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汝炯
李汝炯,字伯庚。纳西族,民国时期陆军中将,著名炮兵将领。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白龙潭人。1917年毕业于丽江六属联合中学,1919年考入云南陆军讲武学校15期炮科。1921年毕业后经考试,由该校送日本东京成城学校学日语。1922年在东京第1师炮兵第1 联队入伍,同年入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第15期炮兵科。1924年7月毕业回国,历任少校营长、中校区队副、上校参谋、团长、少将旅长、陕西宝鸡陆军特种兵联合分校中将主任、重庆行辕第一处中将处长、西南军政长官公署专业法庭审判长等职。1949年随陆军大学起义,入西南军大高级研究班学习。1950年至1958年11月在南京军事学院任教,转业后任南京文史馆馆员、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 1990年元月在南京病逝,终年91岁。
他出生于清贫的耕读之家,其父李炳璋是清末廪生,毕业于云南政法学堂,曾任丽江县劝学所长。他自小受到良好教育,能主持正义,有远大的理想抱负。留日期间,学校当局歧视中国,不准中国学生听航空战术课,学生深感不平却又无能为力。义愤中他设法窃取了学校图书馆里有关航空战术的图书,藏匿起来。学校对中国学生进行了各种搜查,一无所获。回国后他才把书从外交部包裹中取出来,同学们无不钦佩他的胆略。1926年,他调任国民革命军第6军19师上校参谋暨代理师长,驻军富安、南昌、九江期间,在军政委林伯渠影响下,对革命有深切同情。“宁汉分裂”时,在“宁可错杀三千,不可使一人漏网”的白色恐怖下,他冒着生命危险,救出同在六军任上校团长的已暴露共产党员身份的周保中同志。1929年以后先后任中央陆军军官学校上校教官、训练总监部炮兵中校监员、教导第二师炮兵团上校副团长、炮兵学校筹备处上校委员和该校研究委员、南京汤山炮兵第一团上校团长、炮兵第一旅少将旅长等职,曾在保定、石家庄、台儿庄。武汉等地与日军作战。1940年他任陕西宝鸡陆军特种兵联合分校中将主任,培养了炮兵、工兵、辎重兵、通迅兵等一批中下级军官。其中有共产党通过秘密渠道派来的不少人员,对这些人他一视同仁,暗中保护,在一次次反共高潮中,从未逮捕过一个“异党分子”,相反还设法营救了关押在成都监狱的共产党员杨尚志。1945年宝鸡特种兵分校撤销后,他不愿打内战,谢绝了汤恩伯要他担任19军军长的邀请。1946年,他调任重庆行辕第一处(军务处)中将处长和西南军政长官公署专业法庭审判长期间,秉公处理了与行辕主任有近亲关系,偏袒在职军官霸占私人地盘的四川内江县县长。1947年在乐山查获一起贩卖大烟案,案犯魏允执是少将旅长,某方面军司令的亲信,又是成都码头红帮大爷,称霸川西,不可一世,被捕后有恃无恐。他作为审判长,不顾说情送礼,—一查实后,很快判处执行了魏的死刑,震动全川。其后长官公署四处(财务处)处长沈崇尧剿贪污案发,在其家抄出大量黄金、美钞等赃物,案情查证俱实。沈对李汝炯威吓利诱无效后,求救于其岳父参谋总长。李汝炯终被调离法庭到陆军大学特别班,这件事使他看清了国民党的腐败。1949年12月随陆大起义,建国后继续为国家效力。1950年进西南军大高级班学习,后调到南京军事学校任教员,至1958年转业到江苏任文史馆馆员和省人民政府参事,为新中国的军队建设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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