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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抗日战争时期大后方文学书系〗“巢许让天下,商贾争一钱”论
来源:原载《野草》第2卷第4期,1941年6月1日出版   2019-12-27 17:14:31

  阿Q打不过人家,便“发明”一种“精神胜利法”,譬如说“儿子打老子”,自以为是很得意。其实,阿Q的方法还不见得高明,粗里粗气的,只配在未庄那些人们面前逞强,而且人家一听就会笑起来,也未见得怎样胜利。

  现在的教授老爷就不同了,他决不说“儿子打老子”,却会说“巢许让天下,商贾争一钱”,我是巢许,你是商贾,我和你之间至少隔一万丈,你算什么呢?我天下尚且可让,难道还和你计较吗?你骂我,“即骂到头上,我还觉得可以同情,不会生气。”

  这多么高超,又多么省力,不消回嘴,就已经胜利了,比起“儿子打老子”自然高明百倍,听的人也不至哄然大笑,说不上还会肃然起敬。

  教授与阿Q,其区别大概也就在此。

  巢许究竟为什么不愿做皇帝,这个事情我不大清楚,也不大懂,历史家的记载也不很详细,但是照我个人老老实实的想法,我却情愿做“争一钱”的商贾,而不愿做“让天下”的巢许——自然,我也不会有天下可让。

  这道理是极其平常的。譬如有人忽然要求你把你的家或地位让给他(因为让天下是大人先生的事,平常百姓自然只有家或地位可让),我想你不会就那么慷慨大度吧?反之,为了一个铜子打破头的事情,社会却是常见的,街上的黄包车夫,不常常就是这样么?

  其实,“争一钱”倒并不见得就是丢脸的事情,只要这个钱并不是偷来,抢来,骗来、刮来,或剥削来,而确实是我应该得的,则我必争之。譬如说,这篇文章稿费应该是四元千字,人家算给我三元九毛九分,我就一定要查问一声,如果是扣我的,我必定要争回来。这事情,我想也不算倒楣吧。凡事,我有应得的权利,我决不放松,不管是一分一厘,不管是钱或其他,国家民族的权利,以我祖国的土地,我同样不能让人家来损害一分毫。为了寸土的得失,不惜流血以赴之,这是被称作壮烈光荣的事,可见为了正当的权利去争取,以至于拼命,都不算坏事,以小例大,俱是一样,我们又何独责于商贾。

  至于让天下的事,可就大了。巢许为什么要让天下,上面已经说过,我不大清楚,不过我想,如果当时的人民,都一致认为巢许应该做他们的皇帝,那末巢许大可不必推让,干干脆脆就做皇帝,一推让,倒显得有点扭扭捏捏,假清高的样子。如果老百姓并不愿意巢许来做皇帝,那末这件勾当本来就有点“鸭尿臭”,更不必慷他人之慨,来落“让天下”这个好名声。总之天下为公,这是真理,让天下的事情还是由老百姓来决定,较为妥当,公家的天下,由一二个人让来让去,这并不见得是件好事吧?

  而且,这确实还是很危险的。假如天下可以由几个人慷慨地让来让去,则流弊所及,势必不堪想。日本人不是在希望我们把天下让给他吗?汪精卫就直直落落地签订了条约,打算把天下让给日本人了,幸亏汪精卫一个人让不了,四万万人民还在抗战,还在为争取独立自由而流血。万一大家都要学起巢许的风度来,把天下视为敝履,那可就糟透了。

  话头扯开去了,还是收回来吧。自然,我们并不相信,教授老爷真的会想让起天下来。据我看来,这样的话,还不过说说而已。因为教授老爷如果真的有巢许之风,则大可不必把存底的“废邮”再检出来用铅字排印一番,以飨世人。现在既然这么做了,而且也同样说人家“寄人篱下”,“牢骚满腹”,“生活不得意”,“没有勇气又无知识”,可见仍不免有点“争一钱”的“商贾相”,虽然说话的技巧是比阿Q高明多了,可是仔细一想也未必比阿Q的“儿子打老子”更高超到哪里去。

  五.一四

  作者荃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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