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城野宏侵华罪行自供:
据城野宏1955年1月笔供,他1914年出生在日本长崎市,1938年到中国东北参加侵华战争,1949年4月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41年,掠夺中国的资源,“加强了对日帝铁等军事物资的供应”。
1943年11月—1945年8月,“4次派遣1500余名机动兵力配合日军攻击中国人民和八路军。派遣两个大队掩护开采煤铁矿产,并以保安队在全省掩护征集食粮15万吨,铁约20万吨献于日军。”
1946年—1949年,“我参加5次阎锡山所进行的反人民作战,抵抗解放军,给解放军二千几百名的损害,给与居民以巨大的损害与破坏”。
1948年10月,“我和今村方策共谋策划,使第10总队加入太原东山战斗,给与解放军约一千余名的损害,组织(阻止)了太原的解放。”“我曾目睹十余发瓦斯弹落于解放军阵地炸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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