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分校的“新生社”,是个为官生生活服务的部门,机构编制设总干事、副总干事,下有总务、会计两个组。服务项目有旅馆、供应部(即百货膏)、摄影部、食堂、俱乐部、洗衣房、理发室、浴室、银行储蓄所,以及西安至王曲的公共交通汽车等。
总干事是七分校政治部的上校秘书毛树声担任,副总干事是政治部中校科长吴潇天。总务组长周梦飞,会计组长尚治修。社总务干事印永彬,系七分校政治部上尉副官。负责公共交通汽车的是姚键,负责供应的是马玉华。
一九四一年我在家住闲,经“新生社”总务干事印永彬介绍,初去新生社当练习生,让我负责开放俱乐部,管留声机,发乒乓球兼打扫卫生。不久又调我去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当管理员,接着又调为伙食管理员。后因会计组组长尚治修告诉总务组长周梦飞,说我在伙食管理上有贪污。但经会计组薛宜勤等三人查帐五天,也查不出什么问题,周仍让我继续管伙食。但我觉得无缘无故受到诬陷,查帐时限制自由视同犯人,我坚决不愿再干。时适新生社总干事免职,另调民运股中校股长徐毓生接任,我趁他们交接之机离开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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