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诗人陆放翁,现在是被尊为民族诗人的了,可是他却做过一件不甚名誉的事,当时权奸韩侂冑的私人苑囿南园落成,请他做篇记,他推辞不得,只好答应。后来韩氏失败,他也因此获谴。
放翁诗歌豪迈,志气激昂,恢复之念,无时或释。忠义之气,自不可掩。然而这件事终不免是白圭之玷。虽说后人有的给他辩护,说是迫不得已,而且记中以归耕、退休二亭,警韩满溢勇退,与一味阿谀者不同。但文人人格,借文以见,文品不立,即或是一篇之微。春秋责贤,仍不能轻轻就宽宥过去的。
再说韩侂冑这篇记,先前曾请杨诚斋(万里)做过的,但却被拒绝了。《宋史》卷四三三儒林本传载:
韩侂胄用事,欲网罗四方知名士,相与羽翼。尝筑南园,属万里为之记,许以掖垣。万里曰:“官可弃,记不可作也!”胄悉,改命他人。卧家十五年,皆其柄国之日也。
这个“他人”就是放翁,杨、陆并为当时名诗人,观乎此事,一个风骨棱棱,一个则未免嫽婀随俗了。给放翁辩护者,视此恐亦无词以解。
这是一个关头,而这关头只系于一念之差。文人们总以为信手一挥,无伤大雅,可是千秋之后,终究公论难逃。
我想所谓“文人无行”,大概就是指在这关头前面,犹疑退缩,把握不定,慑于权势,终于苟合而言的。而这关头在文人最易遇到,而文人软弱,又易蹈此弊。这句话该是含有些针砭警戒的意思。
可是现在所说的“文人无行”,却变质了,大抵是指“风流艳事”而言。凡是恋爱离婚之类,只要主角是文人,传将开去,大家就会像煞有介事的指指点点地说“无行无行”了。但若细想下,恋爱离婚事件,非文人也是同样可有,为什么专责文人呢,再说社会上编号娶妾,论打察宠,触目皆是,文人纵或真的无行,也还不致如此,为什么对那些却熟视无睹,而对文人独明察秋毫呢?难道文人就必须个个学林和靖梅妻鹤子才是么?
此话说穿,未免可笑,然而却有许多人被蒙蔽着,曲解“无”,失其针砭警戒之意,这倒真是可为浩叹的事!
因为看到这种曲解,就忆及杨、陆之事,提出谈谈,为今之鉴。并非有意苛责古人,当无害于放翁的“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毋忘告乃翁”那种绻怀国事大节的。
至于撰写降表,歌颂新朝,如汪精卫幕下的一些东西,以及托庇权门,借文博禄,立论违心,巧词取媚之流,已不足比于文人之数,自又另当别论了。
一九四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作者丁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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