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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团结少数民族抗战的理论与实践述论
来源:杨彦华   2019-12-25 20:40:51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抗日战争胜利的旗帜。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首先是阶级的统一战线,是除汉奸卖国贼以外的各阶级各阶层的抗日政治联盟。与此并列和交织的是“民族统一战线”,即由汉族与各少数民族共同组成的抗日联合战线。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中制定了比较系统的团结各少数民族共同抗日的政策,为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拟就这一问题,做一简浅的论述。

  一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族人民共同开拓了祖国辽阔的疆域,发展了祖国繁荣的经济,创造了祖国灿烂的文化,在政治、经济、文化和思想感情上都早已形成了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中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外来侵略的爱国主义光荣传统。恩格斯指出:“当一个富有生命力的民族受到外国侵略者压迫的时候,它就必须把自己的全部力量、自己的全部心血、自己的全部精力用来反对外来的敌人。”[1] 近代以来,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位一体,残酷压迫剥削中国各族人民,使得各族人民在干革命求解放的道路上形成了互相依存、不可分离的血肉联系。由于历史原因,汉族人口众多,约占全国总人口的90%以上,大都集居内地。各少数民族人口相对较少,但分布区域很广,并且多处于祖国的边疆。这些地区是祖国的天然门户和可靠屏障,因而往往是少数民族人民在反侵略斗争中处于前哨地位。在历次反对沙俄、英国、法国等殖民主义侵略中国边疆,保卫祖国领土与主权的斗争中,无一不是世居祖国边陲的少数民族人民与汉族人民并肩作战,写下了可歌可泣的爱国主义壮丽诗篇。

  在抗日战争中,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爱国主义光荣传统,中国各族人民在寇深祸急的严重民族危机面前根本利益的高度一致,要求各族人民消除历史上的积怨与隔阂,精诚团结,共同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日本帝国主义在侵略中国的过程中,曾经千方百计地挑拨中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加深民族隔阂与矛盾,不仅扶植汉族败类,建立了南京汪伪政权,而且用尽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和宗教的手段,勾结和扶植少数民族中的反动势力,欺骗、麻醉和奴化少数民族人民,制造民族间的分裂和纠纷。日本帝国主义的种种欺骗终究掩盖不了其灭亡中国、变中国为其独占殖民地的狂妄野心,也掩盖不了其从根本上与中国各族人民为敌的实质。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从根本上损害了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地处祖国边疆、经济文化落后的少数民族人民受到的损害尤为深重。日本帝国主义在少数民族地区不仅烧杀淫掠,无恶不作,而且采取隔离、围禁、屠杀和毒化等种种办法,推行惨无人道的种族灭绝政策。在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中,有1000余名回族青年惨遭毒手。[2] 济南、德州等地的回民因为拒绝杀猪慰劳日军而被血洗,许多清真寺被焚毁。在占领我国东北期间,为了防止鄂伦春族人民的反抗,日寇极其野蛮地毁掉他们的住房和仅有的一点农具,将他们赶进深山密林,严禁他们走出森林从事农业或与其他兄弟民族往来,迫使他们继续过那种悲惨的与世隔绝的游猎生活。对鄂温克族、赫哲族,日本帝国主义也采取了此类办法,使这些民族的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这种残暴的殖民统治加深了中华各族人民对日本帝国主义的刻骨仇恨,共同的民族利益,共同的民族仇恨,使得少数民族人民和汉族人民紧紧地团结起来,共同抗击侵略者。

  总之,日本帝国主义在少数民族地区的阴谋活动十分猖獗,而国民党政府没有也不可能提出和实行正确的民族政策。国民党政府推行大汉族主义政策,即使在抗日战争爆发后,也只是在表面上作了一些对少数民族上层的羁縻拉拢和敷衍应付工作,并没有改变大汉族主义的实质。

  二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十分重视民族问题在中国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适时提出了正确的民族政策和纲领,团结各民族人民从事革命斗争。在抗日战争中,广大少数民族人民和汉族人民一道,不屈不挠,同日寇进行浴血奋战。这些事实充分表明了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制定正确的民族政策并切实贯彻执行的结果。

  (一)坚持和贯彻民族平等原则。没有民族平等就没有民族团结。中国共产党把民族平等原则作为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根本政策。早在党的二大宣言中,就明确提出“尊重边疆各族人民的自主权利”的主张。1935年红军长征途中,又一次庄严宣布,中国共产党坚决“实行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策。抗日战争爆发后,为制定一个彻底抗日的纲领,实现对全国抗战的政治领导,中国共产党于1937年8月25日在陕北洛川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指出:“只有全面的民族抗战才能彻底地战胜日寇。”[3] 会议通过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特别提出了“抗日的民族团结”政策。各抗日根据地为贯彻党的这一根本政策,先后制定了具体的施政纲领,给各族人民的平等权利以政治的和法律的保障。1941年5月1日,由中共边区中央局提出、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规定:“依据民族平等原则,实行蒙回民族与汉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权利,建立蒙回民族自治区,尊重蒙回民族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4] 陕甘宁边区的回民曾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无不感动地说:在边区,“俺们才翻了身。‘回子’,‘贼回回’变成回民,回族,回胞了。”[5] 中国共产党以兄弟般的友爱诚恳地对待和努力帮助少数民族,使少数民族深深体会到中国共产党是他们“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帮助者和领导者”,解放区是他们“自由生活、自由发展的家乡”,是“民族解放的灯塔”,从而促使他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投身到神圣的抗日战争中去,为实现中华民族的平等、自由、解放而奋斗。在晋察冀、晋西北等抗日根据地的施政纲领中,也都明确规定了民族平等原则,以求各族人民“亲密团结,共同抗日”。1941-1942年,是抗日根据地最困难的时期。为克服困难,党领导根据地各族人民开展了整风运动和大生产运动,切实实行减租减息、“三三制”政权、精兵简政等政策,并更加重视民族平等原则的贯彻。1941年1月15日,《解放周刊》发表社论指出:“对于少数民族,则我们给与平等待遇,尊重民族自决的原则。在目前则主要争取他们与汉族巩固团结,共同抗日。”同年7月7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为抗战四周年纪念宣言》中提出,“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使用本地人才,团结少数民族以固后方”等十项方针“为今日内政外交之基本方针,如能见之实行,则全国气象必焕然一新,一切困难皆可克服,抗战建国之胜利便有了坚固的基础”。

  (二)在政治上对少数民族予以照顾。在政治上对少数民族予以照顾是保证党的民族平等原则落到实处的重要措施。给少数民族以政治照顾必须保证他们参加政权的权利。中国共产党针对各少数民族的具体情况,采取了相应的政策。对于少数民族人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地区,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如在陕甘宁边区的关中、陇东、三边和延安等地,成立了区、乡、村各级回民自治单位。关中新正县的一区一乡,陇东的曲子、三岔,三边的定边,盐地的四六庄等,都是当时著名的回民模范自治区和自治乡。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少数民族人口少而且居住多比较分散,在当地居民中所占的比例往往很小,如果按照一般的选举,很难选出自己的代表来。为了保证这些少数民族人民在各级政权及其他组织中有代表自己利益和要求的成员参加,各抗日民主根据地在选举条例中便列出专门的条目,予以照顾。如《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第8条规定:在选举区域内,少数民族居民平等地与汉人参加选举,而“其人数不足各级参议会选举法定人数五分之一者,参加区域选举;有法定人数五分之一以上者,单独进行该民族居民之选举,得选出正式议员一人。”[6] 这样就切实保证了少数民族人民的民主权利,照顾了他们的特殊利益、合理要求和实际困难,做到了公正的民主与民族平等。晋西北抗日根据地制定的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村政权的选举原则中,也特别列出少数民族选举的条目,保障了少数民族人民的政治利益。

  (三)在经济上和文化上对少数民族予以帮助。少数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长期落后,使得广大少数民族人民的政治权利无法得到根本的保障。要实现选区的民族平等,要达到各族人民共同抗日,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人民的抗日积极性,必须在经济文化上帮助他们,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道路。这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少数民族共同抗日的一项基本政策。1940年4月和7月,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先后拟定了《关于回族问题的提纲》和《关于抗战中蒙回民族问题提纲》,这是当时党的少数民族工作的指导文件。这两个文件把帮助蒙回民族改善与提高人民生活,激发蒙回人民的抗日热忱与生产热忱提高到重要地位,并具体规定了政府“救济”贫困,“抚恤流亡”,“废除苛捐杂税”以及其它经济福利措施。在陕甘宁边区,穷苦回民得到了房屋、土地、耕牛和农具,生活逐步改善,人口显著增加。在大青山根据地,政府把粮食、布匹、茶叶无偿地送给生活困难的蒙族人民,对蒙族牧民不征粮、不派款,对蒙族农民的征粮、派款也少于汉族农民,并且不准随意开垦蒙族的土地。

  (四)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团结各少数民族共同抗日的又一重要政策。少数民族干部了解本民族的历史和现状,通晓本民族的语言和风俗习惯,理解本民族人民的思想感情和要求,是党联系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桥梁。依靠他们的积极努力,可以尽快并最大限度地使党的方针政策变为广大少数民族人民的自觉实践。培养大批少数民族出身的干部,是党团结少数民族共同抗日政策的关键,因此各抗日根据地都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当时党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主要有学校培养和就地吸收少数民族同胞参加地方工作两条途径。抗战初期,延安各干部学校如抗日军政大学、陕北公学、鲁迅艺术学院等都招收了许多少数民族学员。1941年,陕北公学设立了民族部,专收少数民族学员。同年,党中央创立了我党领导的第一所民族学院——延安民族学院,专门培养少数民族出身的,有共产主义觉悟、勇于献身民族解放事业的民族干部。党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更多是依靠第二条途径,即就地吸收少数民族同胞参加地方工作,在实际斗争中锻炼和选拔,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党培养的这些蒙、回、藏、苗、瑶、彝等少数民族干部,有许多人都成了抗日斗争和民族工作的骨干。

  (五)注意团结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和“公众领袖”到党领导的抗日阵营中来。一方面,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殖民统治,直接危害了少数民族中剥削阶级的独占性统治地位,使他们在经济上、政治上都受到了损害,因而他们也会投入到抗日斗争的行列中来;另一方面,这些上层人士多在民族关系上,部分地还在宗教关系上同劳动人民有密切的联系,成为本民族的公众领袖,有很大的影响力。很早以前,我党就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这两个方面作了正确估计,因而对他们采取了争取和团结的政策,并通过他们动员少数民族人民,共同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

  三

  在抗日战争时期,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执行极大地提高了各族人民的民族觉悟,激发了他们抗日图存的热情。各少数民族人民踊跃参加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来,无论在前方和后方,他们与汉族人民一道同仇敌忾,浴血奋战,努力生产,锄奸支前,发挥了巨大作用。

  在东北,9·18 事变以后,中国共产党就积极组织、领导了各民族人民的抗日斗争。在著名的东北抗日联军中,就有很多满族、朝鲜族和赫哲族战士。1935年,东北抗日联军统一建制,先后成立了11个军,每军都有朝鲜族战士,其中第二军朝鲜族战士占绝大多数,第一军和第七军的朝鲜族战士占到半数。①在朝鲜族聚居的延边抗日根据地内,设立了医院,创办了兵工厂,后方的朝鲜族人民也有力地支援了游击队的作战。

  在内蒙古大青山根据地,由于正确执行了党的民族政策,蒙族青年纷纷参加抗日游击队。1940年夏季,正式成立了以蒙族成员为主的抗日游击队,配合主力部队转战各地,给日寇以沉重打击,对争取敌伪反正、动员蒙族人民参加抗日斗争发挥了很大作用。同时蒙族农牧民众还组织了各种抗日群众团体,给游击队送情报、运粮食、抬担架,多方支援了抗日游击战争。

  活跃在陕甘宁边区和渤海、冀中地区的就有三支回民支队。转战于冀中、冀鲁豫平原的著名的冀中回民支队,在党的领导下坚持游击战争,并多次配合主力部队给日寇以沉重打击。根据回民支队老同志的回忆,回民支队先后进行大小战斗500余次,歼灭敌、伪、顽、叛和反动地主武装约两万人。回民支队在同敌人浴血奋战的同时,向广大敌后人民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实际上成为党正确民族政策的宣传队。1941年,为了诱降这支队伍的回族司令员马本斋,日寇千方百计地逮捕了马本斋的母亲,极尽威逼利诱之能事,但马母坚贞不屈,绝食殉国。1944年,马本斋不幸病故。朱德总司令亲赠“壮志难移,回汉各族模范;大节不死,母子两代英雄”的挽联。共产党对回民支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1940年,毛泽东亲笔书写了“百战百胜的回民支队”九个大字。吴玉章指出,回民支队是“中华民族解放战争中的坚强力量”。冀中军区第三次政工会授予回民支队“打不烂、拖不垮,攻无不克的铁军”称号。回民支队成为共产党号召广大回族人民及少数民族人民团结抗战的一面旗帜。

  在我国南方,少数民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的抗日斗争也十分活跃。在广东,战斗在海南岛的琼崖人民抗日独立纵队,其成员除了汉族以外,有很多黎族和苗族指战员。广东沿海的京族人民也坚持斗争直到最后胜利。在广西,抗日游击队进入十万大山发动瑶族群众,并以瑶山为根据地,经常出击邕钦公路沿线的日寇,使之陷入被动局面。在云南,还有分别由景颇族和佤族人民组成的抗日游击队。

  总之,各少数民族人民在抗日斗争和根据地建设中都做出了重大贡献,在中国人民抗日斗争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1945年8月,日本帝国主义在内外交困中走投无路,宣布无条件投降。这是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伟大胜利,是中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并肩战斗的结果。

  日本帝国主义的大举入侵,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深重的灾难,是近百年来中华民族所面临的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而伟大的抗日战争对中国各族人民来说,又是一次神圣的洗礼。团结抗战提高了各族人民的革命觉悟,加深了中华各族人民之间在共同战斗中凝成的兄弟情谊。更为重要的是,抗日战争使各族人民深切感受到中国共产党是他们根本利益的真正代表者,找到了争取民族解放与民族发展繁荣的正确道路和领路人。抗日战争中各族人民的空前团结,是我国新型民族关系的曙光。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中国具体情况制定并实行的一系列民族政策,不仅对争取抗战胜利起了巨大作用,而且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大发展,标志着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走向成熟,我们党的民族工作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在抗日战争以前,我党虽然也注意到了民族问题并制定了一些民族政策,但毕竟是比较零散的、不完善的。只是到了抗日战争时期,由于民族危机的空前严重和少数民族问题的重要性,使得党愈加重视少数民族工作,在发动并领导少数民族人民抗日斗争的实践中提出了比较系统的民族政策和纲领。这些政策和纲领对以后党的民族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可贵的经验。比如,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就是党在抗日战争时期提出来的,经过进一步发展完善,成为我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新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团结少数民族共同抗日也促成了中国各民族人民的大觉醒。在抗日战争中凝成的各民族人民的空前团结为缔造统一的多民族的新中国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1]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632.

  [2]《回族简史》编写组.回族简史[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78:79.

  [3]毛泽东.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354.

  [4]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3.

  [5]边江.回民的抗议[N].解放日报,1943-08-29(4).

  [6]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四)[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226.

  作者简介:杨彦华(1978-),女,河北保定人,讲师,法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原载:第15卷第2期 2013年6月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 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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