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荣臻
聂荣臻,一九一九年赴法国勤工俭学。一九二二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二四年赴苏联学习。一九二五年回国后,任黄埔军校政治部秘书兼政治教官,中共广东区委军委特派员,中共湖北省委军委书记。
一九二七年任中共前敌军委书记,南昌起义军第十一军党代表,同年参与领导广州起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中共广东省委军委书记,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副主任,红一军团政治委员,中央红军先遣队政治委员。后参加了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一五师副师长、政治委员,晋察冀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书记。
解放战争时期,任华北军区司令员,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二书记,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总参谋长,平津卫戍区司令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北京市市长,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代总参谋长,国务院副总理兼中央科学小组组长,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国防科委主任,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元帅军衔。
后任第一、二、三届国防委员会副主席,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九、十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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