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走到那个公共场所,就可以看见:“谨防扒手”四字。虽然随处都有这类的警语,但我一直没有见过扒手,感到好像是人生的一种缺陷。在去年的七月,这缺陷,终被一位扒手填起了。
我那次是同几位朋友,到一家饭馆子吃饭,刚一踏进门,就有个人向我挤来,我觉得这挤的太可怪,马上摸摸衣袋,皮夹不在了。返身去抓那个挤我的人,他撒腿就跑,我和几位朋友就追。他好像是受过训练的,不但跑的快,而且很“艺术”,不是斜弄里闯出一位警察迎头把他抓着,还会被他逃脱。
警察从他的身上搜出了我的皮夹。当时我想,这家伙要倒霉了,“人赃俱获”,他除了甘愿认罪外,还有什么可说呢?其实不然,他有话说,而且听来很正大。他从容不迫地指着皮夹对警察说:“我在地下捡了这个皮夹,他们几个人见了就要,我不肯给,他们仗人多就要打,我只有跑!”俨然像一位名流的口吻。若不是我能说出皮夹内装的是些什么东西,证明真是我的,一定倒成为强夺财物的暴徒了。这时我才知道,对于扒手,就是“人赃俱获”也还不足为凭的。
可是,证明他是扒手之后,他却另有了一番动人的文章,他哭着脸说:“我家有六十岁的老母,饿了三天没吃饭,我本不是扒手,只是为了养亲才干这勾当的。这是一念之差,从此我就做个好人。并劝其他的扒手都改邪归正,他们也是因了一念之差呀,只请饶恕这一次!”看样子,好像并没有“束发受书”过,但说的话却都合于“先王之道”,只是我不肯信,仍送他到警察局。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但窃钩者有“钩”道理,窃国者有“国”道理,钩道理说来尚且合乎“先王之道”,则国道理自然说来更加“冠冕堂皇”,令小百姓拜服。我所听的究属于“钩”道理,故终不免把他送进了警察局,请听!“国”道理在讲些什么?看他们将要走进那座衙门去?(作者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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