侵占了齐齐哈尔市。1933年,设立于日本东京淀桥的陆军军械部第六技术研究所和日本陆军习志野学校开始秘密行动,一支神秘的部队随之在齐齐哈尔火车站东4公里处安营扎寨,它就是侵华日军关东军化学部,代号“五一六”。


 “五一六”部队

  很少有人知道齐齐哈尔 “五一六”部队,它与臭名昭著的奥斯维辛集中营的毒杀、与日军“七三一”部队的细菌试验一样灭绝人性。“五一六”部队辖区面积有10平方公里,设有生活区、制造车间、试验区、靶场、迫击炮部队5大区域。试验室是一座钢筋水泥结构的大楼,设有地下试验室,在试验室的南部一公里处是测试各种化学武器性能的试验场,因为齐齐哈尔多为西北风,整个试验场西低东高。

  毒气实验除了用小鸟、老鼠、鸡、狗等动物之外,还需要人,而最稀缺的就是人,这种稀缺的实验对象恰巧在 “七三一”部队中大量存在。于是 “七三一”部队和 “五一六”部队联合起来,开始进行惨无人道的细菌和毒气实验。原 “七三一”部队的队员越定男曾多次目睹两个部队联手进行毒气实验的情景: “抱着大量杀伤人的目的,当时进行大量的毒气试验,比如芥子气、糜烂性、伤肺性毒气,氢氧化物毒气、硫酸毒气等等,并不是每天只进行一种毒气试验。在大野久岛生产的毒气是隔着玻璃观察,能够清楚地得知里面的情况,外面有专门的录像人员,用黑白摄像机全部拍摄下来。给试验者注射两倍三倍甚至五倍的毒气,然后观察被试验者痛苦的表情,在多少秒是什么样的表情,做出非常详细的记录。人的呼吸标准基本上和鸽子是一样的,当时把鸽子、狗和人一同放进去进行实验。”

  1937年7月7日,日本军队通过在卢沟桥制造的武装冲突开始了对中国的全面进攻后,就把在中国进行化学战作为重要的战争手段。27日,参谋总长载仁下达了可在适当时机使用化学武器的命令。以后又陆续向日本驻华北、华中各地区的日军司令官下达了可使用呕吐性和糜烂性化学武器的命令。在整个侵略战争期间,日本大本营直接就使用化学武器发布了至少15项命令。可见,日本军队在侵华战争期间是有准备有计划地进行化学战的。

  日军大本营在下达使用化学武器命令的同时,也向在中国战场上各个师团都派遣了专业的化学部队,在华北派遣军和关东军中还派驻了化学实验部,这些专门的化学部队从1937年起开始直接参加了侵略战争。根据当时日本为进行化学战的准备而秘密成立的《陆军习志野学校校史》记载,由于日本军队在作战中了解到当时中国军队并不具备化学战的能力,所以专门的化学部队在对作战日军进行化学战的培训后陆续撤回日本本土,而一般的作战部队均可实施化学作战。

  日本军队在中国战场上使用化学武器的情况大体有三种情况:一是在大规模的战役中使用化学武器作为达到军事目的的手段,如1938年的武汉作战,1940年的宜昌作战等。由于这种战役规模比较大,日军有计划使用化学武器,甚至在战争中进行化学武器实验,所以有比较详细的记载,包括准备和实际使用的化学武器的种类和数量等。第二种情况是在一般性的战争中或者是在较小规模的战斗中,日军根据情况机动地使用化学武器。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也有偶然留下记录的情况,多数情况下已没有具体的记载。不过,战后中日两国关于在战争中使用毒瓦斯的回忆相当多,中国方面的资料集中体现在名为《细菌战和毒气战》资料集中;日本方面的证言在中国归还者联络会出版的战犯回忆中也多有体现。第三种情况是针对平民使用化学武器作为迫害手段。日军对当时抗日力量所控制的地区进行扫荡时,经常使用化学武器对掩藏在地道中的和平居民进行攻击。日本方面的文件中对此有所记载,但更多是反映在中国方面的资料里。当时,“毒瓦斯”这一名词也在民间流传,就是由于这一原因。

  由于使用化学武器是违背国际公约的行为,所以日本军队竭力掩盖在中国进行化学战的真相。日本军队为此颁布了一系列严格保守秘密的命令,如规定绝对“隐匿使用特种资材的任何意图和使用的其他证据”,“使用时尽量全部歼灭使用地区之敌,不能遗留证据”等等。甚至还要求各部队“在使用毒气的时候,对外宣传是使用烟幕”。

  但是,滔天的罪行无论如何是掩盖不住的。专门训练从事化学战军人的日本陆军习志野学校,就曾经汇集了大量的日本在中国进行化学作战的战例,在1942年编写了《中国事变中化学战例证集》;其他日军部队也对本部队进行的化学战提出过报告,如华中派遣军司令部编成的《进攻武汉时的化学战实施报告》等。这些战例与报告同时附有地图与大量的数据资料,是日本军队在中国进行化学战的有力证据。1984年和1997年,日本的不二出版社相继两次将这些原件以复印形式公开,从而为研究这一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第一手资料―《关于毒气战资料》。

  关东军化学部是派往中国战场的化学实验部中最重要和最特殊的一支。它虽然是从属于关东军,但实际上是日本陆军化学战研究、训练机构在中国的支部。关东军化学部成立之后,日本军队的化学武器研制和训练就有了一个新的中心。陆军将该化学部同在日本的化学武器研究工作一体看待,规定由关东军的化学部承担在中国东北的化学武器的实验和化学战的训练,特别是从事日本化学战的一切的实际准备工作。日本军队之所以在关东军内设立规模庞大的化学部,从技术上看,是为了研究化学武器能够在各种气候条件,特别是寒冷的环境中的使用问题,从政治上看,则是与进攻苏联这一日本战略目标紧密联系的。关东军化学部曾主持了多次毒气实验,一种是在野外的毒气发射实验,主要目的是研究摸索在实战环境下如何使用化学武器,另一种是在实验室中,目的是研究各种毒剂的伤害效果。这两种实验都使用动物甚至活人作为实验物。所以,日本的化学战争与细菌战是一对兄弟“恶魔”。

  日本在侵华战争中肆无忌惮地冒天下之大不韪,悍然动用化学武器特别是毒气武器,杀害中国军民,劣迹斑驳,罪行累累。战后东京审判法庭的国际检察局提出的报告曾经指出,日军在中国使用化学武器共1312次;受到伤害的人数为36968人;其中死亡2086人。

  但是,这个数据是很不完全的。比如,在东京审判法庭的国际检察局提出的报告中,就没有把日军在敌后战场和八路军根据地的用毒情况统计进去。由于日军在中国的化学战对中国军民造成的伤亡主要依靠中国方面的资料记载,加上中国方面当时关于化学战的知识不足,不能把所有受到化学武器伤害的情况都准确地记录下来,所以资料是很不充分的。而且,即使有所记载,对于化学武器的种类、数量等也语焉不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时,曾经就其罪行进行过调查,取得了大量新的证据。比如,《抗战八年来敌军用毒经过报告书》曾多处记载:“敌攻忻口不克时,亦曾借催泪性毒气,以奏突破之效”等等。1938年4月15日,日军在围攻晋察冀抗日根据地时,在山西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武乡西营惨案。他们大肆杀戮平民226人。当70多名百姓逃入一个山洞躲避时,“倭寇发觉后,不敢进去,竟将毒瓦斯注入,把他们熏死在里面。”近年来,根据各方面的资料重新进行了统计,可以认为:日军在中国使用化学武器的次数超过2000次,造成了近十万人的直接伤亡,犯下了罄竹难书的罪行——

  “北疃惨案”的血肉井

  日本军队1928年就开始实验性生产芥子气,6年之后又研制出了与芥子气性能相似的路易氏气。为了保密的需要,日本军队对这些毒气都不直呼其名,而是称之为红弹、黄弹。在日本,芥子气被叫做黄色弹,是黄颜色有芥末味道的制剂,是化学武器中最毒的一种,皮肤一旦接触到马上会起水泡。吸入肺部,肺部也会严重受损,具有很强的毒性。1929年,日本陆军科学研究所再次研制成功了喷嚏、呕吐性毒气,这种毒气是日本生产最多、战场使用最频繁的毒气,它被日本人称为“红一号”,能够使人连续不断地打喷嚏、流泪和呕吐。在毒剂浓度为每立方米一毫克的空气中,人只要暴露30秒钟就能暂时失去战斗力。

  1938年10月30日的 《新华日报》,曾专门对侵华日军在晋察冀边区使用毒气的情况进行了报道:敌机肆扰晋察冀边区,飞晋北滥施毒气扫射五台。可以确定的是,在1940年的百团大战中,日军使用了化学武器,1942年的“北疃惨案”,也是一次毒气致使大量平民伤亡的事件。抗日战争时期,北疃村独特的地理位置加上村民的抗日传统,使它成为定南抗日根据地的中心,也因此成为华北日军的眼中钉。侵华日军陆军第110师团步兵163联队长上板胜的供词中记录道:1942年5月27日,正是他率日伪军2000余人分路包抄了北疃村,并下令向村地道内的无辜百姓施放毒气。北疃惨案发生时76岁的李欣友只有6岁,毒气夺走了他的父母、爷爷等6位亲人的生命,全家人只有他和13岁的姐姐死里逃生。李欣友回忆说:“当时毒死了1000多人,村里从此有一口血肉井。日军放了毒瓦斯,受不了的人就到处跑,日军就把我的母亲一枪打倒,他们用枪打,用刀扎,用刺刀刺,有气的人都被拉到井里,填满了整个井,所以叫‘血肉井’。”

  化学武器扭转败局

  日本向中国发动全面战争后,派遣大量军队到中国,其中就包括化学部队,包括野战毒瓦斯第一、二、五、六、十三中队,第一军野战瓦斯队本部,第一、二、三、四野战化学实验部,第一、二野战瓦斯厂等。在侵华战争开战不久,每当部队陷入危机时,日军便开始使用被称为“红气”的毒气,所谓红气就是化学武器二苯氰砷。研究人员公认的一个结论是,在抗日战争的历史中,日军对我国军队使用化学武器最为猖狂的时期是1938年的武汉会战。

  1938年6月,日军在攻占武汉门户安庆之后,把目光对准了长江的江防要塞马当。一个专门配备化学武器的波田支队出现在马当战役中,马当失守后,中日双方军队进行了激烈的拉锯战。国民党第十六军第六十师在空军的配合下,向登陆的日军展开反击,将日军步兵逼退至长江边,于当日中午收复香山、香口。第二天拂晓前,乘我守军疲惫不堪之际,日军悄悄摸到长山西端第二总队第七中队阵地前施放毒气,我守军第七中队官兵几乎全部中毒身亡。

  撒播芥子气原液

  1941年,日军又发起了另一场大规模的化学战,地点是湖北宜昌。在宜昌攻防战中,日军发射的毒气弹毒性最为强烈,杀伤中国军民人数为历次化学战中最多。1940年5月至6月间,日军强渡汉水,进攻宜昌,进逼中国临时首都重庆。日军在中国的占领区不断扩大,毒气战越来越日常化。占领宜昌以后,日军派了第十三师团驻防宜昌城及以东地区。1941年9月下旬,蒋介石命令陈诚夺回宜昌,陈诚调动两个集团军对宜昌进行反攻。面对我军强大攻势,驻守宜昌的日军危在旦夕,十二军十三师的司令官内山英太郎中将集中了他的少数兵力准备集体自杀。就在此时,日军再一次施放毒气,这次竟直接撒播芥子气原液。参加过宜昌攻防战的国民党第九师十六团的解云祥是亲历者,他在上个世纪90年代提供了证词:“10月6日拂晓,盘踞磨基山的日军炮兵不断向我军发射毒气弹,致使不少官兵中毒乃至死亡,造成部队严重减员和丧失战斗力。“

  之所以能大规模使用化学武器,是因为日军曾派了4个研究部专家到中国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军队对化学武器基本没有防御能力,只有非常少量的防毒面具。于是在侵华战争中,日军在进攻阵地或者攻打山头时,会先喷射呕吐性的毒气或将呕吐性炮弹打入我方阵地,二三十分钟后,受害者会感到剧烈的疼痛和胸闷,大大挫伤了我军的战斗力,日军会在这期间冲上阵地,用刺刀将吸入毒气的士兵刺死。

  以上这些事例,仅仅是日寇化学战所犯下罄竹难书的罪行中的一小部分。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在日军用毒的代表性地区――山西省东南地区进行过调查,发现了许多以前的历史资料中没有记载的伤害情况。原因是当地的群众至今没有“化学武器”或“毒气武器”的概念,他们只能描述当时的情景,而他们所说的“臭弹”就是指化学武器。因此,如果就日本化学战的罪行和受害进行专门的调查的话,一定会取得更多的证据。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违反国际法在中国战场上使用化学武器这一历史事实,在战后被有意地掩盖,逃避了国际审判。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许多强国都拥有化学武器。但是,由于考虑到对方使用化学武器的报复,所以绝大多数拥有化学武器的国家并没有在战场上使用化学武器。而在战场上大量使用化学武器的国家只有日本,而其主要的使用对象是中国,因为中国当时不仅没有化学武器,防化能力也很弱,有的部队甚至不了解防备化学武器攻击的知识。

  中国方面在战争期间曾多次向国际社会揭露过日军使用化学武器的罪行,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一定的注意。特别是在1942年5月29日蒋介石电令当时在美国的外交部长宋子文转达他的如下意见:浙赣作战时日本军队使用了毒气。如果国际社会不对其谴责或对我国的抗议不立即给予支持的话,日本军队有可能变本加厉地大规模使用毒气。希望美国依照英国首相以报复的方式警告德国的办法,也发表措辞严厉的声明,对中国的抗议予以支持,对日本施加压力。美国总统罗斯福于是在1942年6月5日发表了谴责和警告日本使用毒气的声明。全文如下:“美国政府已经得到了确凿的情报,证实日本军队在中国的许多地方使用了毒气(poisonous gas)和有害的气体(noxious gas)。如果日本继续对中国或其他盟国使用这一非人道的战争手段(inhuman form of warfare),我国政府将视其为对美国的战争行为,因此将毫不犹豫地使用同样的手段给予最大规模的报复。我想对此是毫无疑问和明白无误的。现在正在进行报复的准备,而一切责任,应由日本方面承担。”1944年4月18日,美国开始对日本使用化学武器进行报复性毒气攻击的问题进行讨论。

  战后初期,针对战争中日本在中国战场大量使用了化学武器的战争责任,为东京审判做准备,美国曾经向日本派遣了专门调查日军细菌战和化学战的由11人组成的专家团,顾问和团长分别由美国马萨诸塞工业大学校长和理学部长担任。此后,在东京审判的检察团组成时,美国的莫罗上校被委任为调查化学战罪行的组长。莫罗在中国进行了调查,得到了当时的国民政府提供的日本在华进行毒气战罪行的调查报告,并根据这一报告提出了检察官的起诉书。

  但是在1946年6月1日,后来成为美国总统而当时任陆军参谋总长的艾森豪威尔,通过麦克阿瑟发给首席检察官基南一封机密电报,称如果对日本在中国的化学战责任进行追究,将会影响拥有化学武器的美军行动。于是,莫罗在8月12日突然被召回国,本来要宣读的起诉书中日军化学战的相应部分被掩盖了,检察团最终放弃了对这一罪行的指证。这样,日本军国主义这一令人发指的罪行就没有遭到清算

  抗日战争结束后,日军将大量化学武器进行了紧急处理。但是,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的危害却在继续,那些被秘密埋藏或随意丢弃的化学武器由于大部分地点没有被公布,中国居民并不知情。据不完全统计,战后60多年来已有2000多名中国人受到日军遗留化学武器的伤害,还有许多地区的人员和环境处在这些化学武器的严重威胁当中。

  2004年7月23日,吉林省敦化市马鹿沟附近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日军遗弃化学武器伤人事件,两个少年在河里洗澡的时候碰到一个奇怪的炮弹,他们觉得好奇就用小木棍捅了一下,里面流出的液体溅到了两个男孩子。而他们当时碰触的那枚炮弹正是一枚装满芥子气和路易氏气混合气体的毒气弹,是侵华日军遗弃在敦化的几十万枚毒气弹之一。男孩刘浩第二天手上起了大水泡,水泡把手指头连在了一起,为了治疗,医院只能在不打麻药的情况下刮下手上溅到毒液的皮肤。虽然经过了两个多月的精心治疗两个男孩相继出院,但他们没有痊愈,留下很多后遗症。

  1974年10月20日凌晨,黑龙江省航道局红旗09号挖泥船在松花江处进行航道疏浚作业时,抽泥泵吸进一枚侵华日军遗弃的混有芥子气和路易氏气两种毒剂的毒气弹,全船37名船员全部受到毒害。当时亲手从积水中捞出毒弹的船员李臣全身起满水泡,牙齿全部变黑脱落,无法忍受痛苦的他以自杀结束了生命。李臣的师傅肖庆武被泵内混有毒剂的江水溅到双脚上,从此双脚不断溃烂,备受折磨后于1991年死去。虽然从1996年至2008年,有4起侵华日军遗弃化学武器受害者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要求日本政府赔偿的诉讼请求,但最终全部败诉,无一人获得赔偿。2010年9月1日,中日两国在南京举行了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的启动仪式,但至今仍有大量日本遗弃在华的化学武器未被回收销毁。

  在20世纪末,遭受日本遗弃化武伤害的中国受害者曾向日本政府提起诉讼,要求道歉和赔偿,以及早日销毁在华化学武器。但日本政府一味推卸责任,几起诉讼都以中国原告败诉告终,难以看到其在化学战及遗弃化学武器问题上敢于、愿意承担责任的任何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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